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道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同道

大明
籍貫 湖廣黃州府黃岡縣
族裔 汉族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王同道(?—?),字純甫,湖廣黃州府黃岡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廣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二十四名進士[1][2]。初授苏州府推官,四十四年十一月选授江西道試御史,弹劾南京礼部尚书尹台,使其免职为民,隆慶元年(1567年巡按广东。隆慶四年(1570年)贬任内江县知县。

家族

曾祖王文凱,封知縣;祖父王麟,知縣 贈戶部郎中;父王廷槐,貢士。嫡母胡氏;生母朱氏[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沈伯龍
明朝内江县知县
1570年-1574年
繼任:
陈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