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宣
薛宣(?—?),字贛君,西漢東海郡郯城縣(今山東省郯城縣)人,薛宣出身小吏,通曉律令,舉茂才後,歷任冤句縣縣令、長安令,治理地方聲名遠播。漢成帝年間,薛宣屢遷御史中丞、臨淮郡太守、陳留郡太守、左馮翊,少府、御史大夫等職,其任官賞罰分明,恩威並施,頗有政績。鴻嘉元年四月,薛宣接替張禹為丞相,封高陽侯,食邑一千戶,任相數年後,薛宣於永始二年因邛成太后逝世,辦理喪事不周而遭罷官,後在翟方進的推薦下,重得起用,再度獲封為列侯,加官特進,迎娶漢宣帝之女敬武公主為妻。漢哀帝時期,薛宣因受兒子薛況買兇傷人之事的牽連被免為庶人,返回故鄉東海郡,在家中去世[1][2]。
生平
初露鋒芒
薛宣年輕時做過廷尉書佐和都船獄史,後來以大司農所屬的斗食小吏經過考核,被委任為不其縣縣丞。琅邪郡太守趙貢到縣裡來巡視,見到薛宣,十分欣賞他的才能,讓薛宣隨從巡視經過所屬各縣,回到府宅,讓夫人、兒子和他相見,告誡說:「贛君是丞相之才,我的兩個兒子也符合丞相史的條件。」趙貢考察薛宣為官廉正,升遷樂浪郡都尉丞,經幽州刺史推舉而參加茂才科的考試,被委任為冤句縣縣令。大將軍王鳳聽聞薛宣的才能,薦舉他擔任長安令,薛宣治理地方名聲響亮,因參加明習文法科考試合格被委任為御史中丞[1]。
這時,漢成帝初即位,薛宣擔任御史中丞,在朝廷中執行法令,對外總管部刺史,他以書面向漢成帝陳述政見道:「陛下有最高尚的道德與深厚的仁愛之心,哀憐百姓,有整日親自操持政務之勞,而無安逸之樂,誠信執行聖王之道,刑罰正確,然而吉祥之氣仍未通順,天地萬物尚不協調,這是由於臣下不稱職,聖王之道還不夠普及的緣故。臣私下裡恭敬地思考其中的部份原因,大概是官吏苛政繁多,刑賞和教化繁瑣,這些大多在於部刺史的罪過,有些人不遵守六條問事的職責,各自以主觀之意採取措施,過多干預郡縣事務,甚至大開行私請託的門路,聽信佞人的讒言,憑藉它來尋找官吏與百姓的過失,連細小的事情也加以責問,勸勉從善苛求於人。郡縣官吏互相催促,官員之間互相侵害,其流毒影響到百姓之間。因此,鄉里缺少迎送賓客的歡樂,同性親族忘記親戚之間的恩情,飲食救急的深厚情意更加衰微,送往勸勉的禮節無法實行。人與人之間的道德規範不通順,使天地萬物閉塞阻隔,和協順從之氣不能興旺,未必不由此造成的,《詩經》說:『百姓失去德義,因為吝惜乾糧的小事而被責備。』俗語說:『有苛政就無法親民,百姓有煩苦就會損傷朝廷的恩情。』當刺史向朝廷奏事時,應當明確告誡他們,讓他們明白了解朝廷當前的主要任務,臣下我愚昧不通曉治國之道,請聖明的皇帝加以考察。」漢成帝讚美並採納薛宣的意見[1][2]。
威德並施
薛宣多次進言對國家適宜並應及時辦理的事情,上奏推舉或揭發部刺史、郡國二千石等級官吏,所貶退或舉進,白黑分明,由此而聞名,外調出任臨淮郡太守,刑賞和教化能夠普遍推行。恰巧陳留郡有大賊作亂而政教失序,漢成帝又外調薛宣擔任陳留郡太守,盜賊得以禁止,官吏與百姓皆敬重他的威信,其後薛宣調入左馮翊試職,滿一年後因稱職而轉正[1]。
