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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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jsjs111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次於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人身攻擊,其中亦有管理員出面警告如[1],但未見該用戶做出改正,人身攻擊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持續,並有負面示範新手或社群的效果(某些資深用戶對人身攻擊是被社群容許的)。此外,其用戶頁的編輯[2]已構成濫用維基網站進行人身攻擊(連結至本人於工作機構網站的照片),特別參照過去Jsjsjs1111使用User:喊疼傀儡濫用及人身攻擊的歷史。綜上,Jsjsjs1111犯有Wikipedia:破坏條文中「持续对其他用户进行不文明行为之破坏」,而其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發言及在用戶頁上的連結[3]已構成對本人的站內及站外的騷擾,該用戶騷擾及人身攻擊近來的持續性為此案重點。--❦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5月31日 (二) 03:14 (UTC)
  • 发现人:❦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5月31日 (二) 03:14 (UTC)
  • 处理: 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天天 (留言) 2016年5月31日 (二) 04:21 (UTC)
  • @DreamLiner:,意思是之前被判定不文明的人身攻擊行為,過了一陣子還可以升級攻擊,不用更正?再一次提醒以下 事實
    1. 該用戶在其用戶頁,以不當字詞(有前例且多位維基用戶使用攻擊遭警告禁止),還連結本人工作的官方網頁照片,已構成再一次傷害
    2. 該用戶在互助客栈,不但以先前不當字詞(有前例且多位維基用戶使用攻擊遭警告禁止),還進一步用其他攻擊性的詞彙來做影射性的人身攻擊
  • 若這裡中文維基WP:VIP不能處理或不願處理,請提供連結讓我去提出停止人身攻擊。--❦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5月31日 (二) 09:18 (UTC)
    • 補上不同管理員在這個月對該用戶相關的文明警告:
      1. [4] 2016年5月12日 (四) 22:21 (UTC) 由Jimmy Xu
      2. [5] 2016年5月26日 (四) 21:20 (UTC) 由Kuailong
    • 顯見該用戶在互助客栈的不文明行為已有持續性,而若該用戶選擇仍不移除對本人人身攻擊的詞彙和外鏈,其人身攻擊仍持續。--❦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5月31日 (二) 09:32 (UTC)
  • 本人26号警告后的编辑是[6][7][8]。“人身攻击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持续”这个说法出自哪里?其之前言论请deltalk。--Kuailong 2016年5月31日 (二) 14:28 (UTC)
  • @Kuailong:立即且明顯人身攻擊未被及時deltalk,而該犯下人身攻擊用戶並沒自行deltalk,雖然您有在其用戶頁上警告,然而該用戶的唯一回應是對您回應如此裝萌[9],而仍保留其用戶頁面的人身攻擊字詞和連結,所以當時其犯意和犯行仍持續存在那些頁面空間。現在我按Kuailong建議在互助客栈deltalk,而該用戶在其用戶頁的改正[10]雖仍未移除不必要連結,本人持續表達不滿外,目前該用戶的持續人身攻擊破壞的「形式」要件已解除,本人沒有要求各位管理員處理的部份,除了持續觀察外。--❦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6月1日 (三) 03:50 (UTC)

123.202.252.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6.59.136.2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反神抄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補充:這個用戶的做法和65d654de65d61as類似,疑為傀儡?! (&)建議不限期--Z7504留言2016年6月1日 (三) 13:18 (UTC)
應該是能夠{{duck}}的。--Q lliliuliu liu yliu yaliu yan留言 ㄌㄧㄡㄧㄢ留言 2016年6月1日 (三) 13:24 (UTC)
可能要仔細檢查才能確認喔...是否要看看原條目神魔之塔的主編是誰會比較好呢?--Z7504留言2016年6月1日 (三) 13:28 (UTC)

(~)補充:Liaon98用戶是第一個發現破壞的,你是第二個。亦可問看看是否有哪個用戶者利用IP位置或者是其他用戶名稱來破壞神魔之塔的條目 囧rz... (難道對遊戲有抱怨?! 好像跟維基百科也有仇喔...)--Z7504留言2016年6月1日 (三) 13:36 (UTC)

這是另外翻一下的:[11],或許這新聞看了就可以解釋為什麼短時間內就被編出神抄9之塔...我說阿,如果一定要強調神抄之塔,那是不是應該直接寫在神魔之塔的條目?--Z7504留言2016年6月1日 (三) 13:41 (UTC)

49.214.50.7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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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041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蘇州宇文宙武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核斯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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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shui122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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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yeah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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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000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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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psul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Kelvin99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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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曲家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Airman7215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Nickic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Kidgarywi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補充[15] (已還原)--Z7504留言2016年6月6日 (一) 12:15 (UTC)

124.219.82.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sse417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个人只是对这哥们的编辑觉得怀疑而已,毕竟即使真的“清理过期内容”,不同的人的修改应该有所区别才对——为什么不同的人都在做相同的删除,删除之后剩下的内容都那么相似呢?至于是不是破坏,作为当事人,我没法做评价。昨天做过用户查核,他们说因为数据过期,已经没法查核了。--vjudge1留言2016年6月6日 (一) 16:15 (UTC)

61.61.213.8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36.230.7.115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01:288:22AF:10:78F4:5591:9D07:C2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Wikipedia0231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 將「實寄封_百度百科」內容原封不動剪貼至實寄封(已提報WP:RRD
  2. 將「《我们的主啊,给予斯威士人恩赐的上帝》_互动百科」(2011-06-03 版本)內容原封不動剪貼至我们的主啊,给予斯威士人恩赐的上帝(已提報WP:RRD)……

