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用户名/存档1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連結無效

本條目的日文連結有誤喔 ~~ 應該是ja:Wikipedia:ユーザー名。修好後請順便將這句話刪掉 ^^ -- 采豫 12:16 2005年12月27日 (UTC)

請問

請問動漫或小說角色的名字可以用做筆名嗎?--K1234567890y 19:45 2005年12月30日 (UTC)

Interwiki

请添加以下外语链接:

sv:Wikipedia:Inga stötande användarnamn
ta:Wikipedia:பயனர் பெயர்
th:วิกิพีเดีย:ชื่อผู้ใช้

谢谢!TML1988 03:03 2006年4月1日 (UTC)

可以加policy模板吗?

这个应该成为维基正式方针,请提起讨论通过这个方针。-无名无形 13:15:00 2006年4月10日 (UTC)

有人仿冒我的用户名

转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无名无形留言) 02:51 2006年5月11日 (UTC)

希望帮助改变他的用户名,具体请看管理员通告板:[1]--- Airosptalk+ 07:29 2006年5月1日 (UTC)

根据Wikipedia:用户名:“维基百科不允许使用一个会引起混淆的当前活跃的维基人的名字。如果别人使用了您想要的名字,请考虑使用您的真名或另外一个名字。在很少的情况下,如果您的真名被人使用了,请考虑添加中间名字来区分您和已经存在的贡献者。”你可以要求对方更改用户名。-无名无形留言) 04:37 2006年5月2日 (UTC)

限制用戶名的字元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

今天從announce-l上面看到,新創建的用戶不能用「@」字元做用戶名(ASCII碼是0x40),並希望現在有用「@」做用戶名的用戶儘速更名--Alex S.H. Lin 18:05 2006年10月9日 (UTC)

这样的用户好像不多,如User:@mirmo@mimo@。--Isnow 18:37 2006年10月9日 (UTC)
是不多,我本來以為是為了以後Singal Login作準備,後來看mail,好像是因為有bug。而且目前有用@當用戶名的還可以登入,不過只是暫時的--Alex S.H. Lin 20:37 2006年10月9日 (UTC)
为啥不能用“@”了乜?给个理由先!-- 11:34 2006年10月10日 (UTC)
如沒理解錯誤的話,應是避免該等用戶的email成為被spam的目標--Salvête Omnês! Hello World! 12:10 2006年10月10日 (UTC)
防止成為spam目標云云只是英維百一個計劃的政策吧了,照道理只是一個維基計劃的要求不應該要在軟件的程度去修改。但仔細看了看,原來@號是會引致軟件問題,很早就已經打算要消除了。[2] --Lorenzarius 20:16 2006年10月10日 (UTC)

剛剛統計了一下,用戶名有@字元的用戶有二百多個,都列在User:Lorenzarius/sandbox/@了。 --Lorenzarius 19:19 2006年10月14日 (UTC)

如果使用@的用戶很久沒編輯的或根本沒編輯過的,要如何處理?--Ellery 06:48 2006年10月15日 (UTC)
我也不知道。現在的情況是開新賬號時不可以用@,其他一切沒有變。也沒有人提出將來會如何或何時去處理這類用戶名。我們也不可以單方面改掉它們。或者我們可以做的是在這些用戶的用戶討論頁上留言提醒他們去提交改名申請。 --Lorenzarius 10:37 2006年10月15日 (UTC)

建议在该页面加入下列内容:--78.145.170.240 2007年10月30日 (二) 12:38 (UTC)

维基百科禁止用户选择下列名字: 1.引起混淆的用户名:

  • 与另外一个维基人相近的用户名。这样容易引起混淆。例如:User:百無一用是書生
  • 提及维基百科站务、名字空间的用户名。
  • 随机、无意义的文字,例如:User:Grbytbjyjnykhybfbvtrvhhrhrhrgt
  • 过度冗长的文字,例如Super Ultra Mega Bob of Waverly Drive from Mars146366。但是长度本身并不足以封禁某个用户;不少可以接受的用户名含有超过20个字,甚至是30、40个字。

2.引起误解的用户名:

  • 含有管理员、行政员、监管员、查核员等词的用户名。例如:User:維基百科管理員
  • 20世纪或21世纪的政治家、军事家或宗教人物的名字,例如:User:希特拉。如果您真的叫那个名字(无论您是不是那个人),请在用户页标明。
  • 含有robot、bot、机器人等词的用户名。这些用户名是给机器人使用的,普通用户不得使用。

