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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投票/移除WMC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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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特別說明,「WMC」均指「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

是次投票具體原因見Wikipedia:2021年基金會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行動/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相關討論#動議:移除WMC於站內所有相關連結、網址相關之討論;一次表決獲四十六票;三十六票贊成及十票反對,視作一次表決通過並已獲得充分之討論。現為具體方案之施行,舉行二讀表決程序(同時帶有三讀結案性質)。

  • 具體實行方案及後續事宜之複決
  1. 基於基金會公文報告及元維基方針指引要求「不得為全域封鎖者代爲宣傳」等條文,在未證實Walter Grassroot、Techyan、尤里的1994、遊魂、城市酸儒文人挖坑、ArthurLau1997等維基全域封鎖用戶被WMC徹底罷權/驅逐前:
  2. 移除並禁止加入WMC首頁及其子頁面以外的任何WMC內鏈及站外鏈接(例外情況及具體定義見下)。
    1. 站外鏈接包括:包括求聞、求聞百科等WMC關聯網站。
    2. 移除WMC任何形式的社交媒體之鏈接及其界面,如:由WMC聲稱管理的維基百科、維基百科 (新)、維基百科 (2018)、維基百科 (2020)以及是次事件的維基媒體計劃編輯部則應在確認上述用戶被確認驅逐之前將其移除。至於[資] 維基百科和上海維基百科均非WMC直接管轄之群組,可不移除。
    3. 唯其首頁、子頁面中的被動聯絡方式(如郵箱等)可不移除。
    4. WMC相關的內部連結(包括但不限於鏈接到Wikipedia: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以及對應的元維基頁面):如果頁面的主題直接和WMC相關(包括但不限於WMC舉辦的聚會、編輯松、直接和WMC有關的事件和相關討論頁、{{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維基媒體運動地方自治體}}),不應移除,仍然活躍的頁面應有{{Global ban affiliates}}聲明;其他可用戶可選擇是否移除,如果不移除則目標頁面應有{{Global ban affiliates}}聲明(不包括求聞的往期存檔)。
  3. 移除並禁止在維基首頁、公告顯現任何WMC及其相關鏈接;
    1. 涉及討論公告等站內事宜例外。
    2. 關於在全域封鎖用戶在尚未被WMC確認被驅逐之前提下,WMC申請舉辦編輯松之類活動是否為本站允許,基金會QA回應表示此應由社群決定。關於編輯松的問題將不在本次移除鏈接案的涵括之內;編輯松之問題應另開議題探討。
  4. 以任何方式試圖繞過上述禁止令,如:以原成員以人數優勢、轉移其他用戶組在內的任何方式,試圖「成立」WMC現行規則並接納全域封鎖用戶之組織;或以短網址方式宣傳WMC以繞過禁制令;上述行爲皆應視作違反本案規例及基金會公告條文,管理員可視作wikipedia:擾亂游戲予以站內警告、封禁等處理。
  5. 上述鏈接相關事宜,應由管理員以「主題禁止」將上述WMC全域封禁用戶提至編輯禁止公告,直至WMC確認驅逐或重組管理層。
  6. 本案宜存檔或部分存檔至WMC討論頁。
  7. 在已證實WMC驅逐並罷免上述全域封禁者之時,關於重新恢復其相關鏈接、網址之議案宜擇日重啓。---WMLO留言2021年9月28日 (二) 14:03 (UTC)[回覆]

投票期限

原定於2021年11月1日 (一) 00:00 (UTC)-2021年11月14日 (日) 23:59 (UTC),共兩周。2021年11月12日 (五) 16:20 (UTC)投票中止,現已進行11天16小時20分鐘,剩餘2天7小時40分鐘。詳見關於投票中止的說明

投票規則

  1. 完全採用點票制。
  2. 有效票25張;20票支持且支持率過半可視作議案通過。
  3. 使用共識票制,可在反對或支持子頁面中使用:在投票中,利用以下指令表明意向,包括:(+)支持(-)反對(=)中立(!)意見(:)回應
  4. 投票者資格參照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 2021年5月31日 (一) 14:03 (UTC)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2021年6月30日 (三) 14:03 (UTC)至2021年9月28日 (二) 14:03 (UTC)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或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 其餘規範皆參照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人員#參與方式條文。

