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地区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8年9月17日) |
广义之“华南”
广义的华南即“中国南方”,地理上指秦岭-淮河线以南中国的广大区域。这种区分包括气候、经济生产、交通、文化等来区分,南方属于副热带季风气候以及热带季风气候,冬季从较少至几乎不下雪,气候暖和,以水稻为主要的粮食作物,古时以水路为主要的运输方式。
狭义之“华南”
狭义的华南则特指“岭南”,指“五岭以南”,这一“华南”的概念包括现江西省,湖南省部分位于五岭以南的州县。在中华民国早期的教科书中,曾将华南的范围定义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福建、台湾六省,合称“华南六省”。而依照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和定义,狭义的“华南”通常只指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及海南省,有时还会包括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其他与“华南”相近或相似的地理概念
南夏
华南在古代也被称为“南夏”,意指华夏汉地的南部[1][2][3][4]。
中南
中南这一地理概念较少见于传统称谓,是近代以后逐渐使用的。通常包括现今之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和海南省。今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前身为广州军区,辖区即包括上述省区,后河南省和湖北省陆续划归今日中部战区管辖。
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交通图册,通常将河南省的公路网和两湖,两广,海南统一划入“中南地区”。
江南
江南广义上亦曾指广大南方地区,但随着历史发展逐渐收窄为“江东之地”,即今日上海市,江苏省长江以南的地区,安徽省长江以南的地区,江西省东北部和浙江省钱塘江以北地区。
古字“粤”通“越”,越地指百越之地,范围也曾经包括自长江以南广大地区,包括干越、扬越、东瓯、西瓯、闽越、南越、骆越等,秦朝起建立过南越国,后被汉朝灭亡。“越”一般是指钱塘江以南的“越地”(相反钱塘江北称“三吴”),江南地区也可称为“吴越”。
而“粤”则是指岭南地区(两广,包括海南岛)。至明清时代,“粤”仍泛指两广,如徐霞客之游记即将广东称为粤东,广西为粤西。南明位于广西桂林的靖江王,自称“就藩于粤西烟瘴之地”(顾诚《南明史》),而太平天国运动则“起于粤西”。
民国之后,“粤”之含义收窄为特指“广东省”,现代提到“粤”,除了粤语外,一般不会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计算在内。越南北部古代的时候是南越国(南粤国)的一部分,及后数度并入中国。而国际上的“越”则指越南。
参考文献
- ^ 《艺文类聚·卷六》引苗恭《交广记》曰:“汉武帝元鼎中,开拓土境,北开朔方、南置交阯刺史。建安二年,南阳张津为刺史,交阯太守土燮表言‘伏见十二州皆称曰州,而交独为交阯刺史,何天恩不平乎?若普天之下可为十二州者,独不可为十三州?’诏报听许,拜津交州牧,加以九锡、彤弓彤矢,礼乐征伐,威震南夏,与中州方伯齐同,自津始也。”
- ^ 《后汉书·卷七十四下·袁绍刘表列传第六十四下》有“赞曰:绍姿弘雅,表亦长者。称雄河外,擅强南夏。
- ^ 《三国志·卷六十五·吴书二十·王楼贺韦华传第二十·贺邵》孙晧凶暴骄矜,政事日弊。邵上疏谏曰:“古之圣王,所以潜处重闱之内而知万里之情,垂拱衽席之上明照八极之际者,任贤之功也。...昔大皇帝勤身苦体,创基南夏,割据江山,拓土万里,虽承天赞,实由人力也...。””。
- ^ 北宋《东轩笔录》佚文:“寇准拜中书侍郎平章事...飞不轨之语以中准,坐是罢相。乾兴元年二月,贬雷州司户参军...赴雷州时,道出公安,剪竹插于神祠之前,而祝曰:‘准之心若有负朝廷,此竹必不生。若不负国家,此枯竹当再生。’其竹果生。后范仲淹作药石诗,言准无辜被诬。天圣元年闰九月,移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祭酒、衡州司马。盖上知其无辜,将复其位。其月死于贬所,年六十三。寻复官爵,谥忠湣。及上即位,北使至,赐宴,唯两府预焉。北使历视坐中,问译者曰:‘谁是无宅起楼台相公?’坐中无答,丁谓令译者谓曰:‘朝廷初即位,南方须大臣镇抚,寇公抚南夏,非久即还。’”
- ^ 李辉. 百越遗传结构的一元二分迹象.
五、对百越发生和分化的大胆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