3.冒犯性的用户名:

  • 与某个持续出没的破坏者或被封禁的用户相近的名字。
  • 攻击其他维基人的用户名。
  • 含有个人资料如电话号码、地址的用户名。
  • 提及黑客、破坏、法律威胁或计算机病毒的用户名。例如:User:破坏王
  • 含有猥亵言语的用户名。

4.煽动性的用户名:

  • 含有公司、团体名的用户名。
  • 含有电子邮件地址或网址的用户名。

5.侮辱性的用户名:

  • 含有敏感话题的用户名。例如:User:台湾独立
  • 诽谤、侮辱他人或团体的用户名。例如:User:台灣人是白癡
  • 以一种使人厌恶、不尊重、挑衅的口气提及某宗教人物或宗教的用户名。例如:User:十字军大屠杀
  • 提及暴力行动的用户名。
  • 提及种族主义、性、仇恨的用户名。
  • 提及疾病、残疾的用户名。例如:User:AIDS Killer
  • 提及生殖、排泄系统的用户名。例如:User:大屁眼

--78.145.170.240 2007年10月30日 (二) 12:38 (UTC)

封禁用户的程序

昨天我在邀请新维基人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管理员Ws227封禁了用户:李昂,我认为不合理便去他页面讨论,在我第二次举出反对理由后便一直没有了回音,基于善意推定,我把问题提交到互助客栈加以讨论。

根据维基百科:用户名规定,不推荐使用的用户名包括:

  1. 20世纪或21世纪的政治家、军队或宗教人物或事件的名字;
  2. 任何其他可能引起潜在冒犯性的名字,或与一个公众人物的政治、政策或信仰有关的名字;
  3. 历史人物(19世纪或更早的)当然可以使用,如果它没有太多的争议的话。

我看不出用户:李昂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理由,Ws227给我的第一次答复也只是说她是作家,而并没有说是政治家军队宗教人物。这样一个牵强的理由封禁用户难道是可以允许的么?根据我进一步查询,同样被封禁的还包括用户:Nextmediahkheha用户:Nextmediahkhehehaha用户:法律面前,穷人含撚用户:癡撚線用户:腊鸭会等,恕我才疏学浅,没有看出这些名字究竟违反了那一条规定,故我认为这些封禁都是不合理的、应该予以撤销的

基于以上理由,我认为现在对新用户的封禁的规定太过随意,个人建议效仿速删模板,让两个不同的管理员来确定一个用户是否需要封禁,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改善这个问题。如果有其他办法,也请各位提出。—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9日 (四) 02:15 (UTC)

很遺憾閣下所舉的例子,尤以用户:法律面前,穷人含撚用户:癡撚線是絕對違犯了

#任何其他可能引起潜在冒犯性的名字,或与一个公众人物的政治、政策或信仰有关的名字

這項規定,因為其中包含了廣東話的髒話。—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9日 (四) 02:23 (UTC)

  • 好,那其他几个呢?没有脏话了吧?—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9日 (四) 02:53 (UTC)
  • 用户:Nextmediahkheha用户:Nextmediahkhehehaha︰Next media是香港一間傳媒公司的名稱,用他人公司名稱註冊,沒有問題?若該用戶發表了一些言論會令人對此公司有所誤解,令到該公司蒙損,這可不是好的,另外,就是不會令人誤解,也犯上替人宣傳賣廣告。—J.Wong 2009年4月9日 (四) 03:22 (UTC)
    • 其一、天下公司千万个,如果不允许与公司同名岂不是很多用户名都会有问题?其二、就算社群同意不允许与公司同名,也得先申请方针吧?而不是管理员说封禁就封禁吧?再次,还剩下两个人不知道还有人能给出点啥理由封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9日 (四) 05:04 (UTC)
    • 就算公司有千萬個,但是用戶名的組合卻可以過十億,並不如閣下所言很多用戶有問題。申請方針的意思是?用户:腊鸭会中的臘鴨在香港可指死屍或垃圾的意思,加上會字便有死屍會或垃圾會的意思,這不是跟

#任何其他可能引起潜在冒犯性的名字,或与一个公众人物的政治、政策或信仰有关的名字

這項規定相違背嗎?—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9日 (四) 05:11 (UTC)