最初高陵縣縣令楊湛、櫟陽縣縣令謝游都貪贓狡猾且狂妄自大,抓住郡守的是非不放,前任郡守雖然多次想追究查考,但都沒有結果。等到薛宣上任,他們到官府拜見,薛宣設酒飯與他們相對,接待極為周到,過後再暗地裡調查兩人的罪狀和贓證,全盤掌握他們收受贓物的罪證,薛宣觀察楊湛有悔改與敬重自己的意思,於是親自寫了書札,分條列出他私自侵吞的贓物,封好交給楊湛說:「官吏和百姓分條揭發你的問題都寫在書札上面,有的議論認為犯有主管者把公家財物據為己有的嫌疑,我作為左馮翊長官敬重你,又考慮到貪汙十金就要罰以重罪,不忍心公開揭露,所以祕密地用書札告訴你,想讓你自己謀劃進退的辦法,可在今後重新作官,若真沒有那些事,再封好書札退還給我,以便為你分清是非。」楊湛自知罪狀與贓物都與書札相吻合,而薛宣言語溫和,沒有傷害之意。楊湛立即解下印綬交給郡吏,寫下書信感謝薛宣,始終沒有怨言[1]。
而櫟陽縣縣令謝游自以為是有名的大儒士,輕視薛宣。薛宣單獨移送文書嚴加譴責說:「警告櫟陽縣縣令,官吏與百姓都說你治理政務繁雜苛刻,讓千人以上因犯輕罪罰做苦工,收取賦稅計有數十萬,以供給非法之用,聽任富商和官吏控制貿易,價款數目不加以了解。我查考檢驗已清楚,想派官吏對你進行審查,又怕對不起薦舉你的人,使身為儒士的你感到恥辱,所以讓屬吏去督責你。孔子說:『在職位上盡力施展才力,不能則退去。』你詳細思考這個道理,我即將換人來試職。」謝游接到官府文書後,也解下了印綬離去[1]。
適才適所
又頻陽縣北邊面對上郡、西河郡,為數郡會合之地,盜賊眾多。頻陽縣令是平陵縣人薛恭,他是本縣的孝子,靠著功勞次第逐漸升遷,不曾治理百姓,該做的官事沒有辦理好。而粟邑縣是個小縣,僻處山中,百姓恭謹樸實容易治理,粟邑縣令是鉅鹿郡人尹賞,他長期在郡府擔任出巡之事的小吏,之後任樓煩縣縣長,察舉茂才時遷往粟邑縣。薛宣便按照法令條文奏請把尹賞和薛恭互換所治之縣,二人任職數月,竟然兩縣都治理的十分良好,薛宣於是移送文書慰勞他們說:「過去孟公綽為晉國趙氏、魏氏的家臣力有餘卻不適合當滕國、薛國的大夫,所以有人以德高而著名,有人以功勞大而被選用,『君子做事各有所長,怎麼可以被蒙蔽啊!』所屬各縣都有德才兼備之人,我垂衣拱手接受成功,希望你們努力做好本職政務,成就功勳事業」[1]。
政績斐然
薛宣只要得到郡中官吏或百姓的犯罪情況,立即通知該縣縣令,讓他們自己執行處罰,告訴縣令說:「郡府之所以不親自揭發檢舉,是不想代替縣令治罪,奪取賢明的縣令、縣長的美名。」那些縣令、縣長沒有不既喜悅又害怕,紛紛脫冠感謝薛宣並表示接受恩惠和勸戒[1]。
薛宣做官賞罰分明,用法公平且堅決做到,住所都有教令可供記誦,富於仁愛寬容以利於民。池陽縣縣令薦舉廉潔的官吏獄掾王立,郡府尚未下達召見通知,就聽說王立收受罪犯家屬的金錢,薛宣責問縣令,原來是王立的妻子私自接受在押的囚犯一萬六千錢,收受之後加以窩藏,而王立確實不知情。王立感到既羞愧又恐懼,竟然因此自殺了。薛宣得知後,移送文書給池陽縣令說:「你所薦舉的廉吏獄掾王立,家屬私下收受賄絡,可是王立本人並不知道,他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而捨棄生命,王立確實是一位清白高潔之人,非常值得憐惜啊!可由郡府決曹掾寫死者王立的旗幡立於柩前,以頌揚他的精神,郡府掾吏平常與王立認識的人,都要參與葬禮」[1]。
到日至官吏休假的時候,唯獨賊曹掾張扶不肯休假,仍在官署辦事,薛宣就出示教令說:「禮以和為貴,人道以通順為要,日至,官吏按照法令規定休假由來已久,官署雖然有公家職事,家裡也希望享有私人的恩惠與情義,你應該跟大家一樣,回家善待自己的妻子兒女,擺設美酒佳餚,邀請鄰里好友,一同歡樂,這也是應該的啊!」張扶感到慚愧,下屬官吏也都十分讚賞這道教令[1]。
