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泰康围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泰康围围门

泰康围香港新界原居民邓氏兴建的一个围头围村,位于元朗锦田锦田公路锦田街市后方,与吉庆围永隆围南围北围新围合称“锦田六围”。

历史

泰康围跟吉庆围同于明宪宗成化年间由邓璁及其他四人所建。

前清进士

龙游尹泉菴邓公祠

泰康围以出了清代香港境内第一位进士邓文蔚而广为人识。邓文蔚为锦田邓氏十七世祖,号泉菴,据嘉庆新安县志》《人物志》载他年少好学。邓文蔚是顺治十四年丁酉举人康熙廿四年乙丑科陆肯堂榜第三甲进士,授浙江衢州府龙游县知县。他于康熙八年“复界”后设立圆塱墟。其后他倡议在水尾村兴建“镇锐𫓶邓公祠”。其直系子孙于乾隆戊子年在泰康围外兴建“龙游尹泉菴邓公祠”,号“光裕堂”,祠堂周围后来聚居成村,是为祠堂村

五房争产

“邓光裕堂”现存共有五房人,于2007年最多人的第五房有逾150人,而男丁最少的第三房只得5人。自1960年代起,祖堂因政府收地而获取巨额收益,各房之间为分配财产问题起纷争。1981年第三房的司理,先后发生自用车辆被淋油破坏、居住房子被人用爆竹轰炸及被数十人围殴恐吓等事件,更需要报警处理;1982年第三房司理被迫出席司理会议时,于逾百名第五房成员包围压迫下签订“按人数分配财产”的协议。

2002年第三房成员因不满其余四房之司理擅自动用20万元租地收入,以“派饥”名义分派予各房成员,于同年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归还已分派的地租。但被告一方反申索,指三房违反1982年时签订的分产协议,并要求即时摊分祖堂的7,300多万元收地赔偿。

2005年于高院开审争产案,直到2007年初才告审结,原告一方的第三房获得胜诉。法官首先裁定,依照《新界条例》规定,祖堂财产须分开收租和收地赔偿两部分分配,收租受传统习俗约束,而收地赔偿则由香港法律管辖。“派饥”因此应按照习俗得到全体司理同意方可实行;但在本案因原告一方一直反对,故裁定是次“派饥”属不当,各房人要交回金钱予祖堂。至于7,000多万元收地赔偿,法官按照《普通法》原则判决,由于原告有成员是在签订协议后才出生,故原告的司理无权代表新成员签约,协议已属无效。

建筑

泰康围西北角炮楼

泰康围最初立村时只是一条乡村,四周没有围墙。直至清朝康熙初年由于盗贼为患,邓文蔚与邓皆悦才倡议加建围墙及挖深沟,并于唯一入口处装置连环铁门,以防御寇乱。

铁门事件

1899年,大英帝国透过《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从清朝租借新界;同年3月28日,以屏出为基地的“达德约”发动“抗英揭贴”。英军于4月17日占领大埔,并继续向锦田、元朗一带推进。当英军到达锦田时,遇到锦田乡民凭着吉庆围高大的围墙和护城河,以锄头和木棍负隅抵抗。英军久攻不下,惟有以炸药击破吉庆围的围斗,攻入围内,正式占据吉庆围。英军还把吉庆围和邻近泰康围的连环铁门夺走,作为战利品,运回伦敦展览。

锦田邓族居民对失去祖传铁门耿耿于怀,屡屡要求索还不果。及至1924年,族人邓伯裘与邓炜堂再重提旧事,要求交还铁门,正值当时正酝酿爆发省港大罢工,时任港督司徒拔答应要求,辗转在苏格兰(一说是爱尔兰)寻获铁门,运回香港,据说英人刻意掉乱铁门归还,一对铁门中铁环较粗的是属于泰康围,另一半铁环较幼则属于吉庆围。1925年5月26日,司徒拔亲临主礼,举行交还铁门仪式,重新安装在吉庆围围门上,并立碑《吉庆围碑铭》以志其事。

泰康围此后再没有加置铁门,而围墙亦没有保存下来,现时只剩下象征式的围门和一幢西北角炮楼,围门于1986年曾进行重修,大门上方置有一块用小篆书写“南阳华裔”的石匾。

习俗

贴于泰康围民居外的“平安符”

随按邓族的春、秋二祭和元宵点灯等习俗外,泰康围还举行七年一届的“酬神化衣”,最近一届在2014年举行。虽然称为化衣,但其实是一个迷你醮会,仪式略为简单,仍然保留一般醮会的主要部分。

“酬神化衣”首先于年初在围内神厅“庆福堂”进行问杯“打缘首”,选出10名缘首。到了年尾,便在围门外进行为期两天的科仪仪式。醮会开始前,先在围门前进行“祭英雄”,然后前往围外的水井进行“取水”仪式。而醮会唯一的旛杆竖立在围前的车路口。再从围内神厅迎请众神和社稷等地方神祇到醮场,下午首先贴榜,然后开始“启坛”仪式,至晚上进行“祭小幽”后结束首日仪式。第二日进行“早课”和“行朝”后,进行“启榜”仪式。村民于晚饭过后合力抬大士王围绕泰康围走一圈,然后进行祭幽科仪,于“祭大幽”后再火化大士王。翌日还有“酬神”和“送神”。泰康围没有逐家逐户地进行“行符”,只是给每户派发“平安符”,让大家拿回家于醮会结束后自行贴上。

交通

交通路线列表
港铁
巴士
专线小巴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