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湜
刘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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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奉训大夫南京户部员外郎 | |
籍贯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太康县 |
字号 | 字清臣 |
出生 | 天顺三年十二月十一日(1460年) |
逝世 | 正德六年(1511年)三月初四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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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湜(1460年—1511年),字清臣,河南太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刘湜自幼有神童之誉,十岁即补太康县学增广生员。弘治二年(1489年),中式己酉科河南乡试第三名举人。此后丁忧。服阙,中式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三甲进士。授陕西泾阳县知县。丁母忧去职。
正德元年(1506年)服阙,补顺天府固安县知县。后调任南京户部山东司主事。[1][2]
著作
有《长白山人稿》草书存于家。
注释
- ^ 康熙《固安县志·卷之四》页三:刘湜,河南太康县进士,正德元年任。升南京主事。
- ^ 明嘉靖刻本《太康县志·文集卷之七》:故南京户部员外郎奉训大夫刘清臣墓志铭(刘漙 清臣兄义官):清臣名湜,河南太康人,前知县致仕教谕之孙,奉政大夫肃府左长史第五子也。生而神异,甫五岁,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沧州张公海见而异之,乃赠《神童歌》,有“口谓唐诗数百篇,序文辞赋如涌泉”之句。未几,先君致政还家。时曹南都宪王公珣为太康令,欲举送翰林院,既而河南提学宪副刘公昌、开封尹周公斌考试背诵四书如悬河,二公大喜,即补本学增广生员,时年一十岁。至十四岁,提学宪副天台陈公选试三场,补廪员。清臣天性孝友,奉养嫡母,情逾所生。酷爱兄弟,虽司马公之扵伯康不甚远也。娶王氏大司徒曾孙女,卒。継王氏少司徒犹孙女也。生子一人曰庭兰早卒,女一人适邑名家子师肇先。弘治己酉,清臣以耳濡目染,壁经家学,中河南鄊试第三名。接父母丧。服阕,登已未科伦文叙榜中进士,钦授陕西泾阳县尹。未三载,政通人和,六事脩举。□值邉患, 运粮蒭甚急四万余。清臣设奇,一时输至。榆林人惊曰:刘公何其神也!兵部侍郎李公遂嘉奏其略曰:“依期而至,刻期而完,正济大军食用,似等勤能”云云。除具礼物旌异外,仍照军功加赐白金文绮。巡抚都御史周公季麟、巡按御史杨公考核,各曰廉勤。公谨异政卓然,简在帝心。三年考绩未至,丁毋忧。服阕,复顺天尹固安知县。一年,科道缺员,行取到部,上嘉其贤能锡之敕命曰:“天赋英资,家传经术。早登家第,旋领邑符。治剧剸繁,才既优于。集爱民守已,心尤切扵奉公,荐剡交腾,贤能愈著。冝申恩典,以示褒荣。”于是诰赠父奉政大夫母赠冝人,清臣进封文林郎,妻皆封孺人。诰敕辉煌光腾梓里。钦授南京户部山东司主事。又明年四月初六日,钦陞本部广东司员外郎。先一月不禄矣。呜呼!□□清臣,颕悟绝人。日诵千言,终身不忘。□□□□,□思风生。有《长白山人稿》草书存于家。生天顺己卯十二月十一日,卒正德六年三月初四日,享年五十有三。士林间讣,莫不挥涙,痛惜其才,而天夺之速也。吾弟以趋庭之学光明俊伟施诸政事□□琅琅抱负,虽大而未见扵大施设也。悲夫!正德八年三月三日葬于先茔之次,铭曰:刘处太康,簪缨世系。天性聦明,允克孝悌。壁经家学,进士登第。两宰太邑,号称至治。凤诰龙章,褒封先世。主事期年,员外即逮。豊才啬寿,后嗣往継。抆涙痛膺,作铭是瘗。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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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鉴 |
顺天府固安县知县 正德元年(1506年)上任 |
继任: 张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