Jarodali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HKAP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Frankyf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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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21103489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追迹未来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Tsybiu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46.47.77.15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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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pdaed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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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祖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LoveKuen103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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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8.253.24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Kayrowengre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16.59.136.2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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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JiunYa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喔屋雌施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補充這應該可以知道是誰,故補上DUCK標示。 (名字被改的好笑 囧rz...)--Z7504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14:23 (UTC)

1.165.211.7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Tai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Zenk011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大部分團體成員都沒有獨立關注度。看過完條目都是團體活動SNH48的內容?為啥不能提刪合併給大家討論?
提删要走程序,提合并也要走程序-- 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5:23 (UTC)

我看過去處理團體成員獨立條目,有些會走關注度,有些直接走提刪(合併)。我不確定走那個,我同時作業而已? 以這個案子為例,大家共識走關注度(照目前討論),那就走關注度而已阿! 這樣違反啥方針要到提破壞? 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5:28 (UTC)

走关注度提删要放满30天,模板上面自己都写了--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5:32 (UTC)
而且提删也是要单独挂模板的--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5:34 (UTC)
你搞錯了吧 !現在要走關注度,當然是掛關注度模板就好了阿!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5:38 (UTC)
你有读过关注度模板最后一行字吗?--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5:39 (UTC)
先提又不會先處理,還是要等30天關注度(照之前管理員經驗) 你怎麼不講你隨便拿掉關注度模板? 還可以不用給理由的 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5:43 (UTC)
拿下的那几个都是之前走过关注度保留的,请去看条目讨论页的存废记录,而且流程就是挂满30天才能提--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5:48 (UTC)
不對!藝人關注度本來就常常在變! 那幾個很多都是前幾年所提! 如同之前 A'N'DSpeXial成員,本來都保留隊長的條目,後來也是更改成合併! 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5:59 (UTC)
这两个团我完全不认识,但是罗宏正(团长是他吧)的条目只送过一次存废,结果是合并(见该条目讨论页),林思宇送过两次,但第一次的结果是无效而不是保留(看提交者是您,我估计应该也是没挂满三十天吧)--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6:04 (UTC)
總之 關注度隨時再變! 沒有理由有提過就不能提! 以上兩個團的例子,我也是看到一樣處理方式才提另一個的! 就這樣 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6:09 (UTC)
WP:SBST,您这次真的说错了呢--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6月12日 (日) 06:17 (UTC)
說錯那句對應那一句的方針阿?我再修正 Zenk0113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14:52 (UTC)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被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所以关注度有了就不会消失,也就是走关注度提删的条目以有关注度保留之后就不能再走关注度提删了––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6月13日 (一) 03:00 (UTC)

124.219.82.4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24.219.83.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03.64.138.2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80.217.57.10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75.138.83.24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Geometry.taiwa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769haa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01.13.48.5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應該是,我之前就列入名單在等他何時有決定性的破壞可提報...--LHD留言2016年6月15日 (三) 09:43 (UTC)

830中國農產品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06.247.241.3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9.247.47.7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Louarca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提報用戶本身就違反3RR [39][40][41][42][43]。--louarcan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15:50 (UTC)

  • (~)補充:綜觀本條目的版本歷史[44],可以發現:
    Louarcan回退四: 2016年6月15日 (三) 14:48 (151,985字节)回退至 2016年6月15日 (三) 08:49(151,988字节)(只差一個句號,中間經過1人次修改) [45]
Louarcan回退三: 2016年6月15日 (三) 06:36 (151,961字节)回退至 2016年6月15日 (三) 06:18 (151,961字节)(無差異,中間經過1人次修改)[46]
Louarcan回退二: 2016年6月15日 (三) 06:18 (151,961字节)回退至 2016年6月15日 (三) 05:54 (151,961字节)(無差異,中間經過1人次修改)[47]
Louarcan回退一: 2016年6月15日 (三) 04:11 (151,855字节)回退至 2016年6月14日 (二) 21:33 (151,854字节)(只差一個空白列,中間經過1人次修改)[48]
Louarcan違反3RR,事證明確,上次他被封禁也是違反3RR[49],請管理員處理。 --Barter84留言2016年6月16日 (四) 01:58 (UTC)

59.115.36.18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3.41.133.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03.41.132.2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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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ngc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小昌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55大神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TAIWAN032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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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16.243.17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4.44.145.22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追迹未来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Beyond scre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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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nick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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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vin 200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回應: 查阅历史记录,可看到User:蘇州宇文宙武也有参与去年的编辑,去年4月30日一天内他有回退三回。昨天(6月18日)我是见到User:蘇州宇文宙武的回退后才出手阻止其破坏,我当天一共在该条目编辑两回,而User:蘇州宇文宙武在当天又是三次回退,User:Galaxyharrylion自己则是一次回退,正是阁下自己的这一次操作之后,条目才被保护的。你们两人对于条目被保护的功劳可是我的两倍。在这儿所举的去年和今年各一天的编辑中,User:蘇州宇文宙武每回是玩擦边球,每天三次回退,每天均离违反3RR只差一点点。而我在去年4月30日是回退一次,今年6月18日是两次回退。我与User:蘇州宇文宙武相比,User:Galaxyharrylion是否更应举报User:蘇州宇文宙武才显得比较公正?至于江泽民条目,我近来只编辑一次,并且在编辑之前在讨论页给出充分理由,故不是编辑战。相反,User:追迹未来任意无理回退三次,并且威胁管理员称要罢免,你是否应举报User:追迹未来才比较公正一些?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9日 (日) 03:32 (UTC)

