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萬曆五年(1577年),升肇慶府瀧水縣為羅定直隸州,設羅定直隸布政使司。羅定州新設立二縣,析瀧水縣東部和德慶縣、高要縣、新興縣小部分地區建東安縣(今雲浮市雲城區、雲安縣),析瀧水縣西部、南部(今屬信宜市合水、思賀等)和德慶、封川縣小部分地區建西寧縣(今鬱南縣)。羅定直隸州包括羅定本州(瀧水)和東安、西寧兩縣。凌雲翼平羅旁瑤亂,羅旁平定為羅定為州名。清朝沿置羅定直隸州,民國元年(1912年),政府統一撤銷州、府一級建制。羅定州改為羅定縣。東安縣、西寧縣分出,均隸屬廣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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