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明 (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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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明
中華民國(台灣)政治人士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7-03-26) 1957年3月26日67歲)
籍贯台灣高雄縣
学历
经历

徐志明(1957年3月26日),中華民國台灣)政治人物,曾經代表民主進步黨任職立法委員

2005年,當時任職立委的徐志明因為在1994年任職大寮鄉長時收受回佣395萬而被判囚12年,老婆亦同樣因為收受回佣被判囚。[1]

2008年3月,服刑中的徐志明寫了一封親筆簽名的公開信,寄給民主進步黨高雄縣全體黨員,呼籲選民於本月22日出去走走、遠離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給民進黨一個教訓」。對此,民主進步黨高雄縣黨部評估這封信對選情影響不大,因此冷處理、不願回應。

家庭

妻子:徐張貴華,曾擔任大寮鄉長,後來此職位由徐志明接棒。

徐志明之女徐佳瑩(曾一度改名字為「徐瑀岑」,現已改回原名字),1982年,崑山科技大學畢業,高應科大碩士班,曾任徐志明立委的國會助理及徐志明之友關懷協會總幹事。

参考资料

  1.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綠委徐志明貪污 判刑12年定讞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news.ltn.com.tw. 2005-10-07 [2023-09-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7)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