剛看到User:Galaxyharrylion在舉報理由中又增加了一句“該用户已经违反包括:WP:EW、WP:CIV、WP:NPOV、WP:CON在内的多个方针)”,其實這幾個方針以及其他相關方針,正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User:追迹未来經常在破壞的,在下有時為阻止破壞,不得已已參與編輯。User:Galaxyharrylion可仔細查閱相關頁面的歷史。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9日 (日) 04:42 (UTC)
(!)意見--路過,看到覺得有些誤會。因為在下參與了相關條目近日討論,所以提出點意見參考。
  1. 關於發正念,請見蘇州宇文宙武討論頁-發正念,多位用戶的討論過程;這次編輯戰,是蘇州宇文宙武回退所發起,而非Marvin_2009。過去編輯爭議,是因為蘇州宇文宙武等用戶堅持添加非第三方第一手來源。
  2. 至於江澤民,請見條目討論頁Talk:江泽民,多位用戶討論目前版本的問題,在下也在其中提出了「編輯戰」發生的過程原委。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9日 (日) 03:23 (UTC)
少来什么误会不误会。还好意思说什么“路过”?我看是急于帮腔吧。FLG支持者惯于颠倒是非黑白,查看该条目编辑历史,从去年12月20日至今年6月18日,将近半年没有人有异议动过,怎么半年后就有人(ip)动了?到底是谁先开始打编辑战的?说话要凭良心。当然,这一点根据FLG支持者一贯的表现来看,说了也是白说。——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19日 (日) 03:48 (UTC)
(:)回應--蘇州沒說的是:去年5月版本是穩定的,期間有些IP做微幅修訂。但去年12月[一個IP添加了不相關內容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38484021&oldid=37273329],日前另個IP用戶看到不合理才刪除。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9日 (日) 03:56 (UTC)
你说啥时候稳定就啥时候稳定了?你说不相关就不相关了?至少半年内没有人有异议,就是稳定的。当初这么热的一个条目,半年内没人动,还不够稳定?FLG支持者的双重标准可以再拿出来现一下,又不是没领教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19日 (日) 04:08 (UTC)
蘇州提問“怎么半年后就有人(ip)动了?”,問得好奇怪,你能否說說清楚,你究竟要指控什麼?你在疑心近日那一個IP是誰嗎???半年那一個IP用戶的編輯如不當,昨天那一個IP用戶能發現問題並加以糾正,不是好事嗎?另,維基這兒提倡文明禮儀,希望不要動不動給用戶帖什麼什麼支持者的標籤,試想,如有人給你帖標籤,你也不會高興的,是不是?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9日 (日) 04:42 (UTC)
没错,近来一直有ip骚扰跟踪我的编辑又不敢现出真身,我的怀疑合情合理。我不觉得现在的版本有问题,没有觉得半年前编辑不当,如果真的不当,你们这半年哪儿去了?FLG相关条目不一直被你们FLG支持者占据么?我不认为贴标签是不文明,如果别人给我贴上反FLG等我认可的标签,我一点也不会觉得不高兴,因为一这是事实,二这不存在价值判断。除非你打心里觉得被人说成FLG支持者是歧视,那么就能推导出你也觉得FLG不是什么好东西的判断。——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19日 (日) 06:35 (UTC)
1. 你把你自己捕风捉影的疑心发表在举报页是不合理的。2. 你声称什么不是好东西的判断是武断任意的。举一个例子,2015年7月100多位国内律师被江泽民610机构突然非法绑架,其中许多人曾顶住压力为被610抓捕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辩护过。这些律师并非是法轮功爱好者,他们是作为律师履行自己维护法律保护人权的职责而已。维基一原则是“对事不对人”,你以爱好者标签来暗示我的编辑是因为是爱好者,从而诋毁我的信誉。这跟法轮功爱好者这个名词本身我喜欢或不喜欢是两回事。另一例子,注意到你公开宣称自己是共产党信仰者,但上回你在罢免管理员提案讨论中要求大家不要提你的共产党信仰。这是同一个理吧,你尽管并非不喜欢共产党信仰这,但不希望以这个为理由来证明你罢免管理员的理据有问题。事实上你当时给管理员帖诸如支持法轮功这样的标签,今天给我帖法轮功爱好者这样的标签,均是有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古训。而且有违反维基百科「对事不对人」,不要人身攻击等原则。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19日 (日) 12: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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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佩妮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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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凌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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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zonew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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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6月21日 (二) 17:06 (差異 | 歷史) . . (+63)‎ . . Template:Music Works ‎ (目前)
    • 2016年6月21日 (二) 17:04 (差異 | 歷史) . . (+63)‎ . . Template:KQ娛樂 ‎ (撤销Zenk0113(讨论)的版本40539174) (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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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迹未来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H126015689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20.101.199.7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43.250.9.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Shasha211199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疑問:與被封禁用戶Echololita666編輯傾向類似,且有前後繼承關係,不明白為何駁回@Antigng:的用戶查核申請---Koala0090留言2016年6月22日 (三) 07:57 (UTC)

追迹未来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魔法使 光之美少女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I88gam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59.115.40.11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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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BRIAN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20.101.198.12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19.77.129.21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21.222.96.8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 这个在几乎所有条目中狂加空格、把任何人所写的“脚注”、“参考”改成“参考文献”,把参见类项目按照他对于格式的见解移动到最后方,完全不顾这样的改动毫无社群共识,也不在乎前前后后被不计其数的编辑批量回退,更不管管理员或短或长封禁的澳大利亚IP又回来了刷编辑次数了。影响的条目不计其数。O抱歉我说错了,他不是又回来了,而是根本没有离开过。
  • 发现人:7留言2016年6月23日 (四) 15:29 (UTC)
我剛好有看到 囧rz...--Z7504留言2016年6月23日 (四) 16:21 (UTC)

