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祚(?—1644年),字子凌,号岱来,苏州府太仓州人。明末官员。
生平
沈云祚为崇祯九年(1636年)举应天乡试,崇祯十三年(1640年)登进士[1],刑部观政。明末为华阳县令,城陷为大西军所俘,与御史刘之渤、推官刘士斗被幽禁在大慈寺,绝食半月,不死。张献忠想招降沈云祚,命人送饭,并以刀威胁他投降。云祚大骂:“吾欲食贼肉耳,岂食贼粟哉?”于是被害。[2][3]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赐谥忠烈。
家族
有子沈荀蔚,年仅五岁,被藏匿山中,二十年后始归乡。沈荀蔚著有《蜀难叙略》。
注释
-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沈云祚,曾祖震,乡饮宾;祖一夔,庠生;父庭脩,训导,乡饮大宾。岱来,易四房,甲寅年二月十一日生,太仓州籍长洲县人,丙子九十二名,会试一百七十八名,三甲一百七十名。刑部观政。
- ^ 《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忠烈七》:沈云祚,字子凌,太仓人。崇祯十三年进士。知华阳县。有奸民为摇、黄贼耳目,设策捕戮之。贼破夔门,成都大震,云祚走谒蜀王,陈守御策,不听。闻内江王至渌贤,往说之曰:“成都危在旦夕,而王府货财山积,不及今募士杀贼,疆场沦丧,谁为王守?”至渌言于王,不听。贼迫成都,王始出财佐军,已无及。城陷,献忠欲用之,幽之大慈寺而遣其党馈食,以刃胁降,不屈,遂遇害。
- ^ 《华阳县志》:沈云祚,字子凌,太仓人。崇祯十三年进士,除华阳知县,献贼寇蜀,有奸民为贼耳目,云祚设策捕戮之。贼破夔门,成都大震,走谒蜀王,陈守御策,不听。闻内江王至渌贤,往说之,至渌言于王,亦不听。及贼迫成都,始出财佐军,已无及。城陷,与御史刘之渤、推官刘士斗俱幽于大慈寺,绝粒半月,不死,贼馈食诱之降,云祚跃起大骂曰:吾欲食贼肉耳!岂食贼粟哉!与二刘同遇害。有幼子荀蔚,方五岁,友人匿之山中,得免,越二十年始归。
参考书目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出自《明史》
- 在维基共享资源阅览影像
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科应天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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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举人 1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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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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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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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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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3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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