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為中華民國桃園市最高消防行政機關,負責桃園市的消防救災事宜,及市內所有消防行政、人事、教育及訓練等事務,下轄4個救災救護大隊、1個特種搜救大隊,消防局本部設於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歷史沿革
桃園縣消防局於1999年1月19日正式成立。民國92年1月1日桃園縣政府第694次縣務會議審議通過「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更名為「桃園縣政府消防局」。2012年5月,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繼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後,設立臺灣第二個火警分級制,將火警按照受傷人數、財產損失、所需的救援資源及火勢劃分為一至五級[2]。民國103年12月25日配合本縣改制直轄市,訂定「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更名為「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歷任局長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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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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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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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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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謝呂泉 |
1999年1月19日至200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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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增剛 |
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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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謝景旭 |
2009年12月23日至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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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
鄭宗敏 |
2012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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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謝景旭 |
2013年7月5日至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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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胡英達 |
2014年12月25日至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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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謝呂泉 |
2018年7月18日-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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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龔永信 |
2022年12月25日-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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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 局長一人(由市長任命,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配階三線三星)
- 副局長二人(警監或簡任第十一職等,配階三線二星)
- 主任秘書一人(警監或簡任第十職等,配階三線二星)
- 專門委員三人(警監或簡任第十職等,配階三線二星)
- 簡任技正三人(簡任第十職等,配階三線二星)
局內單位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 督察室
- 火災預防科
- 火災調查科
- 災害搶救科
- 緊急救護科
- 教育訓練科
- 民力運用科
- 災害管理科
- 危險物品管理科
-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直屬大隊/分隊
設有4個救災救護大隊、1個特種搜救大隊、41個分隊、4個搜救救助分隊
- 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桃園區、八德區、龜山區)
- 下設桃園、中路、大林、八德、大湳、茄苳、龜山、坪頂、迴龍、三民、大有、埔子分隊
- 第二救災救護大隊(中壢區、楊梅區、新屋區)
- 下設中壢、興國、華勛、內壢、龍岡、青埔、楊梅、幼獅、富岡、新屋、永安、埔心分隊。過嶺分隊預定於中壢區雙嶺段1330地號停車場用地成立。
- 第三救災救護大隊(蘆竹區、大園區、觀音區)
- 下設蘆竹、山腳、大竹、大園、竹圍、觀音、新坡、草漯分隊
- 第四救災救護大隊(平鎮區、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
- 下設圳頂、大溪、平鎮、復旦、山峰、龍潭、高平、復興、巴陵分隊
- 特種搜救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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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