薛宣做人講究禮儀細節,進退舉止容儀溫文,很有可觀之處,性格安靜而善於思考,關心和視察官吏任職的情況,只求他們能安適任職,下到節用筆、硯,皆要制定計畫安排,既便於使用又節省經費,官吏和百姓都頌揚他,郡中清境無事,其後薛宣擢升為少府,任上他親自掌管供具張設之事[1]。
受薦為相
一個多月後,御史大夫于永去世,谷永向漢成帝上書說:「帝王的道德恩惠沒有比能辨識別人的賢愚善惡更重大,知人便百官稱職,各種職位不會有空缺,所以皋陶說:『知人就明智,所以能授人以官職。』御史大夫對內能秉承本朝的風俗教化,在外能輔佐丞相總領全國,任務重,職權大,不是一般庸才所能勝任的。現在應當從朝廷大官中選拔,用來彌補此空缺,得到合適之人選就人民歡喜,百官心悅臣服,無法得到合適之人選則使國家大事遭到破壞,帝王的功業未能興旺發達,虞帝的聖明,在此一舉,豈可不詳加考慮啊!臣所見到的少府薛宣,才能優秀,品行高潔,能精通掌管政務,從前擔任御史中丞時,在京城執行法令,不欺軟怕硬,措施適時又恰當,出任臨淮、陳留郡太守期間,兩郡皆稱讚治理的好,任左馮翊時,崇尚教化,培養善良品德,刑罰與恩惠並行,各部門修整有條理,為非作歹的人滅絕,去官府告狀的人多年不到丞相府,三輔地區赦免後剩下的盜賊只有原來的十分之一,功效特異,自左內史初置以來不曾有,孔子說過:『如果有值得稱讚,他一定有好的成績。』薛宣擔任官吏的政績,寫在丞相府和御史府的簡牒裡,臣不敢言過其實稱讚他以致犯欺騙蒙蔽之罪。臣聽說賢良有才能沒有比治理人民更重要的,薛宣已有成效。他所掌握的法律與知識擔任廷尉綽綽有餘,他有關經學、典籍和禮樂的知識足夠用來謀劃帝王實現統治的辦法,決斷國事的計議,身兼多種本領,有『減退膳食從官府開始』的節操,薛宣沒有私結黨與遊說的幫助,臣擔心陛下忽略〈羔羊〉之詩所讚美的節操,捨公正之臣,任用華而不實、虛有其表之人,因此越過自己的職權範圍,向您陳述薛宣的品性才能,希望陛下留神考察。」漢成帝認為谷永說的對,於是任命薛宣為御史大夫[1][2]。
幾個月後,薛宣便接替張禹為丞相,受封高陽侯,食邑一千戶。其後薛宣任用趙貢的兩個兒子為史官,趙貢是趙廣漢的姪子,做官也以有才能而聞名。薛宣任相期間,到丞相府訴訟的案例不滿一萬錢的不給移送文書,後來都遵循薛宣定下的制度,然而,下屬官吏卻譏笑他繁瑣而不重視本質,不能稱為賢明,而當時漢成帝喜愛博學的儒士,薛宣的經學功底又不深厚,漢成帝也就輕視他了[1][2]。
兩度罷官
過了一段時間後,廣漢郡盜賊群起作亂,丞相及御史大夫派遣掾史追捕卻無法致勝,漢成帝遂任命河東郡都尉趙護為廣漢郡太守,按照軍法辦理,幾個月後斬殺了盜賊的大頭目鄭躬,幾千人投降,亂事才得以平息。恰巧邛成太后去世,喪事倉促,官吏額外收聚賦錢以便迅速辦理,漢成帝得知後,為此責備丞相及御史大夫,下詔書罷免薛宣說;「你做丞相,出入朝廷六年,有關忠孝的傳播,以做為百官的表率,朕沒有聽說過。朕已因為德行不顯明,災異多次出現,年年糧食歉收,儲藏米穀的倉庫空虛,百姓遭遇荒年,流離於道路,疾病瘟疫使數以萬計的人身亡,甚至出現人吃人的情況,盜賊並起,百官眾多職能部門都不能行使權利,這都是由於朕德行不佳輔佐大臣不良的緣故,前些日子廣漢郡眾多賊盜橫暴恣肆,殘酷殺害官吏百姓,朕對此感到傷心,因此多次詢問你,你總是不如實地回答,西州與朝廷隔絕,幾乎不成為郡,三輔地區無限度地收據賦錢,嚴酷的官吏相互勾結為非作歹,侵害騷擾百姓,朕下詔讓你加以審查,你又沒有想要查明事實的意願,九卿以下的官吏都聽從你錯誤的指示,同時陷入欺騙之罪,他們的罪過是由你引起的啊!有關部門依法彈劾你總領政務懈怠鬆散,為欺騙開路,傷害了風俗與教化,不能在全國各地起帶領示範作用。朕不忍心把你交給司法官去查辦,可交上丞相高陽侯的印綬,免職回家」[1][2]。
