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翰 (金朝)
王維翰(12世紀—1214年),字之翰。利州龍山縣(今遼寧省建昌縣北)人,金朝大臣,完顏永濟時參知政事。王庭之子。
生平
王維翰好學不倦,遼朝末年,隨其父王庭降金。金世宗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中進士,調任貴德州(今遼寧省撫順市)軍事判官,轉任獲嘉(今河南省獲嘉縣)縣令。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年)輔佐胥持國治理黃河陽武(今河南省原陽縣)決口,有功勞,改任北京(今內蒙古寧城縣)轉運戶籍判官,入補尚書省令史。轉任大理卿、同知審官院事。擔任同知保靜軍節度使,檢括戶籍,一郡稱其公平。仆散揆伐南宋,王維翰為行省左右司郎中。完顏永濟即位後,權右諫議大夫、御史中丞,改任刑部尚書。至寧元年(1213年),拜為參知政事。貞祐初年,罷為定海軍節度使,到達鎮所,當地無兵備,鄰郡見到蒙古軍望風奔潰,王維翰死於戰亂之中。諡號貞潔。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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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金史·卷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