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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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貨幣,中國大陸又稱「民國貨幣」,指1912年至1949年流通於中華民國境內的貨幣。由於時局多變,各類政權林立,皆自行發行貨幣。除中華民國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幣外,還有多種地方性以及民間貨幣。地方性貨幣如臺灣銀行發行的舊台幣新台幣等。而由地方政府、商號、金融機構發行民間貨幣則更為龐雜[1]中國共產黨政權發行的邊幣汪精衛政權發行的中儲券等,由於其政權勢力範圍較廣,亦是當時發行量、流通區域較大的貨幣。

歷史

建國初期

1912中華民國元年(四川軍政府造)「漢」字壹圓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前,以孫中山為首的中國革命黨人曾在海外印製並發行了多種籌餉票券,如由位於舊金山的美洲洪門籌餉局於1911年發行的中華民國金幣券等。中華民國成立後,南京臨時政府發行軍用票取代之前清朝的貨幣,同時宣布脫離清政府獨立的各省也發行自己的軍用鈔票。

民國建國之初,由於幣制未立以及戰爭的影響,金融市場、貨幣流通均十分混亂。全國範圍內僅流通貨幣就有幾十種,有鷹洋、站人、本洋等外國銀元,有廣東、湖北、江南、安徽等地鑄造的各種龍洋,還有吉林幣、東三省幣、奉天幣、造幣廠幣、北洋幣、大清銀幣等等,嚴重阻礙經濟交流和經濟發展。

北洋時期

1914中華民國三年袁世凱像壹圓(袁大頭)

1912年和1913年,中華民國財政部曾兩次設立幣制委員會,討論國家幣制的問題,但都無果而終。1914年,幣制委員會裁撤,另設國務院幣制會議。幣制會議決定採用銀本位制,並在清末的《幣制則例》的基礎上制定了《國幣條例》及實施細則。1914年2月7日,《國幣條例》公布,規定中國採用銀本位,定銀元為國幣。[2]1914年12月及1915年2月,先後由天津造幣總廠江南造幣廠開鑄一元新銀幣,即袁大頭[3]1914年3月,設幣制局管理全國幣制,12月裁撤。1917年,段祺瑞組閣上台,為獲得外國借款,復設幣制局,由時任財政總長的梁啓超兼任幣制局總裁,計劃逐步將幣制改為金本位。1918年8月10日,段內閣以大總統命令公布《金券條例》,但由於多方反對最終並未實施。1917年開始以國幣計算稅率。1919年,受「五四運動」影響,上海錢業公會宣布抵制外國銀元,自此袁頭幣取得了唯一主幣的地位。[3]

《國幣條例》施行後,大量收兌舊幣,在天津造幣總廠和武昌、廣州、南京等分廠按條例規定的規格、重量等鑄造袁頭幣。《國幣條例》的實施統一了國幣幣型、成色和分量,在全國絕大部分省份消除了濫鑄劣幣的行為。袁頭幣也逐步成為流通領域的主要貨幣。據1922年數據,袁頭幣在流通領域已占85%以上,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4]另一方面,雖然《國幣條例》明文規定了銀元的無限法償地位,但由於外國勢力的干預,當時仍是銀元與銀兩並用。在對外關係、海關稅收、進出口貿易以及大宗交易方面都以銀兩結算。銀元與銀兩的比價,即所謂洋釐,則時漲時落,影響了銀元的主幣職能。雖全國商民強烈要求廢兩改元,但由於外國勢力的干涉終未實現。對於輔幣則更為混亂,雖然天津造幣總廠曾於1916年按照《國幣條例》鑄發十進制銀輔幣,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後來造幣總廠被直系軍閥把控,濫鑄輔幣而導致混亂,停鑄銀輔幣。1917年,造幣總廠曾試鑄銅輔幣,但不久無奈停鑄。各省則濫鑄銀角、毫洋、銅錢等各種輔幣,造成民國初年輔幣的混亂較晚清有過之而無不及。[4]

在紙幣方面,北洋時期的各種鈔券則更為混亂。1912年12月,袁世凱特許中國銀行發行兌換券,1913年1月,交通銀行也獲得了發行權。1916年,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被明令定為國家銀行,同年5月,兩行被政府迫使停止兌換兌換券,但並非所有分行都執行了這一禁令。除兩行外,還有中國通商四明等銀行取得了發行權,中南勸業等銀行取得了專業特殊發行權,除外資銀行外,先後發行貨幣的銀行竟仍有三十餘家。而從清末到民初,外國勢力一直對中國的幣制金融粗暴干涉,眾外資銀行多在中國各地擅自發行鈔票,據1925年數據,外國銀行在中國發行的鈔票數額竟超過所有本土銀行發行的總和。[4]