起初,薛宣擔任丞相,而翟方進擔任司直,薛宣知道翟方進士有名的儒生,有宰相的才能,與他結交深厚,後來翟方進在代替薛宣擔任丞相後,感念其過去的恩情,便在薛宣免職兩年後,舉薦薛宣通曉法令條文,熟悉國家制度,以前所犯的罪過較輕,可以重新進用,漢成帝於是徵召薛宣,恢復他高陽侯的爵位,尊加特進官銜,爵級的等次低於漢成帝的師傅安昌侯張禹,加官給事中,兼任尚書事務,薛宣重新得到尊重,管理政務數年,後來他因與定陵侯淳于長友善而受牽連,再度被免職歸家[1]。
兄弟失和
薛宣有兩個弟弟,分別是薛明和薛脩,其中薛明官至南陽郡太守,薛脩則歷任太守、京兆尹、少府等職,善於和他人交往,得到鄉里好友們的稱讚,薛宣的後母經常隨薛脩住在官府的宿舍。薛宣任丞相時,薛脩正擔任臨菑縣縣令,薛宣準備迎接後母,而薛脩不肯讓後母前去,後母病逝後,薛脩辭去官職在家守孝,薛宣告訴薛脩能夠做到守孝三年的人很少,兄弟兩人各自看法不同又無法調和,最終薛脩仍是守完三年孝,從此兄弟不和[1]。
受子牽連
過了些日子,漢哀帝即位之初,博士申咸為給事中,他與薛宣同樣都是東海郡人,卻毀謗薛宣不肯供養後母又不穿喪服,輕視骨肉親情,加上從前因傳布忠孝不力被免職,不應重新列次封侯在朝廷任職。此時薛宣的兒子薛況正擔任右曹侍郎,多次聽聞申咸的毀謗之語,便賄賂門客楊明,想叫他毀傷申咸的面孔,使申咸不能繼續在朝廷任官,恰巧這時司隸校尉缺位,薛況害怕申咸會升任該職,於是讓楊明在宮門外攔路砍傷申咸,申咸被砍斷鼻樑和嘴唇,身上也傷了八處[1]。
案情下達有關部門,御史中丞等人上奏道:「薛況是朝廷官吏,他的父親為前任丞相,重新獲封列侯,非但不能相誡宣承教化,骨肉之間反倒相互猜疑,懷疑申咸聽了薛脩的話而毀謗薛宣,申咸說的話都是薛宣所作所為,大家有目共睹的,政府是應當瞭解的。薛況知道申咸擔任給事中,害怕他成為司隸校尉後會上書彈劾薛宣,便明目張膽指使楊明等人靠近宮闕,於大道中當眾攔截砍傷朝廷近臣,妄圖堵塞聰明智慧,杜絕議論朝政的開端。凶暴狡詐,無所畏忌,萬眾譁然,流傳到全國各地,這與一般平常之人因憤怒引起的爭鬥有所不同,臣聽說尊敬皇帝左右親近之臣,這是親近皇帝的表現,按照禮的規定,經過公門要下車,遇到天子的路馬要俯身用手按式,對君王的牲口尚且表示致敬,《春秋》的要旨提到,雖然有成就但用意不善,也免不了受懲罰,傷害皇帝近臣的毒苗不可助長,薛況為首作惡,楊明親手傷人,主謀與兇手同樣罪大惡極,皆犯下大不敬之罪,楊明應從重論處,包括薛況都應棄屍鬧市以示眾」[1]。
