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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翰 (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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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翰(12世纪—1214年),字之翰利州龙山县(今辽宁省建昌县北)人,金朝大臣,完颜永济时参知政事。王庭之子。

生平

王维翰好学不倦,辽朝末年,随其父王庭降金。金世宗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中进士,调任贵德州(今辽宁省抚顺市)军事判官,转任获嘉(今河南省获嘉县县令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年)辅佐胥持国治理黄河阳武(今河南省原阳县)决口,有功劳,改任北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转运户籍判官,入补尚书省令史。转任大理卿、同知审官院事。担任同知保静军节度使,检括户籍,一郡称其公平。仆散揆南宋,王维翰为行省左右司郎中。完颜永济即位後,权右谏议大夫御史中丞,改任刑部尚书。至宁元年(1213年),拜为参知政事。贞祐初年,罢为定海军节度使,到达镇所,当地无兵备,邻郡见到蒙古军望风奔溃,王维翰死于战乱之中。谥号贞洁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金史·卷121》,出自脱脱遼史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