投票區

支持

  1. (+)支持
    有些人經一個半月後或許認為我就是個「迫害中國大陸維基人」以致撕裂社群的混球
    本人是「撕裂」社群沒錯,因就如將爛蘋果剝離至蘋果堆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情。且我認為包容的界限就是在不被傷害及一再容忍之下的前提。
    我也一直強調WMC成員的主體除開那幾個擾亂份子外皆是普通人或無惡意者,但因貴組織的腐朽體制致使現在還不能將惡的一面剝離,那麼在本站能做的,唯有不讓您們的現行體制在此得到任何的宣傳。
    請您們見諒。於您們的重生再見。——WMLO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0:14 (UTC)[回覆]
  2. (+)支持移除所有由被禁制用戶擁有或控制的網址、群組、社交媒體賬戶等的鏈接,除非能夠確認到相關的鏈接不再由被禁制用戶擁有或控制,同時被禁制用戶退出WMC,並不再對WMC施加任何影響。--🔨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2:08 (UTC)[回覆]
  3. 御慎。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1日 (一) 05:17 (UTC)[回覆]
  4. (+)支持:理由同上支持者。被global ban,都已經加入spam blacklist了,當然應該移除。桐生ここ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7:20 (UTC)[回覆]
    (+)支持:在討論區,參考支持移除者與反對移除者列舉的理由,我贊成移除。Songsexy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12:33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1月4日 (四) 03:47 (UTC)[回覆]
    樓上並不符合投票資格。--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1年11月3日 (三) 14:02 (UTC)[回覆]
  5. (+)支持。WMC本身不能夠代表所有大陸維基人,名稱可能會產生誤導。而新的大陸維基人加入後,可能會被WMC部分骨幹成員的言論誤導,並不利於溝通。另外,在部分骨幹成員被封鎖的情形下,很難見到WMC整體本身還能夠為條目建設帶來怎樣的變化,如組織活動可能受阻。本人不排斥任何中國大陸使用者。--Nrya ✰~ 2021年11月3日 (三) 14:11 (UTC)[回覆]
  6. (+)支持k o u 💬 2021年11月3日 (三) 18:22 (UTC)[回覆]
  7. (+)支持 --Streetdeck~ 香港を解放せよ 2021年11月4日 (四) 03:09 (UTC)[回覆]
  8. (+)支持Bagida520留言2021年11月5日 (五) 02:05 (UTC)[回覆]
  9. (+)支持:此組織相當可能被全域封禁的人士控制,且數次發佈帶有暗示破壞維基百科意味的內容。為避免其誤導新用戶(新用戶可能會誤以為此組織是受維基百科承認的),有必要將其鏈接刪除。--Yangwenbo99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1月5日 (五) 02:36 (UTC)[回覆]
  10. (+)支持:WMF自9月13日以來針對WMC所採取的基於阻止其對中文維基百科的破壞的行動是基於長期收集的可靠證據才正式做出的決定。但是在此之後,WMF並未有所行動,甚至多數成員(尤其是被全域禁制的Walter Grassroot城市酸儒文人挖坑,以及與此事相關的Alexander Misel瑞麗江的河水等人)均表示反對。雖然部分成員可能未參與其中,並在此基礎上我可能對他們有所同情。然而很抱歉,這次的行動必然會侵犯一部分人的利益,此乃正常之事。所以,我奉勸維基百科對來自大陸地區的新維基人進行指引,防止他們被部分有所關聯者有聯繫。
    敬上!--๖lนē Şkฯ ງrēēຖ ຟคtēr 2021年11月5日 (五) 04:59 (UTC)[回覆]
    請勿在投票區濫用反對模板反駁他人的留言。反駁內容已移動至討論區。--12З4567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8:44 (UTC)[回覆]
    @12З4567 我是認為即已摺疊無需移動,可考慮提醒加摺疊即可。——WMLO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8:53 (UTC)[回覆]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感謝提醒,但不移動會造成計票出錯,所以我移到最下面了。--12З4567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8:56 (UTC)[回覆]
  11. (+)支持,不希望再看到有中國大陸的新手被這個已偏離其本質的組織所綁架,移除連結是不得已的做法。--SickManWP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1年11月7日 (日) 03:00 (UTC)[回覆]
    (!)意見,這個組織都搞成一個小型政治團體了,政治舉報都上了,解散吧。pkou101 2021年11月10日 (日) 16:30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SCP-0000留言2021年11月11日 (四) 06:47 (UTC)[回覆]

