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政
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8年2月2日) |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0年3月8日) |
親政、归政[1],或称之为亲裁大政[2],是一種君主制政體下的政治制度,字面意義為君主親理政事。一般指即位時年齡幼小或無力親自掌理政務的君主,在成年或具備足夠條件後開始親自處理政事。反之,他人代理政事则称为摄政、训政。
概要
君主親政前可能由其母后臨朝稱制,或由皇族近親、顧命大臣或權臣監國或攝政。君主即位時若年齡尚幼,屆齡親政時一般會舉行大婚,或先大婚後始行親政[2],有時兼有君主個人成年禮的意義。
君主屆齡或具備親政條件後,若原執政者未能或不願交還權力,則可能發生政治鬥爭或流血政變,例如1651年中國清朝順治帝對多爾袞的清算,以及1669年康熙帝除去鰲拜的政變。光緒帝於1889年大婚後親政,但1898年百日維新後又被軟禁,是君主親政後又失去权力的例子。八旬高龄的乾隆帝的禅位,则是另一类特殊的例子。他在内禅于其子嘉庆帝时,时年三十五岁的嘉庆帝和大臣皆要求推迟归政。实际上,乾隆帝至死仍牢牢掌握最高权力[1]。
伊拉克哈希姆王朝的費薩爾二世1939年即位時不滿4歲,由其叔父阿布杜勒·伊拉擔任攝政王。1953年,18歲的費薩爾二世宣布親政,但由於對政治不感興趣,阿布杜勒·伊拉繼續以親密顧問的形式協助姪兒治國,直到1958年政變、叔姪倆雙雙遇害為止。
注释
- ^ 1.0 1.1 《清史稿·卷十五·本纪十五》(乾隆六十年)九月辛亥,上御勤政殿,召皇子、皇孙、王、公、大臣等入见,宣示立皇十五子嘉亲王为皇太子,明年为嗣皇帝嘉庆元年。抚恤江苏海州等七州县水灾。壬子,皇太子及王、公、内外文武大臣,蒙古王、公等各奏吁请俟寿跻期颐,再举行归政典礼,不允。丙辰……
- ^ 2.0 2.1 《清实录·光绪实录·卷之二百五十六》光绪十四年。戊子。六月……○己亥。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懿旨。前因皇帝甫经亲政。决疑定策。不能不遇事提撕。勉允臣工之请。训政数年。两年以来。皇帝几余典学。益臻精进。于军国大小事务。均能随时剖决。措置合宜。深宫甚为欣慰。明年正月大婚礼成。应即亲裁大政。以慰天下臣民之望。著钦天监于明年二月内、敬谨选择归政吉期具奏。现月○谕内阁、朕自冲龄践阼。仰蒙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垂帘听政……今朕亲裁大政。犹复曲垂慈爱。特允训政之请。劳心庶务。又及两年。兹奉懿旨。于明年二月归政……所有归政届期。一切应行典礼事宜。著各该衙门敬谨酌议具奏。现月……○壬寅。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懿旨。钦天监奏、遵旨选择吉期。恭候钦定一摺。著于明年二月初三日归政。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