      • 用户名的组合有十亿?不存在我说的问题?很可惜参加此讨论的一个维基人好像已经有这个问题了.....自己去google搜搜J Wong看看吧,我搜索的结果是“约有 310,000,000 项符合 J wong 的查询结果”,而该人随便说一句话那可是牵动着广大煤粉的心啊?是不是也应该封禁?就连维基百科相关条目也把J.Wong列为重要人物。我们的确不应该允许脏话出现在维基百科,但是对于一般的重复,没有必要过于敏感吧?新手也未必是这样的意思啊!例如李昂,完全可以是某个人的笔名或真名,如此封禁实在不利于维基的发展啊!!!而且就算要封禁,我个人觉得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所以提出这个讨论。—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9日 (四) 07:08 (UTC)
Google上搜尋了一下,『臘鴨會』似乎是個與香港的政治批判有關的名字,因此的確是不適合在維基百科上使用。—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4月9日 (四) 05:50 (UTC)
# Nextmediahkheha (於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 17:31建立)
# Nextmediahkhehehaha (於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 17:32建立)

正如LUFC所講,用戶名組合何其多?兩位用戶那麼巧合地一分鐘前後一起註冊類似的用戶名,還要在他人公司名後加些笑聲?此巧合,未免也真的太巧合了吧。請恕我辦不到此善意推定,或不能用犯傻來為之解釋。—J.Wong 2009年4月9日 (四) 08:22 (UTC)

現在wikipedia:用戶名仍非方針,除了User:人神之間於上建議引入一些避免誤封的方法,本人也希望透過這一個討論,把此「建議」確立為方針,不要再讓其「實不符名」。就此,本人建議各位考慮把en:Wikipedia:Username policy的最新版本引入,翻譯成中文。再經討論後,修正成適合本地使用的方針。本人以為與其再費時爭論上列各名是否應該被封禁,不如展開討論把方針內容更新修正。這會是防止未來再有新用戶受到不合理封禁的最好方法。現在本人已於Wikipedia:用戶名/草案中對英文版的方針進行翻譯。—J.Wong 2009年4月9日 (四) 09:01 (UTC)

不合适的用户名虽然也在封禁之例,但因为不合适的用户名不象破坏行为那样会即时对维基百科造成伤害,所以我觉得对不合适用户名的封禁可以先经过一个讨论或投票的过程再封禁应该更恰当。此外,在封禁之前,最好要先通知一下该用户,并且给一个期限让其自行到Wikipedia:更改用户名提出更名请求,逾期不更名的,我们再封禁,这样做可以尽量避免对新手的伤害。J.Wong提出的按照英文版方针进行更新的提议我觉得很好,很乐意见到更新后的中文版页面成为正式的方针。—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4月9日 (四) 09:56 (UTC)
  • 说到英文维基,我觉得大家可以看看他们是怎么处理类似事件的,有好的方面我们也可以学习。全文在这里
  • 简单总结一下:发现不合适用户名有两个渠道。对于很显然的违规,上报至管理员审查页面;对于不显然的违规,先和用户讨论,若不成功,则提交社群处理。最重要的是,该方针明确说明,对于一次编辑都没有的新用户,不需要报告和封禁!毕竟封禁是用来防止破坏的极端手段,不能够被滥用啊!
  • 而且对于没法证明有恶意的用户名,管理员封禁也需要写明详细原因。而不像我们现在这样管理员一封了之最后谁也不清楚。

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9日 (四) 09:48 (UTC)

用户:李昂那个封禁感觉的确是扩大化成不能和所有在世的知名人士同名了。至于说人神之间提出的模板,速删和提删可以简单的引用条目删除的规则来解决问题的,各地方言也的确可能存在脏话而其他地区维基人识别不出,那么将用户名建议确定为方针吧,但是按照无罪推定:

討論︰方針草案第一段

小弟翻譯緩慢,事不宜遲,就不要待我翻譯完才討論了。最重要是沒可能一次過討論整個草案。首段是一些簡介和有一大部份內容與原本內容相同,本人相信這不需要討論了。所以建議由第一節開始。其中拉丁文名字一段,本人以為可經過各方討論把之修改為適合本地的文字。

以上。-J.Wong 2009年4月11日 (六) 15:08 (UTC)

