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景隆
馮景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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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陝西左參政 | |
籍貫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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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景隆,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進士。萬曆六年,擔任南京工科給事中[1]。曾經鳴冤趙世卿案,並論救御史魏允貞,並因此被罷免官職。後擔任南陽縣推官[2][3]、晉升為江西副使[4]。萬曆二十一年,任陝西左參政[4]。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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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景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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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陝西左參政 | |
籍貫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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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景隆,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進士。萬曆六年,擔任南京工科給事中[1]。曾經鳴冤趙世卿案,並論救御史魏允貞,並因此被罷免官職。後擔任南陽縣推官[2][3]、晉升為江西副使[4]。萬曆二十一年,任陝西左參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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