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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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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書文》一章

八股文又称八比文[1]八章文时文時藝制艺,是中国皇朝及越南阮朝考试制度中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1

开始,中国出现了开科取士的科举制度,開出中国社会低下层知识分子能成为上层官僚的途径。在隋唐時,科举中写文章的部分(明经)主要是写诗歌,直到明、清两代才正式转变为八股。

历史背景

宋朝

北宋王安石變法王安石認為唐代以、帖经取士,浮華不實,於是併多科為進士一科,一律改試經義[2][3]

考試的文體並無規格,没要求對仗排偶。当时有的考生主動運用排比筆法,寫成與八股文類似的文章。被部分学者视为八股文发展的开端[4]

元朝

元代的科舉制度,基本沿襲宋代[5]。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但把出题范围,限制在《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种經書中。考試時的文章格式还没有限定對仗排偶。元代王充耘(字與耕,吉水人,元統甲戌進士),“以《書經》登第,其用功甚深,此乃所作經義程式也”[6]。有些历史学家认为这才是最早的八股文雏形。

例如邓之诚在《中华二千年史》卷四“制艺文”道:“宋熙宁中,王安石始废诗赋用经义,元祐后复罢,迨元仁宗延祐中,定科举考试法。于是王充耘始选八比一法,名《书义矜式》,遂为八股滥觞。”

明朝八股文

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詔開科舉,對制度、文體都有了明確要求[7]。士人參與科舉考試必須通過三場的考試2。不過寫法或偶或散,初無定規。明宪宗成化年間(1464年-1487年),經王鏊謝遷章懋等人提倡,八股文逐漸形成了以講究格律、步驟,並逐漸形成比較嚴格的程式。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始由“经义”变为开考八股文,规定要按八股方式作文,格式严格,限定字数,不许违背经注,不能自由发挥。

题目

題目必须用四书五经中的原文。题目又分大題、小題兩類。

  • 鄉試會試多用大題,題意比較完整。又分連章題、全章題、數節題、一節題、數句題、單句題等等。
  • 童試多用小題。其題意多不完整,这是为了避免重题,因童試場次多,且只考《四書》義,不考《五經》義。經歷幾百年後,四书中完整的句子不夠用。考官便想方設法出题,例如:割裂原意,將上下兩章、兩節互不相關的文句合為一題,或各取半句湊成一題,叫做截搭題或冒上題、承下題、上全下偏題、上偏下全題等。

内容

內容須以程朱學派的注釋為準。歷代解經之作很多,科舉考試只用程朱一派。《周易》依程傳朱學本義,《尚書》依朱熹學生蔡沈傳,《詩經》依朱熹《詩集傳》,《春秋》依胡安國傳,而以《左傳》為本事,《禮記》依陳澔集傳,《四書》依朱熹四書集注》。考生行文命意,必須就題闡釋,依注作解,不得擅自生發,獨出新論。八股文還要求代聖人立言。如題目是孔子曾子子思孟子及其門人的話,則必須模擬語意,即使是三桓陽虎、荷蓧丈人、齊人妻妾等各類人物,也要設身處地,肖其口吻。只有記事題和連章題不用模擬口氣。

文章格式

名称 另名 行文格式 内容要求
破題 二句散行文字。 將題目字面意義破釋。
承題 四、五句散行文字。 將破題中緊要之意,承接而下,引申而言,使之曉暢。要求明快關連,不可脫節。
起講 小講、原起 散行文字 渾寫題意,籠罩全局。
起股 起比、題比、提股、前股 四五句或八九句雙行文字,兩扇句式必須相同,要求相對成文,形成排偶。 開始發議論
中股 中比 句式雙行,句数多少無定制。要求相對成文,形成排偶。 內容是全篇的重心所在,必須盡情發揮,進一步搜剔題中正反神理奧妙,要求鎖上關下,輕鬆靈活,宜虛不宜實。
後股 後比 句式雙行,多少無定制。需相對成文,形成排偶。 作用是暢發中比所未盡,或推開,或墊襯,要求莊重踏實,振起全篇精神。
束股 束比 雙行,每扇二、三句或四、五句。需相對成文,形成排偶。 用來回應、提醒全篇而加以收束。
大結 散行,不一定用對偶。 全文結束語,不用聖賢口氣,可以發揮己意。