非拉丁用户名这一条应该就不用设立了吧,毕竟这是中文维基。—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14日 (二) 14:23 (UTC)
這個本來也覺得不適合本地,所以不翻譯過來。不過想著還是扎它先翻譯過來,看大家覺得需不需要類似的段落於方針出現。如要就依討論共識作出修改。-J.Wong 2009年4月14日 (二) 14:34 (UTC)

確立Wikipedia:用戶名/草案第一段成為方針內容

較早之前,在此處曾開展一個關於草案簡介及首段(選擇一個用戶名)的討論,而現在已存檔至此處。有鑒於討論已經過一段時間,而各位沒有什麼意見,本人以為上列段落已可成為方針內容之一。如各位於一星期內沒有反對,本人會把該等段落複製至Wikipedia:用戶名相關位置並取代原有內容。—J.Wong 2009年4月28日 (二) 08:52 (UTC)

“用於辨识機人帳戶的「bot」結尾。”机器人帐户,也只是要求在用户名中最好有bot或类似的字眼以便于识别,并没有说必须在结尾加上bot
现在我们没有維基百科:申請帳戶的程序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8日 (二) 13:24 (UTC)

「不應該」也只是勸告性質吧,所以我覺得沒問題。至於申請帳戶,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開展這個程序的話,把「如果您希望使用這一類用戶名,則請移步至維基百科:申請帳戶中申請。」直接刪除就應該可以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18:11 (UTC)
或者,亦可以建立,因為管理員現在的確擁有「accountcreator」的權限,只要把相關政策建立起來,這不是一個問題。甚或,在此以後,也可討論一下開放這個權限予用戶申請。—J.Wong 2009年4月29日 (三) 03:36 (UTC)
如果是打算開展的話,也可以暫時考慮隱藏內容,待程序開始後才把該段內容解除隱藏。—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04:08 (UTC)
已隱藏,至於帳戶創建權限開放及帳戶申請等問題,則可移步至此處一併討論。—J.Wong 2009年4月29日 (三) 04:52 (UTC)
完成,已把相關內容移至方針頁。—J.Wong 2009年5月8日 (五) 14:56 (UTC)

與確認第一段的同時,也請各位討論,「不妥當的用戶名」及「對不妥當用戶名的處置方法」兩段,看有沒有需要修改,刪除的地方,甚或加入其他條款等。—J.Wong 2009年4月28日 (二) 09:05 (UTC)

  • 可加上不準長於30中文字準則。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4月28日 (二) 10:40 (UTC)
    • 长度就不用设限了,因为本来系统就已经设了限(255字节,按utf8换算共85个汉字),再人为设限没有必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4月28日 (二) 12:35 (UTC)
      • 关于“评注要求”一段,是指英文的en:WP:RfC吗?这个翻译让人看不懂;至于“令人混淆的用户名本身并无不妥之处”似乎和现行的制度相去甚远?—Ben.MQ 2009年4月28日 (二) 13:03 (UTC)
        • 「評註要求」的確是en:WP:RfC,這個翻譯未必是最好的,也請閣下作出建議,甚或對該段落提出修改草擬。那一段的確與今制度相距頗遠,所以提請至此收集各位意見。如果有需要,可能會展開後續討論或/及投票。—J.Wong 2009年4月28日 (二) 13:11 (UTC)
      • 的确有些冲突,前面的“类似姓名”章节说“您亦不應該註冊一個易於令人誤會您是另一位活躍的貢獻者的帳戶,但當然如用戶名僅與一個不活躍帳戶的名稱相似則不會構成問題。”而这里又说“令人混淆的用户名本身并无不妥之处”,的确容易让人混乱。最好在这里解释的详细一点:“虽然令人混淆的用户名本身并无不妥之处,但是您不應該註冊一個易於令人誤會您是另一位活躍的貢獻者的帳戶,这可能会影響維基計畫的運作,并且一個有爭議的用戶名會予人壞的印象。”或者类似的说明。
        看其本意,其实说的是令人混淆的用户名应该个案处理,视情况而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8日 (二) 13:36 (UTC)
        • 另外,在“不妥當的用戶名”中,应该把现在有关的方针加入进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8日 (二) 13:38 (UTC)
          • 可能是因為我重新翻譯了部份段落的關係,令兩段內容不對應(「您亦不應該註冊一個易於令人誤會您是另一位活躍的貢獻者的帳戶,但當然如用戶名僅與一個不活躍帳戶的名稱相似則不會構成問題。」是我重新翻譯的內容,但「令人混淆的用户名本身并无不妥之处」還是J.Wong翻譯的版本)。現在已重新翻譯「令人混淆的用戶名一段」,請您看看有什麼需要再改進—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18:07 (UTC)
          • 其實草案已涵蓋現有的方針內容。另外,有兩個準則則與草案構成了衝突。現有內容為「維基建議用戶不要選擇下列這些名字:20世紀或21世紀的政治家、軍隊或宗教人物或事件的名字」,這點內容與草案中「真實姓名︰如果您希望利用知名人士的姓名,或您本身就是位知名人士,而您希望使用此名對維基百科作出貢獻,請您務必於用戶頁聲明清楚究竟您是否那位知名人士的本人。」是有所衝突。一個是強制禁止,一個是不鼓勵。性質顯然不同,衝突亦就在此。至於事件名稱,過往亦非常少見,是否需要再納入呢?如果要,我相信表達方式則要修改。若您認為草案還有所未涵蓋的內容,請提出。—J.Wong 2009年4月29日 (三) 04:20 (UTC)
我不觉得二者有冲突呀。前者说的是一般情况,后者说的是使用真实姓名时的情况,属于特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9日 (三) 07:13 (UTC)
或請閣下協助合併,如果閣下認為沒有衝突。—J.Wong 2009年5月8日 (五) 15:06 (UTC)

