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顯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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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顯祚文曙南直隸宜興人。晚明官員。

生平

儲顯祚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三甲進士。授戶部主事,有宦官聚眾鬧事,顯祚果斷懲治為首者。天啟元年(1621年),奉命管理延甯糧儲,延鎮軍餉短缺達一百二十餘萬,顯祚上疏痛陳,并靈活調劑,使軍心得以安定。

此後,顯祚遷任襄陽府知府。當時正值閹黨魏忠賢掌權,此前被顯祚懲治的宦官即閹黨成員,顯祚於是乞歸。天啓五年(1625年)三月起升贵州按察司副使、管本色粮运[1]

崇禎初年,重新啟用,補下江道,官至湖南按察使

著有《歷朝史斷》三十卷。

儲昌祚亦為進士,官至重慶兵備僉事。清光緒《重刊宜興縣舊志》二人皆有傳。[2]

註釋

  1. ^ 《大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七》:天啓五年三月,改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周士昌于贵州,兼按察司佥事,监督军前事务;起升襄阳知府储显祚为贵州按察司副使,管本色粮运;起降云南按察司副使张允登为贵州按察司佥事、督理屯田鼓铸、稽核军马钱粮;加升湖广按察司副使胡一鸿为本省布政使司右参政兼按察司佥事、分巡靖州辰沅等处;改按察司佥事叚伯介为镇宁监军道;加平越府知府曹进可本省按察司副使衔,仍管知府事,从贵州总督蔡复一等请也。
  2. ^ 《重刊宜興縣舊志·卷八》頁十五:儲昌祚,字肩宇,萬曆己丑進士。令鄱陽、浦城,有政績。兩邑俱祀名宦。歷重慶兵備僉事。致仕歸。
    初,昌祚登賢書,萬士和語之曰:足下青年榮薦,前塗未可涯也。居官勿納人一錢,亦勿以一錢賄於人。昌祚守其言終身。時史孟麟張納陛嘗講學東林,昌祚謂人曰:士大夫立身行己,治官理家,何者非學而聚徒標榜,伐異黨同?吾懼清流之禍復作耳!
    弟顯祚,字文曙,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監內官儲閹聚而譁,縛其首一人杖之,譁乃止。天啟元年,差理延甯糧儲,延鎮缺餉至百二十餘萬,勢幾內潰,顯祚具疏痛陳,便宜調劑,軍心以安。遷襄陽知府,有貴戚恣橫,裁以法,不少貸。值魏忠賢用事,前所杖閹其黨也。遂乞歸。崇禎初,起補下江道,歷湖南按察使,致仕。著有《歷朝史斷》三十卷。
    昌祚子懋端,年九十六。孫欣,舉人。曾孫善慶、方慶皆進士。元孫在文、大文、郁文、雄文皆進士,右文、高文皆舉人。文學淵源為邑首推云。(參徐志,節儲欣《在陸草堂文集》)

參考文獻

  •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阮升基、宁楷,《重刊宜興縣舊志》,清光緒八年(1882年)刻本

外部链接

官衔
前任:
劉之柱
明朝襄阳府知府
天啓四年-六年
繼任:
黎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