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仑
刘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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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直隶庐州府无为州 |
出生 | 九月初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后氏 |
亲属 | 曾祖刘克恭,祖刘琛,父刘镗,母林氏 (侄子)刘汝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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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仑(1518年—?年),字山甫,直隶庐州府无为州人,军籍,治《诗经》,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六十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会试第一百九十三名,登第二甲第三十二名进士[1][2]。授刑部主事,二十七年三月改江西道监察御史,次年巡按陕西,修举茶马八事。回按顺天,三十五年九月升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三十七年四月升太仆寺少卿,三十九年九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四十年五月以南京科道纠拾,令冠带闲住。
家族
曾祖刘克恭;祖父刘琛,七品散官;父刘镗,义官。母林氏[3]。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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