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旗帜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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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旗帜列表是有关日本现在或是过去曾经使用过的旗帜列表。

民用旗 政府旗 军旗
陆用

民用旗

政府旗

军用旗

海用

民船旗

政府船旗

军舰旗

国旗

日本国旗即“日章旗”,又称“日之丸”。

旗帜 日期 用途 叙述
1999年8月13日至今 日本国国旗 比例:2:3 。该旗是由《国旗及国歌相关法律[1] 规定而设计。红日位于旗帜正中间。
1870年2月27日至1999年8月12日 大日本帝国日本国国旗 比例:7:10。红日位于旗帜正中间偏左1%。该旗是由《商船规则[2] 规定而设计。

皇室

浮田可成所绘的《戊辰所用锦旗集军旗真图》中的“赤地大和锦御旗”。锦之御旗(锦の御旗)的模写图。

日本皇室相关的旗帜,目前皇室旗帜仅用于皇室成员专用车辆与船舶[3]

旗帜 日期 用途 叙述
1869年至今 天皇 金色的十六八重表菊位于正中间,底色为朱红色
2019年6月6日至今 上皇 金色的十六八重表菊位于正中间,底色为深红色
1926年至今 摄政 与天皇旗类似,但镶有白边
1926年至今 皇后旗(皇太后旗、太皇太后、上皇后旗)
1926年至今 皇太子旗(皇太孙旗、皇太叔旗)
1926年至今 皇太子妃旗、皇太孙妃旗
2020年11月8日至今 皇嗣
1926年至今 皇族旗(亲王旗、亲王妃旗、内亲王旗、王旗、王妃旗、女王旗)[4]

政府

旗帜 日期 用途 叙述
1972年至今 日本内阁总理大臣 紫色的底色上有五个樱星
1972年至今 日本内阁总理大臣舰船旗
1972年至今 日本防卫大臣 栗色的底色上有五个樱星
1972年至今 日本防卫大臣舰船旗
1972年至今 日本防卫副大臣 栗色的底色上有四个樱星
1972年至今 日本防卫副大臣舰船旗
1972年至今 日本国土交通大臣舰船旗
1889年至1945年 日本海军大臣
1892年至今 税关 白色代表陆地,蓝色代表海洋,红日则代表位于国界的海关

军队、自卫队与海上保安厅

日本军大日本帝国海军大日本帝国陆军)、日本自卫队[5]日本海上保安厅相关旗帜。

旗帜 日期 用途 叙述
1889年至1945年,1954年至今 大日本帝国海军军舰旗与自卫舰旗日本海上自卫队使用) 偏侧十六条旭日旗(自卫队旗图像与海军旗相同,但颜色跟随国旗有所调整)
1889年至1945年 大日本帝国陆军军旗 置中十六条旭日旗,战后已经禁用
1972年至今 自卫队旗日本陆上自卫队使用) 八条旭日旗,周围有金边
1972年至今 日本航空自卫队队旗 第一面旗于1955年启用,该旗为第三任样式。
1951年至今 日本海上保安厅旗帜 旗帜中的标志代表船员的指南针
1956年至今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桅顶三角旗(Masthead Pennant,或称长旒旗 于前端为简化的自卫舰旗标志,长尖处皆为白色。
日本自卫队的海上幕僚长
1965年至今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海将(中将)旗
1965年至今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海将补(少将)旗
1965年至今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代将


1965年至今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队司令旗 上为甲旗,下为乙旗
1965年至今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先锋旗
1905年至1945年,2011年[6]至今 大日本帝国海军与日本海上自卫队非正式用旗,“Z”旗 来自于国际信号旗中的“Z”旗。
日本自卫队的统合幕僚长
日本自卫队的陆上幕僚长
日本陆上自卫队的方面总监
日本陆上自卫队师团长旗
日本陆上自卫队旅团长旗
日本陆上自卫队团长旗
日本陆上自卫队的步兵团旗
日本陆上自卫队的步兵营旗
日本陆上自卫队的步兵连旗
日本自卫队的航空幕僚长
日本航空自卫队的空将(中将)旗
日本航空自卫队的空将补(少将)旗
海上保安厅长官旗
海上保安厅管区本部长旗
海上保安厅指挥官旗
1889年至1945年 大日本帝国海军大将
1914年至1945年 大日本帝国海军中将
1914年至1945年 大日本帝国海军少将
1914年至1945年 大日本帝国海军代将
至1945年 大日本帝国海军司令旗
至1945年 大日本帝国海军先任旗
至1945年 大日本帝国海军当值旗

