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武
汪曾武(1866年—1956年),字仲虎,晚號鶼庵,江蘇省太倉縣人,清朝及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2]
生平
清朝光緒十六年(1890年),汪曾武被湖廣總督張之洞聘為文案。光緒二十年(1894年),汪曾武中舉人。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在北京參加會試期間,他參加了公車上書,被推為代表向光緒帝呈書,獲授五品銜。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他因為張之洞保奏而獲授四品銜,發交巡警部以主事補用,後來歷任民政部借補七品京官、承政廳機要科幫主稿、三海工程監督、大明濠工程監督、民政部機要科正主稿、憲政編查館《光緒政要》協修、內閣法制院第二科主任、員外郎等職務。[1][2]
中華民國成立後,他歷任北洋政府內務部薦任僉事、平政院第一庭書記官。1929年,汪曾武回原籍養病。[1][2]
汪精衛政權成立後,1940年他出任汪精衛政權的江蘇省政府委員兼秘書長(高冠吾為省主席)[3],後曾任中央政治委員會內政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4]。汪精衛政權的最高國防會議第六十一次會議任命汪曾武為監察委員[5]。
1949年,汪曾武回到北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汪曾武獲聘為北京市文史研究館館員。1951年12月,獲聘為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1][2]
著作
- 《味蓴詞》六卷
- 《唐言問答》一冊
- 《婁東書畫見聞錄》四卷
- 《述德小識》
- 《平陽雜識》
- 《歷代泉幣考略》[2]
清初婁東畫派創始人王時敏為其外祖,其《外家紀聞》有載。
參考文獻
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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