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回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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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回顯

大明廣東惠州府知府
籍貫 直隸徽州府祁門縣軍籍
字號 字汝光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正統十三年戊辰科進士出身

汪回顯(1411年—?),字汝光直隸徽州府祁門縣(今安徽祁門)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七十一名。正統十三年(1448年)戊辰科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官廣東廣州府惠州府知府[1]

家族

曾祖父汪伯陽。祖父汪允紹。父亲汪民政[2]

参考

  1. ^ 欽定四庫全書《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七·人物誌》:汪回顯,字汝光,祁門人。正統戊辰進士,授戶部主事,景泰初奉使,見河南民饑,奏發粟十餘萬石。使蜀,覈鹽井之久湮者減其額,新開者增之。又奏除冗課十餘萬。歷知廣、惠二府。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正統十三年戊辰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