確立Wikipedia:用戶名/草案第二段成為方針內容

較早之前,在此處曾開展一個關於草案簡介及首段(選擇一個用戶名)的討論,而現在已存檔至此處。有鑒於討論已經過一段時間,而各位沒有什麼意見,本人以為上列段落已可成為方針內容之一。如各位於一星期內沒有反對,本人會把該等段落複製至Wikipedia:用戶名相關位置並取代原有內容。—J.Wong 2009年5月23日 (六) 15:39 (UTC)

“至维基百科:评注要求/用户名”……本地没有RfC,建议目前改为互助客栈/求助—Ben.MQ 2009年5月25日 (一) 08:47 (UTC)
沒有太大意見,只怕把討論置於互助客棧會令討論紀錄散失於紀錄堆之中,甚難尋回……—J.Wong 2009年5月26日 (二) 17:12 (UTC)
存档到用户对话页如何—Ben.MQ 2009年5月28日 (四) 15:17 (UTC)
完成J.Wong 2009年6月2日 (二) 13:21 (UTC)

確認用戶名方針草案餘下部份為方針

用戶方針草案的首三段文字已成為方針,現剩下「更改用戶名」、「刪除您的帳戶」、「分享帳戶」及「使用多個帳戶」四段,而本人認為此四段文字未有太大爭議,故全部提案至此。諸位可於本週(26/7/2009—2/8/2009)討論上述文字段落,如無明顯爭議,則於八月二日展開一週(2/8/2009—9/8/2009)之確認程序,兩週無反對者即通過是次草案,立為方針。—J.Wong 2009年7月26日 (日) 07:13 (UTC)