離心力青蛙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Shawn0lio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49.216.180.8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8.171.89.11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71.230.17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60.250.198.16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63.207.14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北極企鵝觀賞團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49.216.101.21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Jsjsjs111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建議蘇州回應客棧[72]的反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02:28 (UTC)
建议wetrace少练点功--CHEM.is.TRY 2016年6月25日 (六) 02:29 (UTC)
  • (※)'注意'吵架去彼此的討論頁吵架,這已經是第幾次混入與主題無關的討論內容和人身攻擊與毀謗行為了?已經在被當前的破壞勸阻很多次,用再溝通協調的理由把你擋下來不要黑了還繼續。--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2:45 (UTC)

Klaus LEIWEI Ch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Plutohop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ShanShanTi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Fmpfoundatio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42.73.16.6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49.197.108.11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蘇州宇文宙武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范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E5.85.B3.E4.BA.8E.E6.88.91.E5.AF.B9User:.E8.BF.BD.E8.BF.B9.E6.9C.AA.E6.9D.A5.E4.B8.8EUser:Galaxyharrylion.E7.9A.84.E5.A4.84.E7.90.86违反WP:DIS扰乱了中文维基百科,特别是苏州为了阐释管理员亲法轮功而袒护相关用户的观点违反了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证据如下:
    • 2016年4月19日,苏州宇文宙武对广雅范罢免案提出了新的论据:『从这位亲法轮功用户Marvin2009的封禁日志中,可看出管理员广雅范对亲法轮功一方的袒护有多么严重,明显宣传法轮功的封禁说解除就解除,违反3RR(不是第一次)的封禁也就说几句好话就解除了。』
    • 当时我读到后即对苏州宇文宙武用户作了澄清回复:『指控中提及相关范管理员曾封禁我后来解封一事:苏州所言纯属诽谤!我的解封申诉可我讨论页上看到,当时范先生对我封禁理由中有对我相关编辑操作的严重误会, 我在申诉中澄清我并没3RR,也说明了给追迹未来用户留言但被拒绝的过程,之后,我被解封了。这并非苏州歪曲成的什么说几句好话。而是正说明范管理员并没有象苏州扣帽子的那样亲FG - 他误会我违规后,出手直接封禁我达6个月,我澄清其误会后他能纠正失误,这是比较中立的表现。(注:封锁和解封我并不等于反FG和亲FG,只是苏州如此假设。先暂且假定苏州的假设成立,那么这个6个月对我的封禁处理说明,苏州以亲FG作为解任理由是荒谬绝伦)从这个角度来看,此解任案是苏州用户对维基百科一位中立管理员的报复之举。」』
    • 之后,在该罢免案讨论中苏州用户没再就此回复我,我还以为苏州在其谎言被点破后不会再说同一个谎言了。但今天我看到苏州用户在互助页又谈到:『范之所以被弹劾确实是因为他对FLG支持者的偏袒』。显然苏州不管众多用户当时提供给他的许多证据,仍坚持阐释管理员亲法轮功而袒护相关用户的谎言,这已经构成对维基管理员工作以及用户编写条目的长期严重扰乱。希望制止。
  • 发现人: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24日 (五) 18:36 (UTC)
  • 处理: 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天天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6:42 (UTC)
  • (!)意見:呵呵,避而不谈管理员对两方相同举动的截然不同反应,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就继续得瑟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5日 (六) 02:07 (UTC)
管理員截然不同反應?請蘇州先回應客棧[73]的反證...有沒有涉及扭曲事實?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02:27 (UTC)

AGAIN(*)提醒公然的用怪力亂神的報應說去施壓以及恐嚇,看著像是法西斯式的正義宣言,然後做指控的先後關係講得太死了。正要講這些的時候你又自己去移動別人的言論。找死不是這樣找法,跟那個用戶你還公開做了不予溝通的宣示,在我的版面玩回退戰就算不納入(打字的內容已經宣言不是跟我溝通一事你可是留在編輯摘要了),你再不節制,早晚會被用拒絕溝通,不合理指控,胡亂修改他人對話,人身攻擊,毀謗,編輯戰等因子做處分。而且就我的觀察,照你的個性絕對是打死不改的,但短期內應該會有所改善,長期而言,那個個性不樂觀。--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2:52 (UTC)

你应该把这话给FLG支持者,我是不接受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5日 (六) 03:06 (UTC)
接受與否不是我關注的,陳述觀察到的客觀事實,以上事項你只能說可能沒這麼嚴重但不能說都沒發生過,根據方針的解讀和施行方式的不同,裁決方式也會不同,反正就客觀觀察事實給出提醒已經很厚道了。改不改是你家的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正義,你無權干涉我的我也無權干涉你的。照你的個性絕對是打死不改的,我對你的預言又中標了,預言不是只有針對個人啦,那是長期培養的能力,觀察的可確定因子愈多那預測準確度愈高,有時參雜一些合理推測可以使確度更高。--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3:16 (UTC)
很显然你应该提高一下你的表达水平,我是勉强看懂你在说什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5日 (六) 03:21 (UTC)
隨便你,這次就注意一下你被我挑出來的一堆客觀事情修正一下,浪費某人用 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這個很個人主觀的裁斷把你救回來的機會就很辜負他人好意了。下略約50字。補充一下表達能力還有你的個性的判斷都是屬於行為改變技術的範疇,古典制約以及操作制約,回推動機後可以預測未來行為或增強個人能力(含行為改變本身),另外表達能力還跟腦神經科學有關,點一個比較常聽到的名詞布洛卡區,常識補充到這邊。--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09:20 (UTC)
@DreamLiner:管理員您好,
  1. 蘇州與Jsjsjs1111兩項破壞舉報,差不多時間,但不知何以,整頁您只單獨選擇處理了蘇州一項?請問您覺得Jsjsjs1111不構成人身攻擊,或者您覺得有什麼因素讓您無法處理?
  2. 您拒絕蘇州案的理由是「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但是,蘇州昨天才在互助客棧再次攻擊范管理員、JimmyXu管理員偏袒FLG[74],對於在下提出的反證[75],蘇州仍拒絕說明。請問天天管理員:請您閱讀在下的反證,您覺得蘇州對Jimmy XU的指證充足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2:37 (UTC)

