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 (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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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端(743年—787年),正己,號衡岳幽人赵州(治所在今河北赵县)人,出自赵郡李氏东祖,唐朝诗人,大曆十才子之一[1]

生平

李端早年隐居庐山,师从名僧皎然学诗。大历五年(770年)中进士,後历任秘书省校书郎、終官杭州司马[2]。據說李端曾在駙馬郭曖筵上立成七律二首[3]。晚年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4]。約卒於兴元元年(784年)之后數年[5]。有子李虞仲

其詩多為應酬之作,多表現消極避世思想[6],個別作品對社會現實亦有所反映,一些寫閨情的詩也清婉可誦,其風格與司空曙相似。喬億以為李端詩“思致彌清,徑陌迥別,品第在盧允言、司空文明之上。”[7]傳世作品有《李端诗集》三卷。

家族

從父李嘉祐

参考资料

  1. ^ 姚合:《極玄集》卷上
  2. ^ 李端任杭州司馬事見於《極玄集》等書。學者陶敏則認為校書郎(正九品上)與杭州司馬(從五品下)相差十三階,斷無可能直接升任杭州司馬,或許當時有兩個李端。(傅璇琮主编:《唐才子传校笺》第五册,中华书局,1995,卷四,179页。)
  3. ^ 此事見《國史補》卷上;《旧唐书·李虞仲传》亦载:“大历中(李端)与韩僣、钱起、卢纶等文咏唱和,驰名都下,号‘大历十才子’。时郭尚父少子暖尚代宗女升平公主,贤明有才思,尤喜诗人,而端等十人多在暖之门下。每宴集赋诗,公主坐视帘中,诗之美者,赏百缣。暖因拜官,令十子曰:‘诗先成者赏’。时端先献,警句云:‘薰香荀令偏怜才,傅粉何郎不解愁。’主即以百缣赏之。钱起曰:‘李校书诚有才,此篇宿构也。愿赋一韵正之,请以起姓为韵。’端即襞笺而献曰:‘方塘似镜草芊芊,初月如钩未上弦。新开金埒教调马,旧赐铜山许铸钱。’暖曰:‘此愈工也。’起等始服。”
  4. ^ 傅璇琮在《唐代诗人考·李端考》中,对李端少时“居庐山”,晚年“居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之说,都提出疑問,因為在現存李端詩集裡找不到類似的主題。反倒認為李端早年居嵩山,向慕的是道士。晚年思想才轉向高僧。《唐才子传》的記載並不可靠。
  5. ^ 傅璇琮的《唐代诗人考·李端考》考證,卢纶有〈得耿湋司法書,因敘長安故友零落,兵部苗員外發、秘書省李校書端,相次傾逝,潞府崔功曹峒、長林司空丞曙俱謫遠方,余以搖落之時。对书增叹,因呈河中郑仓曹,畅参军昆季〉(《全唐詩二七七》)诗作于兴元元年(784年)至贞元三年(787年)间。
  6. ^ 蒋寅《论戴叔伦的诗》稱大历诗人“人生态度消极、冷漠......很少有渴求建功立业、实现个人价值的愿望和怀才不遇的愤懑,相反地,遁世隐逸却成为百唱不厌的主题”
  7. ^ 《大歷詩略》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