國民政府時期至國府遷台前

1936年發行的100元法幣
1933年前各地各種貨幣流通表[5]
省份 調查區域 貨幣種類
外國銀元 中國銀元 銀角 銅元
安徽 蚌埠及附近地方 鷹洋、站人洋、本洋(少量)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大清江南、湖北、廣東、北洋)

10文、少量20文
蕪湖、安慶及附近地方 鷹洋、龍洋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江南、湖北、廣東、大清、北洋)

1角和2角 10文
浙江 杭州 鷹洋 孫小頭袁大頭、龍洋 粵毫2角及少量國幣2角
溫州 鷹洋 粵毫1角、國幣2角
福建 福州 日元、站人洋、鷹洋 孫小頭袁大頭、龍洋(少量) 粵毫2角、福建2角
廈門 鷹洋、日元 孫小頭、袁大頭 袁大頭1角和2角,粵毫1角和2角
河南 站人洋 孫小頭袁大頭、龍洋 20文、少量10文、極個別地方流通50文
河北 張家口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北洋、大清)

20文、少量10文
保定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北洋、大清造幣,北洋機器廠)

20文、極少10文
北平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大清、北洋造幣,北洋機器廠)

龍鳳銀幣1角
石家莊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大清、湖北、江南)

天津 孫小頭袁大頭、龍洋 龍鳳銀幣1角和2角
湖南 鷹洋(罕見且需貼水)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大清、湖北、江南)

除南部外無流通 20文

西北部等地流通50、100、200文和少量10文

湖北 漢口 鷹洋(罕見且需貼水) 孫小頭袁大頭、龍洋 20文
沙市及宜昌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湖北)

20文、50文及少數10文
漢江流域(襄陽至漢中) 孫小頭袁大頭

個別城市流通龍洋

20文、50文、100文、200文及少數10文

各處流通種類不盡相同

甘肅 甘肅東部 站人洋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北洋)

個別地方通行1角和2角 10文、20文及少數50文、100文
江西 九江 日元、鷹洋(均未普遍通行且需貼水) 孫小頭袁大頭、龍洋 10文及少數20文
南昌
上海 上海 鷹洋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江南、湖北、廣東、大清)

粵毫2角、江南2角、湖北2角及少數1角 10文
鎮江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湖北、廣東、大清)

粵毫2角及少數1角
南京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江南、湖北、北洋)

蘇州 孫小頭袁大頭、龍洋 粵毫2角
廣西 南寧 流通量極低 粵毫2角及廣西仿製2角
梧州 流通量極低,有站人洋、鷹洋、坐人洋及袁大頭
廣東 廣州及汕頭以外 流通有限,僅北海流通袁大頭及坐人洋 粵毫1角和2角
汕頭 流通有限,有日元、站人洋、鷹洋、袁大頭及孫小頭
貴州 袁大頭、孫小頭、龍洋 2角及少量半圓(5角) 10文及若干大面額銅元
山西 站人洋 孫小頭袁大頭、龍洋 20文及少數大面額銅元
山東 濟南 孫小頭袁大頭

龍洋(北洋)

20文及少量10文和大面額銅元
青島 孫小頭袁大頭 20文及少量10文
陝西 站人洋 孫小頭袁大頭、龍洋 極少量1角、2角和半圓
四川 簡州 孫小頭、袁大頭、龍洋(四川) 100文
成都 龍洋(四川大清)及少量袁大頭 川造半圓、滇造半圓 100文、200文
重慶 孫小頭、袁大頭及龍洋(四川大清) 川造半圓
江津 袁大頭及龍洋(四川大清) 1角、半圓 200文
瀘州 若干種 100文、200文
雲南 昆明 流通有限,有坐人洋、袁大頭、孫小頭及龍洋 銀輔幣極少,流通鎳幣 流通有限,有10文、20文及50文
黑龍江 銀行外市面無流通
吉林 長春 流通極少,有10文及20文
哈爾濱
吉林
遼寧 大連 極少量袁大頭 銀輔幣極少 流通極少,僅有10文
瀋陽 極少量孫小頭
綏遠 歸化 站人洋 孫小頭、龍洋(北洋)及袁大頭 近年已絕跡

