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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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侃(1391年—15世纪),秉和江西南昌府丰城县城南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丁侃是太仆寺丞丁维南之子,洪武年间跟随父亲到南京官邸,九岁时父亲背着他到御前朗读完整的《大明律诰》,得赐银币宝钞。十八岁在永乐三年(1405年)中举人[2],次年(1406年)会试副榜,授含山训导,改任清流宣德元年(1426年)陞吴江教谕,教育十子严厉而勤奋,弟弟丁俊担任御史道经吴江,他劝勉对方:“你为王事不要营私,违反的话不许相见。”后陞宁国教授,改任建宁,三次聘任乡试考官后请求退休回乡[1][3]

引用

  1. ^ 1.0 1.1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一·人物》:丁维南,字良正,沙湖人……子侃,孙炼。侃字秉和,洪武中随父宦京邸。九岁父维南负至御前庄读《大明律诰》无遗,赐银币宝钞。弱冠领永乐乡荐,上南省中乙榜,授清流训导,升吴江教谕,居官清慎,造士得人,升福建建宁教授,三典文衡乞休归,明教职以名著者十一人,侃其一。
  2.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永乐三年乙酉乡试 解元张叔豫 ……丁侃 字秉和,沙湖人教授,有传
  3. ^ 乾隆《吴江县志·卷二十二》:丁侃,字秉和,丰城人,年十八中乡试,授含山训导,宣德元年升吴江教谕,施教严勤,士子多所造就,弟俊为御史道经吴江,侃戒之曰:“竭方王事莫营私,违吾言不许相见。”俊见兄未尝少坐,其家法之严如此,后陞宁国教授,侃所著于古诗文尤长云。 本莫旦《松陵志》

参考文献

  •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一·人物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
  • 乾隆《吴江县志》·卷二十二
官衔
前任:
陈禄
明朝吴江县教谕
1427年-1437年
继任:
戚虎
未知 明朝宁国府教授
正统年间
继任:
彭征
前任:
俞深
明朝建宁府教授
正统年间
继任:
罗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