(以下對話由Wetrace複製自 DreamLiner討論頁,作為紀錄存檔。)

  • @Wetrace:, 感謝閣下長期於維基的貢獻。閣下與蘇州一樣,都願意為自己的立場據理力爭。蘇州在客棧寫了一大段,閱後本人認為每一個用戶都有權質疑管理員的動作,就像閣 下要求本人就VIP操作做出解釋一樣,實難將其歸類為“攻擊”。閣下固然與其立場相左,望通過將對方封禁以外的方式解決紛爭。--天天 (留言) 2016年6月25日 (六) 13:27 (UTC)
謝謝您,
  1. 在下目的不是封禁,在下也贊同每個人都可以質疑管理員。但蘇州宇文宙武這次又「涉及扭曲事實」又拒絕回應反證,而且還重提4月對范的攻擊指控(蘇州至今仍拒絕回應多位用戶當時對蘇州的質疑、反證),難道沒有人身攻擊或擾亂的問題?
  2. Jsjsjs1111已經多次被管理員警告不要再人身攻擊,卻仍一再為之,請問從管理員角度,有什麼方式能解決?在下也是不得已才提報。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3:32 (UTC)
天天管理員好
  1. 在下已經提出反證(您真的如您前面說過「看過了」嗎?從反證來看,蘇州所提「不是意見,而可能涉及扭曲事實的誹謗」),蘇州沒回應,而蘇州這樣的作法,有沒有人身攻擊的問題?難道只要是在客棧討論,WP:不要人身攻擊就可以凍結?
  2. Jsjsjs1111有沒有人身攻擊?兩個鄰近的VIP舉報,有何因素讓您無法判斷或處理這一個,只處理另一個?這問題在下提了三次,很希望請您能具體給予指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3:45 (UTC)
管理員您好,(1)Js1不是「質疑別人立場」而是給用戶貼標籤、及人身攻擊,(2)他說的話是「你跟一群在肚子里面挖轮子的人有什么好说的」,這明顯羞辱式話語、人身攻擊,有何費解?另外,何以攻擊的人是Js1,卻要被攻擊者「解釋來龍去脈」?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5日 (六) 13:59 (UTC)

119.14.60.3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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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宇文宙武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发正念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范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E5.85.B3.E4.BA.8E.E6.88.91.E5.AF.B9User:.E8.BF.BD.E8.BF.B9.E6.9C.AA.E6.9D.A5.E4.B8.8EUser:Galaxyharrylion.E7.9A.84.E5.A4.84.E7.90.86,违反WP:DIS ,扰乱了中文维基百科,特别是苏州为了阐释管理员亲法轮功而袒护相关用户的观点违反了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并且违反WP:NPA,对相关编辑作人身攻击:
    • 近来在毫无理据情况下,在发正念条目编辑,使条目被添加上无关连接之后,在互助页历经讨论未能给出理由的情况下,仍继续强制给条目加上无关连接。
    • 2016年4月19日,苏州宇文宙武对广雅范罢免案提出了新的论据:『从这位亲法轮功用户Marvin2009的封禁日志中,可看出管理员广雅范对亲法轮功一方的袒护有多么严重,明显宣传法轮功的封禁说解除就解除,违反3RR(不是第一次)的封禁也就说几句好话就解除了。』
    • 当时我读到后即对苏州宇文宙武用户作了澄清回复:『指控中提及相关范管理员曾封禁我后来解封一事:苏州所言纯属诽谤!我的解封申诉可我讨论页上看到,当时范先生对我封禁理由中有对我相关编辑操作的严重误会, 我在申诉中澄清我并没3RR,也说明了给追迹未来用户留言但被拒绝的过程,之后,我被解封了。这并非苏州歪曲成的什么说几句好话。而是正说明范管理员并没有象苏州扣帽子的那样亲FG - 他误会我违规后,出手直接封禁我达6个月,我澄清其误会后他能纠正失误,这是比较中立的表现。(注:封锁和解封我并不等于反FG和亲FG,只是苏州如此假设。先暂且假定苏州的假设成立,那么这个6个月对我的封禁处理说明,苏州以亲FG作为解任理由是荒谬绝伦)从这个角度来看,此解任案是苏州用户对维基百科一位中立管理员的报复之举。」』
    • 之后,在该罢免案讨论中苏州用户没再就此回复我,我还以为苏州在其谎言被点破后不会再说同一个谎言了。但苏州用户近来在互助页又谈到:『范之所以被弹劾确实是因为他对FLG支持者的偏袒』显然苏州不管众多用户当时提供给他的许多证据,仍坚持阐释管理员亲法轮功而袒护相关用户的谎言,这已经构成对维基管理员工作以及用户编写条目的长期严重扰乱。
    • 近来苏州用户还谈到:『Jimmy Xu这次一下子就永久封禁,除了打击报复,我想不到其他的理由证明这个封禁是合理合规的』,把行政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操作称作是打击报复,这是在作人身攻击了。苏州显得有持无恐,对行政员也是毫无顾忌的人身攻击,苏州对其他用户的人身攻击行为就更多了,查其贡献记录可知。
    • 请继续,我在这儿坐等FLG支持者的进一步围攻迫害。——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7日 (一) 03:06 (UTC)
  • 发现人:小莲庄处士 2016年6月27日 (一) 03:04 (UTC)
  • 处理:

