跳转到内容

魏詔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魏詔
大明江西提学副使
籍貫湖广武昌府蒲圻县
出生隆慶二年八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龔氏
出身
  • 萬曆十九年辛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魏詔(1568年—?),字奉之,號奏之[1]湖廣武昌府蒲圻县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湖廣乡试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户部觀政,三十六年授浙江嘉兴府教授,三十八年升國子監博士,三十九年丁憂,四十一年補原职,升刑部主事,四十四年调兵部主事,四十五年管理清黄,升郎中,四十七年升江西提学副使[2],天启元年养病。

家族

曾祖魏正中。祖父魏表,贡士。父魏翼如,监生。母陳氏,継母阚氏。严侍下。

参考资料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魏詔,奏之,诗四房,戊辰八月初二日生,蒲圻人,辛卯乡三十九名,会一百五十八名,二甲二十名,户部政,戊申授浙江嘉兴府教授,庚戌升國子監博士,辛亥丁憂,癸丑補原职,升刑部主事,丙辰调兵部主事,丁巳管理清黄,己未升江西提学副使,辛酉养病。曾祖正中,饮宾;……舉人。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八十一》:万历四十七年四月,升兵部武选司郎中魏詔为江西提学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