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府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4年8月16日) |
洪武元年(1368年)改元高州路置。洪武七年(1374年)十一月,降为州。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复为府。后迁治所于茂名县(今广东省高州市)。下领化州及五县:茂名县、电白县、信宜县、吴川县、石城县[1]。辖境相当今广东省茂名、高州、电白、信宜、化州、吴川、廉江等市县地。
清时,高州府仍属广东,为高雷阳道治所,下领化州及五县:茂名县、电白县、信宜县、吴川县、石城县。考评:冲,繁,难[2]。1912年废。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注释
- ^ 《明史·卷四十五·志第二十一·地理六》
- ^ 《清史稿·卷七十二·志四十七·地理十九》
这是一篇关于广东省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