而廷尉則認為:「法律規定『鬥毆時用刀傷人,服城旦刑的一種,如果殺害則罪加一等,參與謀劃的人同罪。』詔書不能把污衊和欺騙定成罪名。傳言說:『不用善意對待別人而遭人打傷的,與打傷人的同罪,憎恨他為人不正直。』申咸雖然對薛脩很友善,卻多次講薛宣的壞話,傳聞不義之事,不能說是正直的。薛況因此想要傷害申咸,計畫已定,後來聽說朝廷要補設司隸校尉,便按照此前的計畫催促楊明,並非怕申咸升任司隸校尉才匆促謀劃的,本是互相之間權力的爭鬥,演變為陰謀陷害,雖然在宮中旁門外的道路上砍傷了申咸,其實與平常人之間的互相爭鬥沒有差別,殺人者要判處死罪,傷人者要處以刑罰,這是從古至今的常道,歷經夏、商、周都是不曾改變的,孔子說:『一定要辯正名分。』名分不正,就會造成刑罰不當,刑罰不當,老百姓便無所適從。假如現在以薛況為首惡,楊明動手傷人為大不敬,那麼反對政府與私人恩怨之爭的處罰就沒有差別了,《春秋》的要旨,追究最初的動機來定罪,薛況最開始因父親被誹謗而爆發憤怒情緒,並沒有其他大罪惡,加上誣衊和欺騙,把小過錯合成死刑,讓薛況陷入死罪,這違背了聖明的詔令,恐怕不是法律的本意,不可施行。聖明的君主不因自己的憤怒增加刑罰,楊明應當以殺傷人不正直來治罪,薛況與同謀的楊明皆因有爵位可減罪服完城旦的徒刑」[1]。
漢哀帝根據這兩種不同的意見詢問公卿大臣,其中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同意御史中丞的看法,而從將軍以下至博士、議郎等眾官員都認可廷尉的意見,最終薛況罪減一等,被流放到敦煌郡,薛宣亦受此牽連被免職為平民,回到故鄉,死於家中[1]。
妻兒通姦
起初,薛宣再次被封為列侯時,妻子死了,正巧敬武公主守寡獨居,漢成帝便讓薛宣迎娶敬武公主為妻,等到薛宣被免職回歸故郡的時候,敬武公主並未隨同而是留在國都長安,薛宣逝世後,敬武公主上書漢哀帝希望把薛宣的遺體遷回延陵安葬,奏書得到許可。這時被流放的薛況私自從敦煌返回長安,恰好遇上大赦,便留下來和敬武公主私通淫亂,當時漢哀帝的外戚丁氏、傅氏兩家都很尊貴,敬武公主歸附奉承他們,卻和王氏家族疏遠[1]。
漢哀帝元始年間,王莽自加尊號為安漢公,敬武公主又說了一些誹謗王莽的話,因薛況與呂寬二人交情匪淺,因此當呂寬所犯事情被發覺後,王莽便一起懲處薛況,宣揚他的罪行,並派遣使者以太皇太后王政君的名義下詔賜敬武公主毒藥,敬武公主憤怒地說道:「劉氏皇族勢單力薄,王氏家族獨攬朝政,排擠劉姓皇族子弟,嫂子為什麼要干預此事,撬開我內室的大門抓拿並殺害我?」使者嚴加看守並逼迫敬武公主,敬武公主終於飲毒藥而死,薛況則在鬧市中被斬首示眾。其後王莽向太后稟告說敬武公主突然病故,太后原本打算親自去給敬武公主料理喪事,在王莽固執地爭辯阻攔下,太后最終沒有前往[1]。
軼事
薛宣的兒子薛惠也做到二千石等級的官員,開始時薛惠擔任彭城縣縣令,當薛宣從臨淮郡調任陳留郡,途經彭城縣時,發現縣內的橋梁與郵亭都沒有整治,薛宣心裡明白薛惠沒有才能,因此在彭城逗留的數天裡,僅僅巡視縣府的館舍,購買安放日常生活用具,查看菜園,始終不詢問薛惠擔任縣令的事,薛惠自知治理縣事不合父親的心意,便派遣門下掾送薛宣至陳留郡,讓門下掾去見薛宣,假裝是自己詢問薛宣不教戒薛惠吏職的本意,薛宣笑著說:「做官的思想與方法以法令為導師,可以問的到,至於能否做到,自有天生的資質,怎麼可能學到呢?」眾人對薛宣的話加以傳頌稱讚,認為薛宣所言極是[1][2]。
評價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編輯]
前任: 于永 |
西漢御史大夫 前20年-前20年 |
繼任: 王駿 |
前任: 張禹 |
西漢丞相 前20年-前15年 |
繼任: 翟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