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詔 (隆慶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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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詔

大明
籍貫 直隸保定府博野縣
出生 九月初九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趙氏,継娶門氏
出身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王詔(1528年—?),一作王來召,字承恩,直隸保定府博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二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六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七十七名進士[1][2]。授洪洞县知县,擢刑部主事,万历六年(1578年)七月奉命往关外审决。

家族

曾祖王彥實;祖父王智;父王崇德,母李氏。具庆下。兄王来聘。弟王来徵、王来問[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張{山弇}
明朝洪洞县知县
隆慶三年-萬曆元年
繼任:
熊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