反對

  1. (-)反對:如果只是因為某個組織/團體裡部分用戶的不當言論就要求將這裡面的成員全數封禁、移除,明顯有違維基百科公正公開中立的原則。而如果牽涉政治糾紛,就更應該謹慎處理雙方的問題,而非一邊倒的聽信一面之辭就做出範圍如此大的行動,給人一種政治清算的感覺。--Daboluo123留言
    (:)回應:請允許本人對閣下的言論提出抗議,因為此事壓根就不是所謂的「不當言論」僅能引發。其中不甚包括公然撒謊、串供以及使其他人在現實生活中所造成的傷害問題。其次,「將這裡面的成員全數封禁、移除」此為誤導性言論,是次議案壓根就沒有封禁任何用戶的條文,而移除WMC的鏈接也只是防止在全域封鎖用戶控制的前提下,繼續有新人被其影響從而引發更大的危機。至於所謂的「政治糾紛」我就懶得說了,畢竟我們都知道提到政治只是好為自己的行為開脫。本人呼籲各位直接忽略這種論調。——WMLO留言2021年11月9日 (二) 13:49 (UTC)[回覆]
  2. (-)反對:在對方沒有宣傳諸如仇恨、反人類等極度違背普世價值的內容之前,我不認為移除有什麼必要性和急迫性。對方所宣傳的值不值得相信,請交給讀者去判斷。以「焚書」一般的方式抹殺對方在維基百科的存在痕跡,政治追殺的味道簡直都蓋不住了。--MrBingxin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9:00 (UTC)[回覆]
    因觀點不同試圖舉報維基人、在現實中真人快打、聯合選舉舞弊、作偽證、串供且在上述事情發生後沒有一絲進取,我看也不用等他們違反「普世價值」了,求聞那一篇「宣戰檄文」就可視作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以及將維基百科視作戰場。在現階段如此一個組織且縱容犯罪的團體,我認為直接驅逐都可,更不用說只是移除他們的鏈接。若想回來也行,先將那幾個擾亂分子罷免了再說。——WMLO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0:48 (UTC)[回覆]
    我尊重你的看法,但我也有我的觀點。在我看來,這種類似記錄抹煞的懲罰是沒有必要而且缺乏正當性。--MrBingxin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1:10 (UTC)[回覆]
    (~)補充:此外說明一點,我和WMC之間無任何聯繫,並且我也沒有認同他們的觀點和立場。我的意見僅僅針對是否要抹除一個曾經在維基百科存在過的痕跡。--MrBingxin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1:11 (UTC)[回覆]
    我也尊重你的看法。此類「記錄抹煞」能讓多少人寒心,我是知道的。但我仍堅信此類行為有其必要性。一個對維基人有安全隱患及社群已無法對其保持信任的組織,此時移除鏈接也僅限督策他們改革的必要舉動。如果WMC的成員真的這麼愛這個組織,那就請把他從Techanyan、Walter Grassroot手中奪回來。我們的社群也一直保有您們首頁的鏈接,若哪日你們的努力致使全域封鎖用戶的模板消失,我相信你們會贏得全部人的尊重。——WMLO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6:17 (UTC)[回覆]
    (-)反對我認為這是無意義的,因為WMC已經失去了執行力。--PeterMiao2016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8:50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1月4日 (四) 03:48 (UTC)[回覆]
    我不打算談其他東西,但我不認為「WMC已經失去了執行力」此聲稱成立。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3日 (三) 04:49 (UTC)[回覆]
    樓上並不符合投票資格。--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1年11月3日 (三) 14:11 (UTC)[回覆]
  3. (-)反對:動議與懲罰異己的連坐記錄抹煞異曲同工。--Zhenqinli留言2021年11月5日 (五) 05:22 (UTC)[回覆]
  4. (-)反對:太過激進,而且沒有必要。——彭鵬留言2021年11月5日 (五) 06:06 (UTC)[回覆]
  5. (-)反對:呵呵,不如首頁掛牌子說某類人和狗不得入內吧。--7留言2021年11月5日 (五) 11:29 (UTC)[回覆]
  6. (-)反對 2021年11月6日 (六) 11:37 (UTC)[回覆]
    @BlackShadowG經查該用戶符合第一項資格(五月底前有500筆編輯)。--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1年11月7日 (日) 03:02 (UTC)[回覆]
    已移除劃票模板,抱歉沒注意到這條規則。——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11月7日 (日) 03:11 (UTC)[回覆]
    (-)反對 Ørsted Pedersen留言2021年11月9日 (二) 01:38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1月9日 (二) 05:23 (UTC)[回覆]
  7. (-)反對還用說什麼嗎,這投票什麼意思大家都懂吧。-WiokTALK??? х=0·ωɱ∮:「我們努力地不想阻止和破壞中文真誠用戶的努力」 2021年11月9日 (二) 09:44 (UTC)[回覆]
    @Wiok 這投票顯然是為了編輯一部給未來編輯的寓言:從前從前,在大家庭里,有個不孝子毆打其他的弟兄,並且對其訴諸法律威脅後拒不承認,待到東窗事發還公然撒謊,並且在父母的教育下還不知悔過,甚至揚言要和這個家庭與其意見相反者「鬥爭到底」。於是為保護其他的家庭成員,將其有條件性地趕出去——特別是你們自己都有自立門戶的想法,那我認為這也屬合情合理。至於這寓言的結局是父子和好,還是兒子要繼續當不孝子,這是你們要書寫的。——WMLO留言2021年11月9日 (二) 13:40 (UTC)[回覆]
  8. (-)反對,理由同1和4.另外申明,本人在先前的討論中(指的是Wikipedia:2021年基金會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行動/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相關討論#動議:移除WMC於站內所有相關連結、網址相關之討論)也投的反對。--Tazkeung留言2021年11月9日 (二) 10:06 (UTC)[回覆]
  9. (-)反對:不要將人家趕盡殺絕,落井下石的事情我們不會做,也不應該做,WMC鏈接沒有錯,組織本身是有助於中國大陸維基人在中國的發展,錯在WMC裏面有Techyan等這些中國大陸人代表裏面的少數敗類假借WMC為名,實質上卻在維百搞風搞雨,唯恐天下不亂,Techyan等人只是中國大陸人代表裏面的少數敗類,而且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只是被一些少數敗類騎劫和威脅,只要他/她們有自主思考,不受其他人操控的能力,我隨時歡迎他/她們重組WMC。--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1年11月12日 (五) 11:02 (UTC)[回覆]
  10. (-)反對,同MCC214。因一小部分人的錯誤而移除整個WMC是過火了,那些用戶已被全域禁制,無必要趕盡殺絕。--A1Cafel留言2021年11月18日 (四) 15:01 (UTC)[回覆]

