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象斗(?年—?年),字子极,号瞻吾,山东新城县(今桓台县新城镇)人。 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象斗十岁即通诗律,工书法。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山东乡试第四十五名举人[1],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进士,授户部主事。曾奉命前往江西监兑,其父曾在江西任职,象斗笑道:“吾父旧游也。成法具在,小子守而勿失可矣。”[2]
家族
曾祖父王麟,教授赠通议大夫户部右侍郎。祖父王重光,太仆寺少卿,加赠通议大夫户部右侍郎。父王之辅,母于氏。兄王象蒙,庚辰进士、江西道监察御史、光禄寺少卿;王象震,廪生。象斗为第三子,娶御史韩介女。弟王象节,同科举人。
参考文献
- ^ 《万历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 ^ 《重修新城县志·卷十四·人物志二》页八:王象斗,字子极,号瞻吾,之辅第三子,万历乙未进士,授户部主事,奉使监兑江西,喜曰:“吾父旧游也。成法具在,小子守而勿失可矣。”卒以公廉世其家。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袁励杰、王采廷,《重修新城县志》,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济南平民日报社 铅印本
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山东乡试榜 |
---|
中式举人 75名 | |
---|
|
|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试金榜 |
---|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44名 | |
---|
|
|
山东新城王氏 |
---|
| 注:本家族树仅列出家族中翰林、进士及其他有官职者,以及对谱系关联较重要的人物,其余子女未包括在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