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政府消防局,为中华民国桃园市最高消防行政机关,负责桃园市的消防救灾事宜,及市内所有消防行政、人事、教育及训练等事务,下辖4个救灾救护大队、1个特种搜救大队,消防局本部设于桃园区力行路280号。
历史沿革
桃园县消防局于1999年1月19日正式成立。民国92年1月1日桃园县政府第694次县务会议审议通过“桃园县政府消防局组织规程暨编制表”,更名为“桃园县政府消防局”。2012年5月,桃园县政府消防局继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后,设立台湾第二个火警分级制,将火警按照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所需的救援资源及火势划分为一至五级[2]。民国103年12月25日配合本县改制直辖市,订定“桃园市政府消防局组织规程暨编制表”,更名为“桃园市政府消防局”。
历任局长
桃园市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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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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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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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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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谢吕泉 |
1999年1月19日至200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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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增刚 |
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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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谢景旭 |
2009年12月23日至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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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
郑宗敏 |
2012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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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谢景旭 |
2013年7月5日至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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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胡英达 |
2014年12月25日至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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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谢吕泉 |
2018年7月18日-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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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龚永信 |
2022年12月25日-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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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
- 局长一人(由市长任命,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配阶三线三星)
- 副局长二人(警监或简任第十一职等,配阶三线二星)
- 主任秘书一人(警监或简任第十职等,配阶三线二星)
- 专门委员三人(警监或简任第十职等,配阶三线二星)
- 简任技正三人(简任第十职等,配阶三线二星)
局内单位
- 秘书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政风室
- 督察室
- 火灾预防科
- 火灾调查科
- 灾害抢救科
- 紧急救护科
- 教育训练科
- 民力运用科
- 灾害管理科
- 危险物品管理科
- 救灾救护指挥中心
直属大队/分队
设有4个救灾救护大队、1个特种搜救大队、41个分队、4个搜救救助分队
- 第一救灾救护大队(桃园区、八德区、龟山区)
- 下设桃园、中路、大林、八德、大湳、茄苳、龟山、坪顶、回龙、三民、大有、埔子分队
- 第二救灾救护大队(中坜区、杨梅区、新屋区)
- 下设中坜、兴国、华勋、内坜、龙冈、青埔、杨梅、幼狮、富冈、新屋、永安、埔心分队。过岭分队预定于中坜区双岭段1330地号停车场用地成立。
- 第三救灾救护大队(芦竹区、大园区、观音区)
- 下设芦竹、山脚、大竹、大园、竹围、观音、新坡、草漯分队
- 第四救灾救护大队(平镇区、大溪区、龙潭区、复兴区)
- 下设圳顶、大溪、平镇、复旦、山峰、龙潭、高平、复兴、巴陵分队
- 特种搜救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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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