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孙怡 (明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孙怡(?—?),德容南直隶徽州府祁门县十一都益村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孙怡在成化十三年(1477年)以《春秋》中举人[2],二十年(1484年)成进士,获授刑部主事,升官郎中。他为官清谨,在淮安理刑时谢绝请托,人们以“一官清彻骨,三尺法无私。”形容他;因父母逝世归乡,行李萧然,有盗贼经过他家门,说:“此孙郎中家也,勿入。”[1]

引用

  1. ^ 1.0 1.1 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五·人物志》:孙怡,字德容,居益村,成化甲辰进士,刑部主事陞郎中,持身清谨,尝理刑淮安,屏绝请托,时人为之语曰:“一官清彻骨,三尺法无私。”丁艰归,囊橐萧然,有盗过其门,曰:“此孙郎中家也,勿入。” 见府县旧志
  2. ^ 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成化十三年丁酉(举人)……孙怡 习《春秋》,居十一都益村,中成化甲辰科进士

参考文献

  • 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 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五·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