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政
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18年2月2日) |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0年3月8日) |
亲政、归政[1],或称之为亲裁大政[2],是一种君主制政体下的政治制度,字面意义为君主亲理政事。一般指即位时年龄幼小或无力亲自掌理政务的君主,在成年或具备足够条件后开始亲自处理政事。反之,他人代理政事则称为摄政、训政。
概要
君主亲政前可能由其母后临朝称制,或由皇族近亲、顾命大臣或权臣监国或摄政。君主即位时若年龄尚幼,届龄亲政时一般会举行大婚,或先大婚后始行亲政[2],有时兼有君主个人成年礼的意义。
君主届龄或具备亲政条件后,若原执政者未能或不愿交还权力,则可能发生政治斗争或流血政变,例如1651年中国清朝顺治帝对多尔衮的清算,以及1669年康熙帝除去鳌拜的政变。光绪帝于1889年大婚后亲政,但1898年百日维新后又被软禁,是君主亲政后又失去权力的例子。八旬高龄的乾隆帝的禅位,则是另一类特殊的例子。他在内禅于其子嘉庆帝时,时年三十五岁的嘉庆帝和大臣皆要求推迟归政。实际上,乾隆帝至死仍牢牢掌握最高权力[1]。
伊拉克哈希姆王朝的费萨尔二世1939年即位时不满4岁,由其叔父阿布杜勒·伊拉担任摄政王。1953年,18岁的费萨尔二世宣布亲政,但由于对政治不感兴趣,阿布杜勒·伊拉继续以亲密顾问的形式协助侄儿治国,直到1958年政变、叔侄俩双双遇害为止。
注释
- ^ 1.0 1.1 《清史稿·卷十五·本纪十五》(乾隆六十年)九月辛亥,上御勤政殿,召皇子、皇孙、王、公、大臣等入见,宣示立皇十五子嘉亲王为皇太子,明年为嗣皇帝嘉庆元年。抚恤江苏海州等七州县水灾。壬子,皇太子及王、公、内外文武大臣,蒙古王、公等各奏吁请俟寿跻期颐,再举行归政典礼,不允。丙辰……
- ^ 2.0 2.1 《清实录·光绪实录·卷之二百五十六》光绪十四年。戊子。六月……○己亥。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懿旨。前因皇帝甫经亲政。决疑定策。不能不遇事提撕。勉允臣工之请。训政数年。两年以来。皇帝几余典学。益臻精进。于军国大小事务。均能随时剖决。措置合宜。深宫甚为欣慰。明年正月大婚礼成。应即亲裁大政。以慰天下臣民之望。著钦天监于明年二月内、敬谨选择归政吉期具奏。现月○谕内阁、朕自冲龄践阼。仰蒙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垂帘听政……今朕亲裁大政。犹复曲垂慈爱。特允训政之请。劳心庶务。又及两年。兹奉懿旨。于明年二月归政……所有归政届期。一切应行典礼事宜。著各该衙门敬谨酌议具奏。现月……○壬寅。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懿旨。钦天监奏、遵旨选择吉期。恭候钦定一折。著于明年二月初三日归政。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