Linrx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23.140.78.12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223.140.227.7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114.136.240.14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Nipple7223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Jsjsjs111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User:Jsjsjs1111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人身攻擊持續,早先於VIP(見存档)兩位管理員已知曉Jsjsjs1111對本人進行的人身攻擊,當時並未有處置而僅是持續觀察,現在經近一個多月,該用戶仍在用戶頁持續主張並煽動對本人的人身攻擊。如「欢迎大家一起来攻击某博士」並提攻連結並繼續使用如[77]一個以上的不當用戶名來攻擊本人。由於已非新犯而顯有故意及針對性質,且為純人身攻擊,請處理。(注意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為方針,而Wikipedia:用戶頁為指引,而後者亦有此句話:「維基團體的規定,包括不要人身攻擊也會被使用在使用者的空間中,就像它在其它地方一樣」。)
    • 用戶頁仍有直接人身攻擊(不知道谁注册的:D有没有人去注册个...)及鼓勵攻擊言論(「欢迎大家一起来攻击某博士」)。
    • 請6月初對該用戶做出封禁的@Jimmy_Xu:及後來縮短封禁的@霧島聖:注意,另外更早做出「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決定的@DreamLiner:,及亦有表達意見的@Kuailong:注意:事實是該用戶在用戶頁繼續人身攻擊之外,並且升鼓勵他人一同攻擊本人。--❦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6月27日 (一) 12:15 (UTC)
  • 发现人:❦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6月27日 (一) 08:11 (UTC)
  • 处理:

Samsamhk199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目测WP:GAME。#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6月27日 (一) 13:29 (UTC)

Hante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05.202.253.128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Gtsky400 ‎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19.77.111.11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Hante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疑問--關於@Hanteng:被以「擾亂」為名封禁1週,在下請教:
  1. Antigng對差不多的舉報的判斷是「編輯爭議」。這部分在下不大瞭解,@霧島聖:管理員、@Antigng:管理員能否說明一下各自判斷的理據?
    1. 由於「偽造方針」的指控,涉及社群運作、用戶信譽,請問行政員@BencmqWing:(1)如何看此個案([81][82])?(2)「未披露之有償編輯」的方針/WikiMedia使用條款(TOU),究竟是不是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現行的方針?其效力?參見適用於維基計畫的WikiMedia Terms of use使用條款---另參見〈互助客棧-方針討論-中文維基需不需要有不同於META的有償編輯方針〉
  2. 另外,請教@霧島聖:管理員,Hanteng日前舉報Jsjsjs1111,他「請6月初對該用戶做出封禁的@Jimmy_Xu:及後來縮短封禁的@霧島聖:注意,另外更早做出「近期編輯未足以用於判斷是否封禁用戶決定的@DreamLiner:,及亦有表達意見的@Kuailong」。----一直沒有人回應,是否請霧島聖管理員回覆Hanteng的疑問與請求
    1. Jsjsjs1111等用戶多次人身攻擊,也經管理員等用戶幾次警告,但一直無人處理。在下日前也舉報Jsjsjs1111人身攻擊(「你跟一群在肚子里面挖轮子的人有什么好说的。)明顯標籤集羞辱攻擊言論,管理員DremaLiner則回覆在下「Jsjsjs1111的言論,本人覺得很費解,閣下若明白,不如解釋一下他這麽說的來龍去脈」而沒有處理。
  3. 蘇州宇文宙武,在「4月范解任投票-突襲指控范偏袒」、「6月指控JimmyXu偏袒」,但所提指控的事證,都「涉及扭曲事實」且一直拒絕實質回應在下的反證、其他用戶的質疑。蘇州作法,已涉及人身攻擊甚至誹謗,請問有沒有「偽造事實、煽動對立」的問題?蘇州已幾次被舉報「擾亂」。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8日 (二) 08:26 (UTC)
參看「User talk:霧島聖」的「閣下涉及編輯戰,不可以封禁當事人」討論。--Mewaqua留言2016年6月28日 (二) 12:19 (UTC)
Hanteng的同盟者(包括FLG支持者)输打赢要,试图影响管理员的决断,一点也不稀奇。当事人Hanteng没有申诉,却由他人代劳,真是怪事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8日 (二) 12:37 (UTC)
(!)意見--蘇州您好
  1. Hanteng在臉書中文維基社群、臺灣維基社群都有跟社群用戶公開討論,在下相信他會申訴;他的重點在溝通社群觀念,申訴解封似乎不是他首要處理的。在下在臉書看到他發文,也跟多位用戶參與討論意見。在下不贊同「偽造方針」的說法,因為TOU本身就是基金會的原則。
  2. 在下看到蘇州您的舉報,覺得處理方式不宜;而且也疑惑何以Hanteng舉報Jsjsjs1111人身攻擊,也ping了霧島聖,但霧島聖只對「偽造方針」案有興趣,而遲不回應處理Jsjsjs1111的案子;由於在下也舉報Jsjsjs1111但無人處理,因此持續關注此頁面才看到。
  3. 任何人都可以對管理員的裁斷提出監督與質疑,何況在下所說的都是依據客觀事實,完全沒有「偽造事實」、「扭曲事實」,可受社群公評,若您有質疑,在下也就事論事不迴避。希望您也能以相同態度,回應在下向您提出的反證。
  4. 除了在下,還有多位用戶主動表達關心與意見。您「不斷貼標籤」諸如「同盟者、支持者」,都是不當的。君子不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8日 (二) 13:08 (UTC)
{{TOU}}乃Hanteng伪造,以伪造的“方针”来说明另一伪造“方针”的真实性,本身就很可笑。@了就一定要理睬?你以为管理员都像你们FLG支持者那样闲?或者这就是你们的工作?我在这里还没有说你“伪造事实”、“歪曲事实”,你居然“此地无银三百两”,我就什么都不用说了。另外,我不认为你是君子。——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8日 (二) 13:22 (UTC)
(:)回應--「TOU乃Hanteng伪造」這句話是您說的,您自己先讀WikiMedia的TOU--Hanteng之前也出示給您,您仍指控他「偽造TOU」,就希望您勇於自負言責。至於您其他的標籤與攻訐,您收著享用。君子不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8日 (二) 13:35 (UTC)
真会歪曲我的意思,玩文字游戏,先看看{{TOU}}是谁的大作吧。慢走不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8日 (二) 13:45 (UTC)