目前有一个帐户在其用户页上声明是兄弟合用帐户(User:XX brothers),在目前的方针下他们不会被封禁。个人觉得分享帐户部分是否应该考虑善意分享的情况?我看不出这个账户有任何危害维基百科安全或泄漏用户隐私的问题。--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7月26日 (日) 07:37 (UTC)
個人覺得可以接受,如無反對,本人會修改相關規定。—J.Wong 2009年7月26日 (日) 18:08 (UTC)
我认为这种行为不应该被鼓励,以后会出现很多公司公共账户的例子—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7月27日 (一) 04:08 (UTC)
若非正式方針執行上將較難。窗簾布(議會廳)(參與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27日 (一) 13:39 (UTC)
应该界定何种共用帐户可以被接受,何种不能被接受。个人以为,有一些在现实生活中的联系比较亲密的用户,比如兄弟姐妹或夫妻这些,我们可以允许他们共用一个账户(这样似乎比较有人情味,既然对维基百科没有危害,那也未尝不可),前提是这些账户的用户们都要为这一个账户的行为负责:比如说,如果一个用户犯了3RR而被封禁,其他使用该账号的用户不能以“我没有犯是他/她犯的”就来要求解封——既然你们选择要共用一个账号,那么就要承担起共用账号导致的风险。此外,对于公司的公共账号,个人以为应该严格禁止,因为这涉及公司利用维基百科进行宣传的问题。最后,同意“不鼓励”一说,就算是合法的亲密用户共用账号也不应鼓励,可以建议让他们各自单独注册账号,以防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承担责任。--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7月27日 (一) 13:49 (UTC)
共用帐户最大的問題應該是參與討論吧。多人使用同一帳戶參與討論容易造成混亂,所以應極力避免。至於共用帐户的其他行為應該都不容易分辨是否為共用帐户,所以不會有太大的問題……總不會有同一帳號自己跟自己打編輯戰的荒唐事吧?不過管理員的帳戶絕對不得多人共用。--百楽兎 2009年7月27日 (一) 14:36 (UTC)
(!)意見:这类帐户应该有所限制,比如:
  1. 不得使用此类帐户获得管理权限。
  2. 社区将视之为只有一个独立的人格。-Sysywjel (留言) 2009年7月28日 (二) 00:06 (UTC)
如果社群将认为只有一个独立人格的话……估计一些帐户就要被社群认为是“精神分裂”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9日 (三) 03:08 (UTC)
如果共用用户存在而又分别有独立用户的话,WP:SOCK怎么算?--Liangent (留言) 2009年8月5日 (三) 01:43 (UTC)
本人不建議一律禁止共享帳戶,惟一旦共享帳戶作出破壞行為,就必須從嚴處理。—J.Wong 2009年8月9日 (日) 04:50 (UTC)
我觉得可以使用,但应提示风险。个体的不当行为将可能导致共有帐户被封禁,或者遭到其他用户敌视。--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2009年8月16日 (日) 06:14 (UTC)

禁止共享账户还是有好处的

账户密码一旦被人破解登录,这个账户就成为共享账户,共享账户即违反方针立即封禁,可以避免造成破坏。另外,“共享账户是违反方针”也保护个人隐私,就给人一个理由不把维基密码告诉其亲人(如男女朋友)。如果QQ、skype也禁止共享账户就好了,男女朋友互要密码就没意义了 ,一给就封禁!--Gqqnb留言2013年4月2日 (二) 14:15 (UTC)

用户名

管理員Lanwi1說:「我為什麼對帳戶明主磚政即獨才永久封禁,是因為用戶名有問題。「明主磚政即獨才」的發音與「民主專政即獨裁」相似。--(留言) 2014年3月13日 (四) 01:03 (UTC)」;然而Wikipedia:用户名有以下內容

維基百科不允許使用帶有誤導性、宣傳性、侮辱性或破壞性的用戶名:

  • 誤導性用戶名隱含著與貢獻者相關或誤導他人的事情。例如︰不實觀點、予人擁有非實質擁有權限的印象或暗示該帳戶並非由一人擁有而是由一個群組、一個計劃或一個集體運作。
  • 宣傳性用戶名會於維基百科上起推銷一個群組或一間公司的作用。
  • 侮辱性用戶名令到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 破壞性用戶名包括人身攻擊、偽冒他人或其他一切有著清晰可見的破壞維基百科意圖的用戶名。

請說明User:明主磚政即獨才符合哪一項?

我問此問題主要在探討Wikipedia:用户名WP:CENSOR的界線。在此發起討論,關於WP:RFCU的請另頁或另標討論。--❦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13日 (四) 02:18 (UTC)

从WP:用户名来看,可能和破坏性,其次侮辱性相关?但从WP:傀儡来说,有单一帐号的嫌疑,应该在查证该用户的傀儡可能性,甚至不排除人肉傀儡的可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13日 (四) 02:27 (UTC)
方针内容还是不详细。我可能要求再加一项:“令他人不快的用户名会阻碍协调编辑。包括支持或反对特定观点、政策或信条以及挑衅性、煽动性或冒犯性的用户名。”--Lanwi1(留言) 2014年3月13日 (四) 03:19 (UTC)
根据楼下的发言,排除含有支持或反对特定观点和冒犯性用户名。--Lanwi1(留言) 2014年3月13日 (四) 07:02 (UTC)
那么我的用户名算什么?是不是只要低调一点也不参与激烈争论的话,不管,如果哪天出了什么事让人不爽,就要管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3月13日 (四) 03:33 (UTC)
”张和平”算是支持特定观点吗?某个发音是尸罩的用户名算是冒犯吗?百无一用是书生(虽然没有这个用户名)是否也是一种观点?(虽然在我看来并没有令我不快,但是人们有確認偏誤,对讨厌的人进行偏差的解读,确认自己心中他们的负面形象,此时人们确实会认为有冒犯。)--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3月13日 (四) 04:06 (UTC)