八股文起承轉合有一定的規矩。最初三股和末一股可採取散文形式,中間四股需用排偶的句子。

字数

八股文的字數有限定。明初制度:鄉試、會試,用《五經》義一道,500字。《四書》義一道,300字。

清朝八股文

清世祖顺治三年(1646年)宣布恢复科举取士,沿用明朝的八股文,做出一些小改变。后来的康熙帝意识到科举考试中的八股文“空疏无用,实于政事无涉”,于1663年废止八股文。1665年,礼部侍郎黄机上疏:“先用经书,使阐发圣言微旨,以观心术。不用经书为文,人将置圣贤之学于不讲,请复。”1668年,康熙恢复八股文考试。

1738年,兵部侍郎舒赫德上书乾隆皇帝:“科举之制,凭文而取,按格而官,已非良法,况积弊日深,侥幸日众。应将考试条款改弦更张,别思所以遴拔真才实学之道。”乾隆组织讨论之后,发现没人能提出替代科举之方,这次提议暂且结束。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宣佈停止科举考试使用八股。1904年,清政府举行了最后一次科举,翌年起废除。

大部分与明代类似,但将八股中最后可以发挥己意的大结改为三、四句收束,不能发挥己意思,又叫收結或落下。

字数在康熙時要求550字,乾隆以後一律以700字為準。

评价

正面評價

選任人才

隋文帝開皇七年(587年),開啟中國科舉取士制度之先河,通過科舉考試,按成績來選取任用人才。科舉考試由唐、宋時期的重視個人才氣的詩賦、策論轉而為明代的以《五經大全》的儒學經義為主,乃是科舉制度為追求公平原則的落實。但是由於考試範圍的限定化以及題目的不斷重複,加上參與科舉考試的考生大幅增加,因而造成了士子素質參差不齊以及“廢書不觀”等壞現象。為了解決這一經由科舉市場決定政府人才來源所必須承受的“劣幣驅逐良幣”的風險,於是在科舉題目上出現了截題、搭題以及在文章寫作上出現了綜合了詩賦、策論的八股文等應變措施,這也就是說,士子對於題目必須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時在八股文章的寫作能力上也必須具備一定的水平,才能進一步的獲取考官的青睞。

采用《四书》《五经》这一标准化的教科书,士大夫阶层容易形成一致价值观,共通的语言,降低上下级官员间沟通成本。[原創研究?]

義理詮釋的規範

明初大儒唯程朱之式是依,是一種普遍現象,故其於諸子學之觀點亦因仍於程、朱,宋濂解縉以及薛瑄等皆是如此。在明成祖永樂年期修撰的《五經大全》,如以科舉制度的發展來看,顧炎武曾質疑「僅取已成之書,抄謄一過,上欺朝廷,下誑士子」、“⋯⋯故使治經者以宋儒朱考亭先生之說為宗。上之所取,士之所以取於上;師之所教,弟子之所以傳於師,其說皆必出於是。上之所以取而不出於是,由變禮易樂,叛於時王之法也,無所逃當世之責;師弟子所習而不出於是,其罪若偽符節尺量之罪也,徇於路者得而譏之。”,可說是經過宋、元以來,諸儒在經學義理詮釋方面的沈澱以及昇華所得出的一個共同的規範準則。況且,文章的好壞較難有統一準則,八股文有固定格式,相對來說評判較為公正客觀,爭議度相對減少。[原創研究?]

引领風氣

在八股文對於外在形式上的“學古”以及風尚的追求之下,士人逐漸重視秦漢典籍於時文方面的運用,因此此時編纂的諸子學書籍也以盡量能符合士子的需求為首要,因而產生了對於古籍進行文章行文脈絡的文理、文氣以及文法、文句的評點書籍,如沈津《百家類纂》、陸可教李廷機《諸子玄言評苑》、陳深《諸子品節》、焦竑翁正春朱之蕃《新鍥翰林三狀元會選二十九子品彙釋評》、焦竑翁正春《新鍥二太史彙選註釋九子全書正集》、歸有光文震孟《諸子彙函》、陳仁錫《諸子奇賞》、郭偉《新鍥分類評註文武合編百子金丹》、譚元春《莊子南華真經評》、孫、鍾之衣《六子全書》、鍾惺《老子文歸》、陳繼儒《老子雋》等書籍的產生皆是為應科舉需求而為之評點。[原創研究?]