cwek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cwek在不否認機器人有錯誤之狀況下,未經客站討論,求取結果,違反3RR

即使发生错误,数据已经生成并归档,就不应该再被篡改。程序错误是一回事,但篡改数据就是另一回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7日 (一) 04:27 (UTC)
你不用急著回復,要真相與答案,絕對比"維持錯誤之登記"來得重要,有無回復,並不影響該二條目之推新條件,但我真想知道"問題所在",這是求是非,非和稀泥。你不覺得奇怪,還無管理員或權責人員在客棧應答(貼多久了),也無管理員回退我對錯誤之修正,故你不用急,我只是要客棧中討論個答案,了解徵結。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4:40 (UTC)
已請權責管理員解釋條目推新之登錄問題所在,故請暫勿處理此cwek、Chinuan12623之互為舉報案。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5:47 (UTC)

Chinuan1262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cwek在不否認機器人有錯誤之狀況下,未經客站討論,求取結果,先行違反3RR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4:16 (UTC)
已請權責管理員解釋條目推新之登錄問題所在,故請暫勿處理此cwek、Chinuan12623之互為舉報案。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5:47 (UTC)

50.184.5.23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核斯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聯合國會員國列表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查此条目编辑历史,被提报用户之前并未编辑,然在上次被提报人因跟踪骚扰本人被封禁后,解封后的被提报人再次回退本人编辑并掀起编辑战,明显乃再次跟踪骚扰本人之破坏行为。念于其是屡犯且屡教不改,本人无须警告,在此提报。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一向以中国(China)简称名义进行活动,被提报人不尊重事实而进行毫无理由之回退,本人也只好视之为针对本人的破坏进行提报。
  • 发现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9日 (三) 12:46 (UTC)
  • 处理:拒绝,编辑争议。--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2:49 (UTC)
  • (!)意見@Antigng:就算是编辑争议,那么跟踪骚扰怎么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9日 (三) 12:51 (UTC)
    • @蘇州宇文宙武WP:骚扰:“它包括利用其他一名或多名用户经常编辑的条目、主题,经常参与的讨论或争论,而重复对他人的编辑找茬、进行扰乱性编辑、无谓或挑衅性回退,以达到骚扰、激怒用户,使用户烦恼、苦恼等目的之编辑...閱覽另一名用戶的貢獻日誌本身並非騷擾。尤其是正當地使用編輯者的歷史紀錄,包括(但不限於)修正錯誤、違反維基百科方針的編輯、改正多個頁面的相關問題(事實上這類動作多半都是巡視最近修改的應對措施)。這些紀錄在充足的理由下公開著。它們可以用來在爭議解決過程中,蒐集提交到意見請求、調解請求、WP:ANI、仲裁請求的證詞。”与这种情形不符。--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2:53 (UTC)
      • 呵呵,“与这种情形不符”?!那被提报人之前是因为什么被封禁的?如果管理员不清楚之前的情况,这次也请勿妄下结论。我请求其他管理员另做判断。——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9日 (三) 13:03 (UTC)
        • 一、没有证据证明被提报人的编辑是超过编辑战行为的“找茬、扰乱性编辑、无谓或挑衅性回退”。二、没有证据证明被提报人的目的是“骚扰、激怒用户,使用户烦恼、苦恼”。--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3:07 (UTC)
          • 一、被提报人无视国际社会的基本认知、事实和维基的基本准则,就是在找渣和扰乱性地编辑;二、我因为他的这些行为已经很烦恼、苦恼。我强烈怀疑你的判断标准,请求其他管理员进行处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9日 (三) 13:13 (UTC)
            • (:)回應,1、如果被提报人的行为真是“无视国际社会的基本认知、事实和维基的基本准则”,那么就不再属于编辑争议,而是破坏/扰乱行为。但事实上,被提报人在条目讨论页/编辑摘要给了一些理据。尽管你们两个打编辑战本身都是错的,但是我并不能看出来是被提报人是无理由、为回退而回退的骚扰行为。2、说的不是你有没有为此而烦恼,而是被提报人的目的是否为让你烦恼。先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某个用户建了一堆侵权条目,那么那个批量提侵权的巡查员可能让他感到很烦恼,然而这并不是扰乱行为。在现在这个案例里面,你和被提报人都在打回退战,我相信这样的行为会令双方都烦恼。去讨论页上讨论才有可能解决问题。--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3:24 (UTC)
              • 想要为他开脱就直说。现在的版本是长期被认可的,之前还曾入选过特色列表,都没有人有任何异议,他凭什么擅自修改?这不是破坏扰乱行为是什么?你也不看看是谁先打响的编辑战?之前从来没有编辑过这条目的人如果不是跟踪了我,有可能会回退么?我不跟你多费唇舌,等其他管理员来判断。——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9日 (三) 13:29 (UTC)
                • 一、“之前还曾入选过特色列表,都没有人有任何异议,他凭什么擅自修改”:任何人都可以编辑维基百科。过去没有人异议,现在有,是WP:CCC问题。这一事实只能表明编辑战之前的版本是你的版本,而不能表明在编辑战中你没错,他错。二、“你也不看看是谁先打响的编辑战”:编辑战一开始发生在你和某位匿名台湾用户之间,然后发生在你和被举报人之间。三、“之前从来没有编辑过这条目的人如果不是跟踪了我,有可能会回退么”:“...閱覽另一名用戶的貢獻日誌本身並非騷擾。尤其是正當地使用編輯者的歷史紀錄,包括(但不限於)修正錯誤、違反維基百科方針的編輯、改正多個頁面的相關問題...”--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3:37 (UTC)
                  • 一、不只是维基,这也是国际社会的长期共识,并不会随着某一个人(或者马甲)的否认而改变;好了,二、马甲的问题见一,被提报人的加入只能说明他只想打编辑战而不是其他;三、本人的编辑遵守维基和国际社会长期达成的攻势,没有任何错误,针对本人的编辑就是破坏。好了,反正你也是铁了心维护他,说了等于白说,客栈见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9日 (三) 13:43 (UTC)
                    • 一、你当然会认为你的编辑是对的,你也当然有你的理由。事实上,在不涉及破坏的编辑争议中,双方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才要通过讨论/举证质证来解决这样的争议。二、打编辑战时,只要有一方停手,编辑战就打不起来,这句话对任何一方都适用。--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9日 (三) 13:49 (UTC)