綜合以上:

  1. 在方針內容還沒改且目前討論未定時,User:明主磚政即獨才的封禁是否過頭?
  2. 剛搜了一下,那User:人民民主專政是不是也是符合Lanwi1現在想要加補充的違反?(看來他認為是的,這帳戶創建過3/1但沒有任何編輯,是在昨天被Lanwil禁的Special:日志/人民民主专政
  3. 令他人不快的用户名或富主觀判斷,「明主磚政即獨才」是否還是符合Lanwi1新建議的「“令他人不快的用户名会阻碍协调编辑。包括支持或反对特定观点、政策或信条以及挑衅性、煽动性或冒犯性的用户名。”」
  4. 歡迎大家就Lanwi1的提案繼續討論,本人認為在友善編輯環境和CENSOR間是可以找出一條線的。--❦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13日 (四) 07:18 (UTC)

剛用中華兩字搜了一下用戶名,有看到

看了感覺有些有道理,不過都還是要用對模板,我個人覺得「民主專政是獨裁」和「民主專政不是獨裁」沒有特定性,因為民主專政只是一個概念,而非一個實體,所以用戶名「我愛冰棍」可以,但「我愛蒙牛冰混」或「我恨蒙牛冰混」不行。--❦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13日 (四) 07:39 (UTC)

我所说的“令他人不快的用户名”主要指的是违反公序良俗的用户名。例如“独裁者死啦”、“我爱一丝不挂”、“我恨A片”。--Lanwi1(留言) 2014年3月13日 (四) 12:42 (UTC)

所以你說的是,User:明主磚政即獨才是违反公序良俗的用户名?請你下決心吧,

  1. 若真要封User:明主磚政即獨才,挑一個現有用戶名方針來封吧,不要以一個還沒有訂/加入的方針來封;
  2. 若真要封User:明主磚政即獨才,封的模版應該改一改,以免未來有其他人會以他的編輯來說那些編輯是破壞;
  3. 若你什麼都不做,那麼我一直以來認為你還算中立及適任管理員的形象就算是破滅了。--❦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13日 (四) 18:44 (UTC)
我先问你,你坚持维基百科不审查任何内容吧?--Lanwi1(留言) 2014年3月13日 (四) 19:25 (UTC)
插一句:“民主专政即独裁”是否和最近和独裁类条目的争议有关?--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4年3月14日 (五) 03:05 (UTC)
@朝鲜的轮子:无关。--Lanwi1(留言) 2014年3月14日 (五) 04:19 (UTC)
@Lanwi1:真的無關嗎?那麼Lanwi1請改一下此處的處理說明吧。Wikipedia:VIP#.E6.98.8E.E4.B8.BB.E7.A3.9A.E6.94.BF.E5.8D.B3.E7.8D.A8.E6.89.8D.EF.BC.88.E8.AE.A8.E8.AE.BA_.7C_.E8.B4.A1.E7.8C.AE_.7C_.E5.B0.81.E7.A6.81_.28.E6.97.A5.E5.BF.97.29.EF.BC.89,用戶名的問題和VIP的問題的申報及處理處我記得是不一樣的地方。--❦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14日 (五) 08:18 (UTC)
@Lanwi1:請Lanwi1正面回答問題吧,你對本人的提問有一點離題,所以按goodwill我另討論串回答#堅持維基百科不審查任何內容,請你在此討論串回主題及提問吧。--❦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14日 (五) 08:08 (UTC)
Lanwi1以動作回應了本人要求的第1點[4],但第2點並沒有做到,所以我將會幫Lanwi1在WP:VIP的處理加註。--❦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15日 (六) 14:59 (UTC)

请更新维基百科:用户名的内容

此页面被半保护,无法编辑。请仿效英文版方针,在“删除您的账户”一段加入可隐退的选择,因为隐退已经是维基百科指引了,不能置之不理。--124.197.102.166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7:07 (UTC)

已由Cwek完成。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9月5日 (五) 10: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