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06号决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106号决议 | |
---|---|
日期 | 1955年3月29日 |
会议 | 695 |
编号 | S/3378(文件) |
主题 | 巴勒斯坦问题 |
投票 | 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
结果 | 通过 |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 |
常任理事国 | |
非常任理事国 |
《联合国安理会106号决议》是1955年3月29日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695次会议通过的。鉴于联合国巴勒斯坦休战监察组织参谋长的报告书、埃及和以色列代表的陈述,安理会注意到混合停战委员会对于“以色列正规军队”于1955年2月28日在加沙地带“奉以色列当局之命令事先安排计划”攻击埃及正规军队的判定。安理会在这项决议中讉责这次攻击破坏了《联合国安理会54号决议》的停火规定,并呼吁以色列采取一切措施避免同样行动发生,又深切表达任一方违反停战协议就威胁到协议本身,若双方不严格遵守协议则巴勒斯坦永远都不能达到永久和平。
该决议获得一致通过。
外部链结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一〇六
这是一篇与联合国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