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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廷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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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廷谅(16世纪—17世纪),友可江西抚州府金谿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江西乡试举人[2],二十三年(1595年)成进士,获授行人,到陕西负责乡试,回朝后因在考选间冒犯权贵被贬为南京刑部主事明神宗李廷机入阁,又召用王锡爵,他指出二人不堪任命,又说:“储君立为王自王锡爵开始,举人有考察自李廷机开始,巡按久任自赵世卿开始,奏疏留中自申时行开始;不举年例、不下考察自沈一贯开始,他们都是乱国的人。”奏章留中不发,旋即外任顺庆府知府。他个性简略,不能奉承,于是弃官回乡,其诗文有魏晋六朝之风,与兄弟谢廷赞名著一时,人称“二谢”[1]

家族

谢相,嘉靖十六年举人。弟谢廷赞

参考文献

  1. ^ 1.0 1.1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四·文苑》:谢廷谅,字友可,相子,万厯二十三年进士。授行人,典试陕西,还朝会考选,语侵权贵,改南京刑部主事。帝命李廷机入阁,又召王锡爵,廷谅言廷机才弱而暗、锡爵气高而扬,均不当用;又曰:“储君之立为王也,自锡爵始;举人之有考察也;自廷机始,巡按之久任也,自赵世卿始;章疏之留中也,自申时行始;年例之不举、考察之不下,自沈一贯始;此皆乱人国者也。”疏入留中,旋出为四川顺庆府知府,性简略,不能俛仰,弃官归。廷谅诗文博蕴,有魏晋六朝之风,与廷赞名著一时,人称二谢。 参《明史》
  2. ^ 道光《金谿县志·卷五·选举》:万厯十年壬午乡试……谢廷谅 相子,有传
  • 道光《金谿县志》·卷五·选举
  • 道光《金谿县志》·卷十四·文苑
官衔
前任:
昝云鹤
明朝顺庆府知府
万历年间
继任:
张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