中立

  1. (=)中立經仔細考慮,仍未知是否完全必要,先持中立態度。--SD hehua會客室/歡迎簽到2021年11月1日 (一) 00:11 (UTC)[回覆]
  2. (!)意見:「其他可用戶可選擇是否移除,如果不移除則目標頁面應有{{Global ban affiliates}}聲明」這個規則應該可以用Wikipedia:防濫用過濾器進行處理--林勇智 2021年11月1日 (一) 00:29 (UTC)[回覆]
  3. 見我於2021年10月9日 (六) 18:24 (UTC)的留言(在下面),我覺得可能是optional或基金會方面未有決定的事項不應說成是(或看似是)compulsory。--Mewaqua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5:39 (UTC)[回覆]
  4. 個人堅決反對記憶抹煞行為;阻止新增可行,回溯刪除不妥。此外,正是因為多數連結已經進入黑名單,不再有添加的可能,才更沒有必要如此急迫的追殺。從之前程序上的一些問題亦可以看出,提案人在相關議題的推動上似乎有點過於激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1月1日 (一) 10:26 (UTC)[回覆]
  5. (▲)同上 -- Have a good day! -- doge241902021年11月6日 (六) 12:36 (UTC)[回覆]
  6. 同Ericliu1912,我不認為現階段移除相關連結會有什麼好處,而且現在是以黑名單阻止相關的連結加進維基百科。然而,我認為相關連結需要phase out就是了,但反對強制。--1233 T / C 2021年11月4日 (四) 01:47 (UTC)[回覆]
    @Ericliu1912@Doge24190@1233@魔琴 我不客氣的說,將這一投票案定性為「記憶抹煞」本身是一種對此拉丁語詞彙及其含義的無關濫用。因為這投票案一沒刪除任何WMC的頁面,二沒有禁止任何人描述WMC。說真的,如果以你們現在的定義,我根本就不知道移除他們的鏈接除了所謂的「撕裂社群」外會帶來其他的負面後果。我唯一想到的理由就是您幾位,尤其是EricLiu對這組織有着「近乎耶穌般包容的心」。就如當時Ericliu君被移除群組後仍然認為這屬「WMC內部事宜,社群不應插手」,而現在又說沒有必要進行所謂的「記憶抹煞」。但我得說我對此十分厭惡,因為這是屢次以個人的原諒,將這個社群拖入無限的綏靖主義,才致使香港用戶組陷入對社群信任兩個多月的危機。這是一種自私,而非為社群所着想。
    今日的移除案當然會被某些人視作「針對」、「連帶」。是,這就是針對和連帶,因為事實上就是你們無法阻止WMC的無能才有這次的投票案,而你們現在要麼改革或退出這一組織,甚至以此退出維基我們都不會攔着,但別想在現行狀態下被我們社群的大部分人接受。這並不是所謂的記憶抹煞,我都恨不得直接把這件事和這六個人直接釘在首頁的恥辱柱上,告訴後人:「某年某月,WMC組織縱容並允許成員對維基人訴諸法律威脅及發起針對中文維基的擾亂」。
    而這一投票案的目的只有兩個:禁止WMC的現行體製得到任何宣傳;督促WMC進行改革。而現在留下一個半死不活還有外部連結的組織,我不認為他們會認真反省。若哪日有維基人加入進去,後受其蠱惑又行一次基金會行動,那我想就全仰賴各位今日以所謂「記憶抹煞」唯由的中立和反對。——WMLO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3:29 (UTC)[回覆]
    當然,畢竟我也不姓Grassroot,若你們還是堅定的認為這就是記憶抹煞、沒有任何的好處、社群不應該強制等等,我仍會尊重你們思考後的選擇。也感謝你們參與討論。——WMLO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3:51 (UTC)[回覆]
    我非常希望您在打倒WMC後不會變成類WMC組織的領導人。--🎋竹之初生留言中華民國110年 2021年11月6日 (六) 16:36 (UTC)[回覆]
    @Newbamboo 這類說教我不想再聽了,我認為就算您去投反對或者中立也比作這種沒有意義的個人猜測要好得多。——WMLO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7:31 (UTC)[回覆]
    在你維,仁直比正義更重要。--🎋竹之初生留言中華民國110年 2021年11月6日 (六) 17:32 (UTC)[回覆]
    鄉原,德之賊也。您的仁直需建立在對方同等仁直的前提。但在我看來WMC整個組織缺乏一定的是非觀,對待這類文明以「仁直」待之乃是比殘酷更殘酷的殘酷。等WMC何時具備真正的是非觀,再來講仁直如何。 ——WMLO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8:28 (UTC)[回覆]
    一萬個維基人就有一萬種對正義的不同解釋,而且沒幾個是對的,所以我認為在你維鼓吹正義很好笑。--🎋竹之初生留言中華民國110年 2021年11月7日 (日) 01:17 (UTC)[回覆]
    • @Newbamboo:一口就是你維,一張口就是仁直。在中維,這種非黑即白的思維謬誤好似很流行。
    倘若在中維還抱有這樣的非黑即白式思維去編輯,並且找這種理由來給自己違反相關方針的錯誤蒙上遮羞布,一味責怪管理員的話,那還不如去編輯百度百科這樣的質量低劣,只求量不求質的百科全書。
    還有,特別想提及長期自命清高的@UjuiUjuMandan。--๖lนē Şkฯ ງrēēຖ ຟคtēr 2021年11月7日 (日) 04:31 (UTC)[回覆]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只是強調不必要,WMC確實有錯誤,但移除過去的鏈接確實是多餘工作,因此我才投中立。-- Have a good day! -- doge241902021年11月8日 (一) 10:33 (UTC)[回覆]
    @Doge24190 能理解,我知我話或有過激之處。那些已經加入黑名單的在我看來等同於已移除,這項議案的本質是阻止WMC的(仍有效的)網站或社交媒體的鏈接得到宣傳,如果加入黑名單即阻止在本站用戶訪問此用戶組之網址,我想那也約等同於「移除」。如果其中有誤會允許我向各位道歉。但我仍認為QQ群組等鏈接的移除並不屬「記憶抹煞」,在全域用戶被驅逐前此乃保護社群之必要之舉。@Ericliu1912@1233@魔琴——WMLO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20:54 (UTC)[回覆]
  7. 沒太大意見—-John123521留言-貢獻 2021年11月7日 (日) 00:16 (UTC)[回覆]
  8. 同Eric,目前存在鏈接可保留但不予添加WMC鏈接。--Talk · DinoWP · Sign · WAM 2021年11月8日 (一) 16:14 (UTC)[回覆]
  9. 過火的追殺、清洗並不可取。--無聊龍·留言·貢獻 2021年11月9日 (二) 10:19 (UTC)[回覆]
    @無聊龍 今此事件後仍不反省者,只好推行重典,否則我認為只是一再的縱容。不得不說,閣下不把您獨特的帶孩子主義思想運用到這上面真是可惜了。——WMLO留言2021年11月9日 (二) 13:26 (UTC)[回覆]

