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順卿 (18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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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順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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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省立安徽大學校長 | |
任期 1935年—1939年 | |
中華民國農業部林業司司長 | |
中華民國台灣省政府農林處林產管理局局長 | |
任期 1949年 4月11日—1952年 8月31日 | |
繼任 | 皮作瓊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894年光緒二十年 大清山東省海陽市 | (
逝世 | 1972年(77—78歲) |
籍貫 | 山東海陽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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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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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順卿(1894年—1972年),字干臣,山東海陽人,中國植物生理學家、植物生態學家和林學家,中華民國政府林務官員。
生平
生平概況
民國8年(1919年),他成為金陵大學林科的首屆畢業生,獲得了森林學學士學位。隨後,他前往美國留學,先後獲得耶魯大學森林學院森林學碩士學位和芝加哥大學理學院植物學博士學位。
回國後曾歷任國立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國立北平大學農學院農業生物系教授、國立北平師範大學生物系教授兼系主任併兼任教務長。民國24年(1935年)省立安徽大學傅銅校長辭職,由李順卿代替。李順卿任校長後,遵部令結束政經系,兼任農學院籌備主任(1934-1935.07),開辦農學院,初設農藝系,標誌着省立安徽大學農學院(安徽農學院前身,今安徽農業大學)的誕生(今被安徽農業大學追溯為「創始校長」,其塑像存放於校史館,雕塑豎立在校園內智慧廣場以供景仰)。當年新校舍建成,舉校遷入。
民國26年(1937年)抗戰爆發,日軍大舉侵華,局勢維艱。次年(1938年),李順卿及大部分教職員自動離校,校務暫由農學院院長汪洪法代理,學校停辦後卸任校長。後任國立中央大學農學院教授兼森林系主任、中華民國農林部林業司司長兼墾務總局協辦、聯合國糧農組織林業顧問委員會委員等職。民國21年(1932年),他在美國哈佛大學及英國皇家植物園從事禾本植物分類學的研究工作。
民國38年(1949年)國府遷台,李順卿赴台灣,任台灣省政府農林處林產管理局(現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局長。民國41年(1952年)被聘為台灣大學植物系教授兼系主任(至民國46年)。民國54年(1965年)退休後定居美國
職業成就
大陸時期
李順卿是中華林學會的發起人之一,曾任中華林學會監事、理事長。曾擔任中華民國農林部林業司司長兼墾務總局協辦,聯合國糧農組織林業顧問委員會委員等職務。在擔任中華民國農林部林業司司長期間,積極主持了一系列重要機構的設立工作,包括中央林業實驗所、國有林區管理處、水源林區、水土保持實驗區、經濟林場等。他在這些機構的領導下,推動了中國早期林業建設的發展,為行業奠定了堅實基礎。
此外,李順卿還承擔了主持修訂《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林業法規的重任。通過他的領導和努力,這些法規得以更新和完善,為中國林業管理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法律框架,為整個國家的生態平衡和資源保護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他在法規領域的工作表現突出,為中國早期林業事業的發展和法制建設貢獻良多。
遷台時期
在台灣省農林處林產管理局局長任內,為台灣的林業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推動了一系列林政措施,包括制定林場直營伐木作業區、林場伐木推行工資單價制度、試辦林班等。提出並實施了台灣林業經營十年計劃,並主張林政與生產一元化。
學術貢獻
李順卿在學術上有很深的造詣。其主要論著有《中國森林植物學》(分上編和續編,均為英文版;上編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續編由中華林學會在台灣出版)、《林政學》、《造林學》、《林學》、《植物社會進化論》、《森林保護學》、《中國林業之建設》、《法國林業與其立國之關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