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深
刘泽深,字涵之,河南陈州府扶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官至刑部尚书。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乡试中举。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登进士,授密云县知县,改元氏县知县,因政绩升任刑部主事。历直隶永平府知府[1]。累官湖广布政使司参议。因功升任陕西按察使、陕西右布政使、山西左布政使。崇祯十年,升任兵部侍郎。崇祯十三年(1640年),任刑部尚书,卒于任内[2]。赠太子太保[3]。
参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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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史文焕 |
明朝永平府知府 万历年间 |
继任: 项良梓 |
前任: 李觉斯 |
明朝刑部尚书 1640年-1641年 |
继任: 郑三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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