不中立不支持不反對

  1. 意見大致同Eric。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1年11月4日 (四) 04:51 (UTC)[回覆]
    這變成習俗了嗎?--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1年11月4日 (四) 14:46 (UTC)[回覆]
    有理由可編入維基慣例[開玩笑的]。——WMLO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20:51 (UTC)[回覆]
    其實我比較好奇這種投票算是什麼立場呢?棄權麼?--MrBingxin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14:05 (UTC)[回覆]
    自嗨[開玩笑的]居多吧,或可視為廢票?--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1年11月8日 (一) 14:27 (UTC)[回覆]
    不支持、不反對、不中立,那自然就非有效投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1月8日 (一) 15:53 (UTC)[回覆]
  2. 再來一票不中立不支持不反對,簡稱沒意見--0906(回復請Ping我) 2021年11月11日 (四) 04:22 (UTC)[回覆]
  3. 同上面那位-- Sunny00217  2021年11月12日 (五) 10:49 (UTC)[回覆]

投票結果

討論區

不認同記錄抹煞行為。那跟阻止加入新連結是兩回事。至少也要絕對多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0月2日 (六) 20:23 (UTC)[回覆]
@Ericliu1912要真的是記錄抹煞的話,我就會同時主張要進行版本刪除了。移除WMCUG連結的目的是避免用戶成為被實施全域禁制的個人的代理人(「被實施全域禁制的個人不得通過他人間接參與前述網站、平台或活動」),不然就會出現千千萬萬個Lifeingenso。治亂世只能用重典。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3日 (日) 03:50 (UTC)[回覆]
@雲在動:同意可使用首頁及相關頁面內鏈,但不應在個人首頁出現WMC之聯繫方式,以及任何站外WMC直接管轄之網址。——WMLO留言2021年10月6日 (三) 19:12 (UTC)[回覆]
反對,請問在個人主頁限制「WMC之聯繫方式」取得社群共識的理據何在?法無禁止即允許,個人主頁是展示個人觀點的所在,我相信維基百科不應該審查個人用戶頁面。
而且「不應在個人首頁出現WMC之聯繫方式與直接管轄之網址」這一點完全無法審查,用戶可以有各種方式規避檢測(比如在網址中加入個別不相關的文字,末尾再提示刪除此文字,複製鏈接即可訪問),「越禁止的東西越引發人的反感和探索」,結果可想而知。因此想要達到預期效果,只能人工審查用戶個人主頁,我相信維基百科不會做人工審查用戶個人頁面之事吧。--雲在動留言2021年10月7日 (四) 01:00 (UTC)[回覆]
再次提醒並正告廣大維基人,此項「具體實行方案及後續事宜之複決」之第四條「以短網址方式宣傳WMC以繞過禁制令」,「管理員可視作wikipedia:擾亂遊戲予以站內警告、封禁等必要處理。「在以下情形存在不合理性,亟待修正:
若在個人首頁插入WMC外鏈的短網址,管理員根據wikipedia:擾亂遊戲給予賬號封禁。試問,此項封禁是合理的?個人首頁插入WMC外鏈的行為違反了wikipedia:擾亂遊戲中的哪一條?又是怎麼會擾亂了維基百科?(PS:無論大家立場如何,無論是否支持WMC,若這項決議通過,後續有管理員依此決議,將個人首頁插入WMC短網址的賬號作出封禁處理,那對維基社區將是一個壞的開始,此先河一開,必有後繼模仿,貽害無窮。)
強烈要求將個人首頁插入WMC外鏈作為例外情形處理。--雲在動留言2021年10月7日 (四) 04:59 (UTC)[回覆]
不好意思,梳理一下反對理由:其一:在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並無禁止在用戶頁出現外鏈的社群共識,法無禁止即允許。其二:用戶頁出現WMC外鏈並不等同於"為全域封鎖者代為宣傳",更不等同於wikipedia:擾亂遊戲。其三:個人主頁(用戶頁)有其僅闡述個人觀點的特殊性,通常只有個人編輯,不存在觀點討論,不同於維基百科條目頁和討論頁,維基百科若在個人主頁(用戶頁)屏蔽WMC外鏈,審查個人言論的嫌疑巨大。--雲在動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00:59 (UTC)[回覆]
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的第8款是「跟沒有參與維基百科或相關專案的人之間的通信」,而第13款則是「其他類似行為」。我理解不是所有WMCUG的成員都被ban掉,但WMCUG外部連結的存在本身確實提供了「跟沒有參與維基百科或相關專案的人之間通信」的可能性。退一步來説,第13款提供了處理其他不正當使用用戶頁的情形的空間,因此你說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戶頁上不可以放什麼內容?沒有管這些是不合理的。有個可以拿來稍為類比的是Wikipedia talk:基金會行動#關於WP:基金會行動的一些問題的情況(雖然不太對應)。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2日 (二) 14:22 (UTC)[回覆]
  1. WMC曾經舉辦的活動(如聚會和編輯松)中往Wikipedia: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的鏈接不用移除。
  2. 直接和WMCUG有關的事件和相關討論頁,如Wikipedia:2021年基金會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行動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維基媒體運動地方自治體}}可保留指向Wikipedia: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的鏈接。

