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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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雇員是指那些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契約中沒有規定勞動契約終止期(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契約自動終止)的僱員。長期雇員在中國又稱為固定工[1]:89[2]:42鐵飯碗,員工若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也可以視為長期僱員。在日本則為終身雇用制[2]:42。與長期雇員相對則是合同工臨時工

長期雇員有時會在公司內輪換工作崗位(輪崗)。長期雇員一般較常見於公共部門(例如公務員)、學術機構、學校(例如終身教授)。私營部門中則較為少見。對中國和日本相關長期僱傭進行研究的作者認為,其在特定歷史階段,「為保持較低失業率、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發揮過積極的作用」[2]:42

台灣

台灣,有一些單位組織,如台灣鐵路管理局中華航空公司中華電信公司等為了節省開支和進行私有化的程序,使很多人認為他們的工作不穩,進而引發了一些罷工等工業行動,而且同時也引發了很多政治爭議。但是由於反對改革的阻力太大與複雜的政治因素介入,往往都是雷聲大雨點小。

其他地方

在世界大部分地方,在政府工作公務員等為長期僱員。但也有很多國家和地區,開始慢慢地進行公務員合約制,如香港新加坡等。隨着公務員合約制的普及化,長期僱員這個現象正在慢慢的變得更弱。更甚者,當國家破產的情事發生(如希臘),可能發生公務員減薪甚至裁員的可能。

注釋

  1. ^ 徐小紅. 《固定工劳动力产权制度变迁特征及其权益补偿》. 北京市總工會職工大學學報 (北京市: 北京市總工會職工大學). 2000, (2000年第4期): 8—11. ISSN 1009-3648 (簡體中文). 
  2. ^ 2.0 2.1 2.2 沈士倉. 《日本终身雇佣制与中国固定工制度的异同及其改革》. 南開學報(現名: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天津市: 南開大學). 1998, (1998年第5期): 42—50. ISSN 1001-4667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