考试标准化

八股文严格地规范了行文格式和体裁,使阅卷者能快速、准确地阅卷,答卷者也能更简洁和有针对性地应对。这对防止主观阅卷和提升答阅卷双方的磨合效率有积极作用。同时也对文章中所涉及的考点有更中立的评判。[原創研究?]

負面評價

学术影响

八股文题目,内容,格式都限制太严。考生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因此扼杀了作者的创意,也扼殺了讀書人的自由意志。结果造成八股文内容空洞,专讲形式,成了文字游戏。读书人为了考取功名专研析八股文,但八股文的限制太嚴,而且题目限于经书,束縛了讀書人的思想,程朱義理之學在科舉制度的引導下逐漸僵化。[來源請求]顧炎武言:“八股之害等於焚書,而敗壞人才,有甚於咸陽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8]

政治影响

讀書人“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竭盡一生精力鑽研八股文的寫法,对政治社会实际情况缺乏了解。而有些读书人亦对人情世事缺乏了解,一旦为官,缺乏足夠的知識來應付民間大小事情,只好委任幕僚師爺及下級官吏決策事宜,使得吏治日漸敗壞,政治難上軌道。[9]

文化名人的批评

  • 杨慎:“本朝以经学取人,士子自一经之外罕所通贯。近日稍知务博,以哗名苟进而不究本原,徒事末节。五经诸子则割取其碎语,而诵之谓之蠡测。历代诸史则抄节其碎事而缀之,谓之策套。其割取抄节之人已不通经涉史,而章句血脉皆失其真。”(杨慎:《升庵集》卷52,《举业之陋》)
  • 袁了凡:“今教子弟者多不读五经,务记臭烂时文,以为捷径者入。”(袁黄:《了凡袁先生论文》,《游艺塾续文规》卷4)
  • 顾炎武:“今日科场之病莫甚乎拟题。且以经文言之。初场试所习本经义四道。而本经之中,场屋可出之题,不过数十。富家巨族,延请名士,馆于家塾,将此数十题,各撰一篇,计篇酬价。令其子弟及僮奴之俊慧者,记诵熟习,入场命题十符八九,即以所记之文,抄誊上卷,较之风檐结构难易迥殊,四书亦然。发榜之后,此曹便为贵人。年少貌美者多得馆选。天下之士靡然从风。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顾炎武:《拟题》,《日知录》卷16)
  • 黄宗羲:“科举之弊,未有甚于今日矣。余见高、曾以来,为其学者,五经、《通鉴》、《左传》、《国语》、《战国策》、《庄子》、八大家,此数书者未有不读,以资举业之用者也。自后则束之高阁,而钻研于蒙存、浅达之讲章。又其后则以为泛滥而说约出焉。又以说约为冘,而圭撮于低头四书之上。童而习之,至于解褐出仕,未尝更见他书也。此外但取科举中选之文,讽诵摹仿,移前掇后,雷同下笔已耳。”(黄宗羲:《科举》,贺长龄、魏源:《清经世文编》卷57,《礼政上》)
  • 魏禧:“明世黜杂学,尊孔子,勒四书五经为题目。法视前代,为独正、贩夫、监子莫不知仁义道德之名,然才略迂疏,不逮汉唐远甚。及其后,则遂欲求为东晋、南宋而有不可得者。天下奇才异能,非八股不得进。自童年至老死,惟此之务。于是有身登甲第,年期耄,不识古今传国之世次,不知当世州郡之名、兵马财赋之数者。而其才俊者,则于入官之始而后学。”(魏禧:《制科策上》,《魏叔子文集》卷3)
  • 陈廷敬:“学者⋯⋯所服习者,本义集传蔡沈胡安国陈澔,之所谓五经而已。《易》、《诗》、《书》、《礼》,学文者犹加诵习焉。《春秋》则概删。圣人之经不读,读胡氏传。传亦不尽读,择其可为题目者。以其意铺叙为文,不敢稍踰分寸,以求合于有司。”(陈廷敬:《经学家法论》,《午亭文编》卷32)
  • 阎若璩:“三百年文章学问不能直追唐、宋及元者,八股时文之害也。”(阎若璩:《潜邱札记》卷1)
  • 钱大昕:“明初袭用元制,乡会、试题四书在五经之前,由是士子应试专以揣摩四书文为事,经义徒有其名尔。”(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90,《元史卷五》)
  • 崔东壁:“明以三场取士久之。而二三场皆为具文,止重四书文三篇。因而学者多束书不读,自举业外茫无所知。”(崔述:《考信录》,《提要卷上》)