--GZWDer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09:10 (UTC)[回覆]

  • 目前社群對應該移除哪些鏈接有很多不同的意見,建議先延後開啟投票。至少應該先由社群確立幾個可選的投票項,否則到時候投票時A支持移除位於X的鏈接,B支持移除位於Y的鏈接,C反對移除位於Y的鏈接……導致最後反而達不成共識。——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14:30 (UTC)[回覆]
    @BlackShadowG 已延後投票。我認爲外鏈方面尚未有可合理的異議,即移除「直接由WMC管轄的網站」的共識已成立。至於內鏈則有模糊性和不同方案的一些問題,個人建議之後著重討論這方面後可開啓投票。——WMLO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0:32 (UTC)[回覆]
  • 請在此投票頁列出"移除並禁止加入WMC首頁及其子頁面以外的任何WMC相關內鏈及站外鏈接"所有網址的詳細列表,避免"相關"一詞被質疑模糊。--雲在動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09:59 (UTC)[回覆]
    感謝各位為是次議案所提供的意見,雖説稍前的討論至今亦有三周有餘,但顯然還是有部分事務未瀝青。我想先逐個對各位評論回復。
    首先是User:雲在動君提到的用戶首頁問題:
    「若在個人首頁插入WMC外鏈的短網址,管理員根據wikipedia:擾亂或遊戲給予賬號封禁。試問,此項封禁是合理的?」
    完全合理。因爲在本站加入WMC外聯網址與以短網址將其包裝的網址本質目的的本質目的,無論在何處,且無論有意無意,一樣構成宣傳WMC外部網址。屬於基金會條文及一次動議共識。亦有鏈接如求聞早已被列入禁止名單,若真的想作爲例外情形處理,在程序上也不可能。若有用戶試圖以短網址繞過,屬「打維基百科的擦邊球」以欺騙本站系統的行爲,即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因此,本人反對除其zh首頁或替他語言首頁及其舉辦活動頁面外,在任何地方包括個人首頁加入WMC外鏈之行爲,否則這次提案根本沒有意義。
    「此先河一開,必有後繼模仿,貽害無窮」此論證有滑坡謬誤之嫌;是次提案緣起六人被全域封鎖,如果有所謂「後繼模仿」也至少得經過全域封鎖類似之情形及至少一個月的討論,且本站近年來縱容組織成員威脅且不加以制止的,有且僅有WMC。綜上所述,所謂「後繼模仿」構成之前提,需經過多番步驟及多個要素前提,且若真的後繼如現階段WMC般無能且發起擾亂的組織,在個人首頁禁止添加被全域禁止用戶及多次違反基金會條文之該組織所掌控的網址,本人也認爲合情合理。
    梳理一下個人觀點及回應;
    1.在個人頁面禁止加入WMC外鏈屬合理。因其在連接方面的客觀上製造為該組織宣傳之行爲,無論有意無意同屬違反基金會條文及一次動議。
    2.若有人以短網址繞過封禁名單,則屬打維基百科的擦邊球,屬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個人認爲管理員對其實行警告及後續封禁處理合情合理。
    3.「此先河一開,必有後繼模仿,貽害無窮」然而這一前提的構成是必須出現像WMC事件類似的情形。我認爲,若有組織漠視及縱容對某一人或某一群體訴諸法律威脅甚至在現實中對維基人行人身傷害的組織因違反基金會條文被禁止加入其鏈接也屬合情合理,不構成「貽害無窮」。
    綜上所述,在未能證明在個人首頁加入WMC外部鏈接,不對其構成宣傳之前;且使用短網址繞過禁止令不構成打維基百科的擦邊球之前;
    本人支持移除並禁止添加WMC其掌控的所有外鏈,且反對在本站的任何地方加入WMC的外鏈。——WMLO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09:39 (UTC)[回覆]
    @雲在動 關於「相關」一詞本人已依閣下及相關用戶建議修正為「例外情況及具體定義」。不過網址的詳細列表傾向不作出,畢竟直接由WMC及其全域封鎖用戶管轄的網址這一定義可能就已足夠清楚;求聞百科、求聞以及之後其所謂的「大陸百科」;及WMC管轄的任何社交媒體皆應被移除。內鏈倒是個尚有待探討的地方,可著重在這方面的定義討論。我認爲WMC首頁、編輯松以往存檔等鏈接可作爲例外情況,但編輯出錯的模板之內鏈,即不直接相關(如討論頁)的界面,不應將其加入。——WMLO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0:08 (UTC)[回覆]
  1. WMC相關的外部連結(即鏈接到非維基媒體網站的鏈接)、非維基媒體的電子郵箱、QQ群應移除,但在WMC相關的頁面上的鏈接除外(這些頁面須使用{{Global ban affiliates}}聲明);
  2. WMC相關的內部連結(包括但不限於鏈接到Wikipedia: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以及對應的元維基頁面):如果頁面的主題直接和WMC相關(包括但不限於WMC舉辦的聚會、編輯松、直接和WMC有關的事件和相關討論頁、{{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維基媒體運動地方自治體}}),不應移除,仍然活躍的頁面應有{{Global ban affiliates}}聲明;其他可用戶可選擇是否移除,如果不移除則目標頁面應有{{Global ban affiliates}}聲明(不包括求聞的往期存檔)。

