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政治
文莱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文莱的政治制度,始于其沿袭自14世纪以来相同的苏丹王朝,是国家和政府的领袖。虽然文莱一度沦为英国的保护地,但文莱苏丹在当地的统治并未有中止过。文莱的政治体制承传自英国,所以亦奉行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权分立,尽管现时当地的立法权力已被苏丹完全接管。
政府
根据当地于1959年订定的宪法,文莱苏丹是国家元首,并有完全的行政权力,包括自1962年开始被赋与的紧急权力。
行政
此章节尚无任何内容,需要扩充。 |
立法
根据当地于1959年订定的宪法,当地的立法机关Majlis Masyuarat Negeri需由选举产生,但自从1962年之后,未有任何新的选举。当时政府为了禁制文莱人民党而颁布紧急状态令,下令解散立法议会。此后,从1970年开始,立法会议的所有成员都有文莱苏丹任命。
现时文莱政府积极推行政制改革,当中包括恢复文莱立法会的选举,但预计数年之内都未能成事。
司法
此章节尚无任何内容,需要扩充。 |
领土纠纷
文莱的国土被马来西亚一分为二,之间的水域谁属,存在着争议的空间。另外,文莱亦声称拥有砂拉越的主权,不过已经放弃。
此外,文莱与南沙群岛接邻,双方的界线在哪里,还未有定案。中国声称其领土最南端的曾母暗沙,目前由文莱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