历史旗帜

曾经在日本出现的历史政权或政府旗帜。

旗帜 日期 用途 叙述
1854年至1868年 江户幕府代用旗 “大中黑旗”,白-黑-白三色取自源氏家纹,作为幕府“总船印”,具有官方地位。但是在萨摩藩的岛津齐彬献策后,日章旗逐渐取代了大中黑旗。[7]
1905年至1910年 韩国统监府旗帜(统监旗) 蓝船旗(Blue Ensign)上有日本国旗。
1936年 二二六事件期间日本陆军的皇道派旗帜 在日之丸上写上“尊皇讨奸”四字。
1945年至1952年 同盟国占领时期日本国旗 来自于国际信号旗中的“E”旗。
1950年1月至3月 冲绳民政府旗帜 称为“冲绳旗”或“琉球旗”,由冲绳民政府所计划。琉球政府说将会在整个琉球列岛由统一的中央政府统整后将会考虑使该旗成为新的旗帜。然而,该旗后来就被遗忘了。红、白、蓝三色分别代表和平、自由与热忱。星星代表希望。
1952年至1967年 琉球列岛美国民政府琉球政府旗帜(琉球船舶旗 来自于国际信号旗中的“D”旗。

少数族群

代表少数族群的相关旗帜。

旗帜 日期 用途 叙述
1973年至今 阿伊努人的非正式旗帜 由阿伊努艺术家砂泽恒雄(或砂泽Bikky,砂泽ビッキ)所设计。蔚蓝色代表天空与海洋,白色代表雪,红色则是在北海道天空下越过雪地的箭。
1946年(?)至今 在日本大韩民国民团(재일본대한민국민단)旗帜 在日本大韩民国民团是代表韩国在日韩国人组织[a]。围绕在太极的粉红色花是无穷花,是南韩的国花。该组织的全名“在日本大韩民国民团”用白色的汉字写在下方,该组织的简称“民团”(민단)用黄色的谚文写在两旁。旗子的蓝底代表干净的天空与海洋。
1923年至1945年(?) 全国水平社部落解放同盟旗帜 全国水平社部落民的权利团体,而部落解放同盟则是全国水平社的后继组织。该旗被命名为“荆冠旗”。黑色代表充满歧视的黑暗社会。红色代表血。荆冠荆棘之冠(Crown of Thorns)则以耶稣受难作为象征。
1945年(?)至今 部落解放同盟旗帜 目前的部落解放同盟旗帜,加上了白星代表希望。

安全卫生

旗帜 日期 用途 叙述
1919年至今 安全旗 命名为绿十字。由蒲生俊文所设计,并在1919年举行的“安全周”(安全周间)竞赛中获选为“安全第一”标志。十字在西方世界代表仁爱,在东方世界则代表福徳聚集的地方。JIS Z9103-1986 将这个标志指定为“安全指导标识”。
1953年至今 劳动卫生旗 经由公开征求后,由劳动省(今天的厚生劳动省劳动基准局(労动基准局)所宣布。JIS Z9103-1986 将这个标志指定为“卫生指导标识”。
1965年至今 安全卫生旗 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中央労动灾害防止协会)设计。这三个旗帜经常飞扬在工厂或建筑工地。

都道府县

都道府县相关旗帜[8]

主要都市

政令指定都市

中核市

特例市

其他

注释

  1. ^ 代表朝鲜在日朝鲜人组织为在日本朝鲜人总联合会(재일본조선인총련합회)。

参考文献

  1. ^ 国旗及国歌相关法律(国旗及び国歌に関する法律),平成11年(1999年)法律第127号,第一条规定。
  2. ^ 商船规则明治三年(1870年)太政官布告第57号
  3. ^ 皇室仪制令大正15年(1926年)皇室令第7号。皇室令及附属法令废止文件(皇室令及附属法令廃止ノ件),昭和22年(1947年)皇室令第12号,第14条以下规定已经废止。
  4. ^ 皇室仪制令大正15年(1926年)皇室令第7号,第19条的“亲王旗亲王妃旗内亲王旗王旗王妃旗女王旗”。
  5. ^ 自卫队法昭和29年(1954年)法律第165号,第四条、自卫队法施行令,昭和29年(1954年)政令第179号,第1条之2、以及自卫队旗帜相关训令(自卫队の旗に関する训令),昭和47年(1972年)防卫厅训令第3号,等法律所规定。
  6. ^ 存档副本. [2013-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3). 
  7. ^ 日本の国旗国歌について - 高校生のためのおもしろ历史教室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3-12-24.
  8. ^ 各都道府县的条例(条例)、规则、告示与其他相关规定。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