--GZWDer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4:34 (UTC)[回覆]

  • 摘錄自meta:Talk:Office actions/September 2021 statement
    "It is not our current intention to eliminate the on-site page for WMCUG,"
    "It can, however, raise concerns about misuse if such an informal group uses Wikimedia’s sites to suggest to others that they are recognized and authorized in ways they are not."
    "As to the user group pages, we will continue to watch the ones on our sites to understand if action is necessary if they seem to misrepresent their affiliation or to be proxying for banned users."
    "Based on what you've said here (concerns about abuse of the role), I believe that it is best decided by an individual community whether a group should be able to promote its activities on their sites. The only exceptions I can think of off of the top of my head would be if that group was being excluded for factors such as their gender or race,"
    謹供參考。--Mewaqua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8:24 (UTC)[回覆]
    @Arronwan@BlackShadowG@Ericliu1912@GZWDer@Mewaqua@SCP-2000@Sanmosa 抱歉,這一陣子因個人原因未能上線主持討論。總之這一陣子的共識便是挪出這兩項方案,任何得二十票且過半支持者視為通過。本人稍後會整理一下方案,如果沒有異議很快將舉行投票。——WMLO留言2021年10月19日 (二) 16:06 (UTC)[回覆]
@GZWDer 詢問一下,「但在WMC相關的頁面上的鏈接除外」是指WMC相關界面上的外部連結嗎?——WMLO留言2021年10月19日 (二) 19:41 (UTC)[回覆]
各位,我是認為目前的方案有些複雜化。外鏈的定義也即「直接由WMC及其全域封鎖用戶管轄的站外網址及鏈接」。而內鏈,也就是WMC討論頁、首頁及其一系列子頁面。關於外鏈倒沒有什麼可以說的。內鏈則是有條件或無限制的問題,關於這一點。我是認為GZWDer的提案很好,可作折中。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稍後會就GZWDer的建議修正草案內容,並直接就複決事宜總體展開投票。——WMLO留言2021年10月19日 (二) 20:08 (UTC)[回覆]
「外部連結」包括往wmcug.org.cn等被禁制用戶管理的域名、在這些域名下的郵箱和被禁制用戶管理的QQ群。QQ群如果管理人員來自WMC但是沒有禁制可再議。--GZWDer留言2021年10月20日 (三) 10:53 (UTC)[回覆]
@GZWDer 知悉。那鑑於已解決了內鏈的具體定義及處理問題,本人稍後將在明日開啟投票,為期兩周。——WMLO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10:12 (UTC)[回覆]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在下認為不應輕易修改討論,特別是討論存檔。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1年11月1日 (一) 05:02 (UTC)[回覆]
另外為期兩周應該到15日0時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1年11月1日 (一) 05:28 (UTC)[回覆]
@魔琴 已修正之。——WMLO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10:59 (UTC)[回覆]
  • (!)意見:投票期間在#投票區別人投票段落下面貼反駁觀點,有擾亂程序之嫌。建議已上貼者自行移除。--Zhenqinli留言2021年11月3日 (三) 05:26 (UTC)[回覆]
    原來是自己這樣做就可以,其他人這樣做就不可以的情形,我明白了。--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4日 (四) 01:25 (UTC)[回覆]
    #討論區有別於#投票區,是否真明白?「請勿[在#投票區]改動反駁他人的留言,萬分感謝!」 --Zhenqinli留言2021年11月4日 (四) 03:35 (UTC)[回覆]
    完全沒有擾亂程序的現象。您自己去看看歷次RFA,反對區那叫一個激烈。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1年11月4日 (四) 04:50 (UTC)[回覆]
  • (!)意見想在這邊請教提案人幾個問題(若方便回覆的話):1.本次提案您所預期的效果為何?2.若未能通過,您認為會有什麼負面的影響產生?3.若通過,一些後續的配套措施(如新進大陸用戶是否須額外提醒等)您有沒一些計畫或構想?4.在此次提案前,您是否有諮詢其他屬於WMC的成員?以上。--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1年11月7日 (日) 02:02 (UTC)[回覆]
    @飯飯國王:感謝閣下提出的幾個問題:
    1. 坦言就投票率方面比本人預期要低一些,總體原因可能是自基金會913事件已過去一個半月,就討論熱點來説稍稍降低;關於這點,也有本人因私事未能上綫主持討論的原因,在此向各位表示鄭重之歉意。至於其他的原因則可能是對現階段投票的方案未能符合一些編者的期待,詳見第二點。
    2. 就算未能通過,本人也不認爲有太大負面影響會產生,因爲第一階段共識已得結論,也即:移除WMC於站內所有相關鏈接。若未能通過,只説明各位對現階段的方案不滿意。那我將與其他人討論過後採取Black Shadowg的意見,拆分幾個可能的方案並再一次進行投票。
    3. 若得通過,我是認爲社群對其總體意見已獲充分表明。現階段有基金會全域封鎖用戶控制組織之模板,我認爲有效起到警惕新人的目的。若還不夠,我建議添加兩個鏈接至本次議案及前次議案的模板,以及寫一篇此次事件全面概述,以助新人瞭解若對他者訴諸法律威脅等擾亂維基的行爲會有怎樣的後果。當然,有的人是無條件支持WMC者,他們就認爲這是一種「迫害」繼而繼續加入現階段的組織,這類人不在本人的考慮範圍內。
    4. 並沒有。但確實與WMC成員的「代表」宣言有關,本次提案的最初原因便是求聞那一篇「宣戰檄文」。事實上我在看到那篇充斥著文革式情緒化語句的文章前,我每時每刻都在向在倫敦的老大哥祈禱,以願他們不會再作這等不可容忍的事並認真悔過,這樣再被社群接受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但根據WMC之後的行徑來看,顯然他做不到。既然WMC不能給我們一個説法,那我們只能給WMC一個説法。這就是這次議案發起的具體原因。——WMLO留言2021年11月7日 (日) 10:41 (UTC)[回覆]

