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鳴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鳴春(?—?),號蒼巖直隶真定府冀州南宫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順天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吏部观政,本年授陕西咸宁知县,改大名府学教授,四年升国子监助教,任四川乡试同考官。五年升户部河南司主事,六年管理浒墅钞关,丁忧归[1]

家族

曾祖李天爵,祖李绍封,父李秉彝,以子贵赠承德郎户部主事;母劉氏,赠安人。兄李茂春,號苍培,恩贡,官大宁知县。

妻趙氏,封安人。子李汝植(1602—1654),字挺之,恩贡,官中书舍人[2]

参考文献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李鸣春,蒼巖,诗二房,戊戌正月初四日生。南宫人,乙卯一百二十七名,会二百二十四名,三甲一百一名。吏部政,本年授陕西咸宁知县,改大名府授,甲子升国子监助教,四川同考,乙丑升户部河南主事。丙寅管浒墅钞关,丁忧。曾祖天爵,生员。祖绍封,生员。父秉彝,生员。
  2. ^ 《南宫县志》
官衔
前任:
杨进
明朝咸宁县知县
1622年
繼任:
馬逢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