现状

2014年9月,杭州市高级中学在新版语文教材中收录王鏊《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王守仁《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及曾国藩《与诸弟书》等三篇八股文,并引发社会关于八股文的讨论。[10]

註解

^ 注解1:近人蔡元培認為:「八股文的作法,先作破題,上兩句,把題目大意說一說。破題作得及格了,乃試作承題,約四五句。承題作得合格了,乃試作起講,大約十餘句。起講作得合格了,乃作全篇。全篇的作法,是起講後,先作領題,其後分作八股(六股亦可)。每兩股都是相對的。最後作一結論。由簡而繁,乃是一種作文的方法。」

^ 注解2:初場主要是以儒學典籍來測驗士子對於經學義理的理解能力,並進而闡發微言大義,以“代聖人立言”;次場則以朝廷文告寫作以及法令的裁判,來測驗士子對於古今朝廷事務之了解,以及對於辭彙掌握之能力;第三場則以古今治道、學術之演變及其良莠,來測驗士子對於歷史事件的遞嬗並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式。楊慎即認為:「初場在通經而明禮,次場在通古而瞻辭,末場在通今而知務。」

参看

参考文献

  1. ^ “股”与“比”是对偶的意思。
  2. ^ 明人茅坤在给王進士的信中说:“僕尝谓举业一脉,盖由王荆公厌唐、宋来以辞赋取士,故特倡此经义以揽天下材茂之士。妄谓举子业,今文也;然苟得其至,即谓之古文,亦可也。世之为古文者,必当本之六籍,以求其至;而为举子业者,亦当由濂洛关闽以溯六籍,而务得乎圣贤之精,而不涉世见,不落言诠。”(《茅坤集》第321 页,《复王进士书》)
  3. ^ 經義即經書內經文的意义,考經義的過程是考試時讓考生选择一經書,依本身對此經書的了解来写文章。宋朝的考生可选择《论语》、《孟子》及《》、《》、《》等经书。
  4. ^ 周德昌《中国教育史研究·明清分卷》:“八股之法,源于宋,定于明之洪武,而完备和盛行于明宪宗成化以后,泛滥于清代。”(第161页)
  5. ^ 皇庆二年中书省上奏:“学秀才的经学词赋是两等,经学的是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勾当,词赋的是吟诗课赋作文字的勾当。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人都习学的浮滑了。罢去词赋的言语,前贤也多曾说来。为这上头,翰林院、集贤院、礼部先拟德行明经为本,不用词赋来。俺如今将律赋省,题诗、小议等都不用,止存留诏诰章表,专立德行明经科。明经内四书五经,以程子、朱晦庵注解为主,是格物致知修己治人之学。这般取人呵,国家后头得人才去也。”(《通制条格》卷五,《科举》)
  6.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十二·經部十二·《書義矜式》六卷》
  7. ^ 洪武三年首次举行 科考规定:“《易》程朱氏注,古注疏;《书》蔡氏传,古注疏;《诗》朱氏传,古注疏;《春秋》左氏、公羊、谷梁、胡氏、张洽传;《礼记》,古注疏。”(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卷一,《初设科举条格记》)
  8. ^ 顧炎武,《日知錄·卷一六·擬題》
  9. ^ Lui, Adam Yuen-Chung. Syllabus of the Provincial Examination (hsiang-shih) under the Early Ch'ing (1644-1795). Modern Asian Studi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4, 8 (3): 391–396. JSTOR 311740. doi:10.1017/S0026749X00014694. 
  10. ^ 八股文入选杭州高中语文教材. [2014-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