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櫻
曾櫻(1581年—1651年),字仲含,號二雲,江西臨江府峽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江西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二甲第六十七名進士。授工部主事[1],天啟元年(1621年)升郎中,二年(1622年)出為常州府知府[2],七年(1627年)升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3],崇禎元年(1628年)改福建按察司副使[4],四年(1631年)升福建按察使兼福建布政使司右參政[5],十年(1637年)改湖廣按察使,十三年(1640年)升山東右布政使,十四年(1641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登萊[6],十五年(1642年)改南京工部右侍郎,乞假歸。明亡後,隆武元年(1645年)唐王朱聿鍵即位(隆武帝),鄭芝龍薦曾櫻任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後進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留守天興府。隆武二年(1646年)九月,天興府陷落,曾櫻舉家到中左守禦千戶所城。永曆五年(1651年)二月,清朝福建巡撫張學聖得知廈門防務空虛,命興泉道黃澍、泉州鎮總兵馬得功偷襲廈門,當時曾櫻在中左所城,曰:“此一塊清淨土,正吾死所,豈復泛海求活耶!”遂於二月三十日自縊。門人阮旻錫、陳泰等冒險運出其尸,鄉紳王忠孝殮之,殯於金門(引自夏琳《海紀輯要》或《閩海紀要》)。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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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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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應瑞 |
明朝常州府知府 1622年-1627年 |
繼任: 郭廣 |
前任: 徐人龍 |
明朝登萊巡撫 1641年-1642年 |
繼任: 曾化龍 |
前任: 張肯堂 |
南明吏部尚書 1645年-1646年 (署) |
繼任: 瞿式耜 (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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