早在1924年,孫中山就在廣州中央銀行以代理國庫,發行貨幣,履行國家銀行的職能。1928年,北伐勝利後,國民政府開始逐步施行貨幣改革,主要由宋子文及孔祥熙負責推行。[3]

1931年,中共在中華民國江西省瑞金市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年初即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發行貨幣。抗日戰爭和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在中共蘇維埃區裡發行的地方性紙幣被稱做邊幣。同一時期,在山東地區中共政權設立北海銀行發行北海幣

1935年11月4日,國民政府決定發行法幣,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三家銀行發行的鈔票為國家信用法定貨幣,取代銀圓,同時禁止白銀流通。[3]

抗日戰爭和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中國經濟長期陷於惡性通貨膨脹之中。中華民國政府在1948年發行金圓券取代法幣,次年即告失敗。而同年7月發行的銀圓券,發行不久即停止流通。另一方面,隨着中國共產黨取得第二次國共內戰勝利,解放區日趨擴大,於1948年發行人民幣。最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1951年3月開始統一全國貨幣,後人民幣成為唯一的法定貨幣,結束了自民國以來,中國大陸貨幣紛亂的情況。

貨幣種類

法定貨幣

銀圓 · 法幣 · 金圓券 · 銀圓券

特殊用途:軍用票 · 國家銀行票 · 商業銀行票 · 地方金融機構鈔票 · 關金券

區域性流通貨幣

由殖邊銀行1915年在外蒙古庫倫發行的地方貨幣

奉票(限在奉天省流通)・吉林官帖(限在吉林省流通)・哈大洋票(限在黑龍江省流通)・滇幣、新滇幣(限在雲南省流通) ・山西省銀行晉幣(限在山西省流通)・廣西銀行雙毫券(限在廣西省流通) ・廣東省銀行雙毫券、大洋票(限在廣東省流通) ・舊台幣(限在台灣流通)・東北券(限在東北九省流通)・四川省銀行・紅錢兌換券、新疆省銀行銀元票(在新疆省流通)[6]藏幣西藏噶廈發行,在藏區流通)・四川藏洋 ・蘇聯紅軍票(蘇聯紅軍司令部發行,在蘇占滿洲流通)

民間貨幣

民間貨幣相對地方性貨幣,種類更為龐大,形容為「縣有縣票、鄉有鄉票」。多由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商號發行。通行於鄉村,或稱為土票[1]

中共發行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貨幣 · 陝甘寧邊區銀行券· 晉察冀邊區銀行券 · 北海銀行券 · 冀南銀行券 · 西北農民銀行券 · 魯西銀行臨時流通券 · 淮北地方銀號幣 · 淮南銀行券 · 大江銀行幣 · 江淮銀行券 · 鹽阜銀行券 · 江南銀行券 · 浙東銀行券 · 瓊崖臨時人民政府光銀代用券 · 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 · 內蒙古人民銀行券 · 關東銀行券 · 長城銀行冀察熱遼流通券 · 中州農民銀行券 · 南方人民銀行券 · 人民幣

日本傀儡政權發行

中儲券汪精衛政權直轄地區) · 聯銀券(華北政務委員會) · 華興商業銀行券(中華民國維新政府) · 蒙疆券(蒙疆聯合自治政府)· 察南銀行券(察南自治政府) · 冀東銀行券(冀東防共自治政府)· 滿洲國圓滿洲國

參考文獻

  1. ^ 1.0 1.1 陳曉榮、王賀雨. 《论民国乡土币制——以绅权为中心对乡村钱票的考察》. 江西社會科學 (江西省南昌市: 江西省社會科學院). 2011, (2011年第3期): 143–148. ISSN 1004-518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22) (簡體中文). 
  2. ^ 1914年2月7日 北京政府统一币制. 中國日報網-人民網. [2014-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07). 
  3. ^ 3.0 3.1 3.2 3.3 法定货币:从满街“袁大头”到人民币“出国”. 晶報. [2014-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1-07). 
  4. ^ 4.0 4.1 4.2 資耀華. 北洋時期混亂的幣制和形形色色的錢鈔. 幣禍. 中國文史出版社
  5. ^ 廈門大學財政金融教研室 (編). 近代中国金融史参考资料. 第三輯 國民黨統治時期 上. 數據轉引自國民政府財政部所編《財政年鑑》. 1980: 22–25. 
  6. ^ 券幣數位博物館. 省營銀行鈔券. 中央銀行. [2021年1月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年3月18日). 
  • 紙幣談. 時事新報 (上海). 1916-06-16.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