陳新月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蘇州宇文宙武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 蘇州宇文宙武29日「無實質理由」兩次回退了在下編輯(編輯理由寫「不要想乘机小动作不断」有讨论本身即说明有问题),形同實質編輯戰、有遊戲維基規則之嫌,且對用戶惡意推定。
  2. 實際上,在下Wetrace 6/26, 6/27都在條目討論頁說明理由。且Chiefwei管理員在條目討論頁也解釋,他無意涉入實質判斷。在下也說明了「蘇州的說法,與條目現況不符,因此不具體」,但是蘇州一直沒有具體回應補充,不提出「究竟條目內容哪裡不中立」,讓討論難以聚焦進行。
  3. 在下於「等待至少兩天后」,在下於6/29取下中立模板。結果蘇州29日上午10點多,不附實質理由回退、還貶損用戶,形同在編輯戰,仍拒絕依「中立模板」規範提出具體理由。且蘇州拒絕交流溝通,刪除在下於其討論頁的邀請[83],操作理由「我的理由就是具体理由,不会再多费唇舌,不要烦我」。
  4. 在下因此於29日上午11點多,於條目討論頁再次回應蘇州。等待至29日下午15:32,蘇州仍不提供具體理由,在下因此取下模板,15:33又遭蘇州立刻回退。
  5. 蘇州又以「FLG支持者的惯用伎俩」標籤化/貶損用戶、人身攻擊。而非就事論事的溝通。@AntigngChiefwei
(*)提醒--蘇州宇文宙武再次人身攻擊、貶損用戶,一再拒絕在條目內容實際溝通。您不提供具體理由、不實際參與條目討論,卻抹黑不同意見用戶「霸佔條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9日 (三) 07:49 (UTC)
(!)意見:FLG支持者们的所作所为社群都看得很明白,也不用我多说,你狡辩也没多大用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29日 (三) 07:59 (UTC)
(※)注意沒有被處理的理由很簡單,你們只是在吵架,而且短時間內重複對象的檢舉項目太多。並不是誰有對錯的問題,遲遲不處理只是希望你們可以花更多時間溝通討論而不是用消極的方式討論並吵架。@Jsjsjs1111:也是這樣,貢獻紀錄跟他同質性太高,還有前腳走後腳來的現象
提報破壞就算可以封了一個人,但編輯爭議還是持續存在。不會要求各退一步,幾個原則:就事論事不要離題不要透過不回應來杯葛討論程序的進行
有用戶曾說念在是資深用戶,沒有封的理由還包含人情成分,也包含功過相抵的成分。也有用戶是持不想加入爭議的立場,因為只要一點點就好,矛頭就會衝到自己這裡來,沒看到理由是連駁回都沒有嗎?意思就是理由並不被承認不成立但也不認為需要被處理,而且爭議極大。
可以回想一下或調動紀錄看看是誰用情緒在辦事比較多,想自滅自便,吵架都可以燒過去方針頁,太超過。

--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6月29日 (三) 08:16 (UTC)

樓上好,謝謝提醒,彼此冷靜一下。也希望蘇州宇文宙武能具體指出問題來討論,在下已在討論頁等了至少兩天。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29日 (三) 08:20 (UTC)
还是那句话,XXXX思维广--CHEM.is.TRY 2016年6月29日 (三) 11:05 (UTC)
Jsjsjs1111您好,希望您別再標籤化及貶損不同意見用戶。其次,有其他用戶於此條目合理添加「文法格式」、「補充來源」兩模板,那就具體一起來解決改善。蘇州與您添加中立模板,卻不提出具體理由,彼此難以聚焦處理,而條目討論頁的討論也形同變相杯葛。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30日 (四) 03:26 (UTC)
@jsjsjs1111:在下不会再提醒您第三次,把侮辱性文字打成XXX并不意味着就是文明言论了。
对于本提报,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Kuailong 2016年6月29日 (三) 19:08 (UTC)
管理員好,蘇州仍然拒絕在條目討論頁溝通提出具體說明,用不是理由的理由杯葛討論。這是明顯違反模板規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30日 (四) 03:11 (UTC)

203.71.214.7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

Naughty Jeffre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Cheungchunhin2001091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42.2.74.15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贡献 | whois | (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