MrBingxin對Wsamfil支持票的觀點

(!)強烈抗議:閣下的說法極為不妥,這完全是將中國大陸編輯置於「惡意揣測」的境地。基於善意推定,我們必須在任何編輯在沒有做出危害維基百科的動作之前相信他是善意的;即便與這些人有任何聯繫,只要沒有在他們的鼓動下做出任何危害維基百科的動作,那麼他們的聯繫屬於他們的個人行為,也是他們的隱私,不應該被公開放在維基社區進行討論。若是按照閣下的提議,那就是區別對待某個族群,這和歧視有什麼區別?--MrBingxin留言2021年11月5日 (五) 07:42 (UTC)[回覆]
(-)反對:很抱歉,假定善意是有前提條件的,中國大陸維基新人與部分與其相關聯的用戶聯繫雖為隱私,然而這些用戶已遭全域禁制,並且在WMC未做出實際意義上的舉動之時,我們無法保證其餘來自中國大陸的新維基人是否與WMC(尤其是WMC的現任被全域禁制的管理者們)相關聯,故移除WMC相關鏈接乃為權宜之計。--๖lนē Şkฯ ງrēēຖ ຟคtēr 2021年11月5日 (五) 08:05 (UTC)[回覆]
(※)注意:我說的是,不應該特別對來自中國大陸的維基編輯新人進行特別指引。如果發現他們的確有危害維基百科的行為,那可以按照既定流程來操作。而不是在什麼都沒有發生之前就將所有來自中國大陸的編輯都視為「犯罪嫌疑人」。任何文明國家對於「罪犯」的定義還是要看既定行為,而不是因為他們有嫌疑就進行「預先逮捕」或「事前特別教育」。這樣,等於是維基百科社群對中國大陸編輯進行株連並思想審查。那麼,這和你們所反對的威權、極權體制又有什麼區別?--MrBingxin留言2021年11月5日 (五) 08:22 (UTC)[回覆]
(-)反對:我再重申一遍我的觀點:在WMC未做出實際意義上的舉動之時,我們無法保證其餘來自中國大陸的新維基人是否與WMC(尤其是WMC的現任被全域禁制的管理者們)相關聯。所以我仍然認為指引是必要的,而且我並沒有強調或說明不要按既定流程來進行操作,這也並不是什麼思想審查或者株連,所謂的思想審查以及株連都是大錯特錯。--๖lนē Şkฯ ງrēēຖ ຟคtēr 2021年11月5日 (五) 08:56 (UTC)[回覆]
(~)補充:MrB閣下的上述言論依然還有前提條件。--๖lนē Şkฯ ງrēēຖ ຟคtēr 2021年11月5日 (五) 09:03 (UTC)[回覆]
(-)反對:抱歉,如果沒有確切證據證明某位具體的中國大陸新人編輯和WMC成員有聯繫之前,任何對他或他們的「特別指引」在我看來就是一種羞辱和審查。如果有證據證明有聯繫,那可以提醒他們不要做出危害維基百科的行為。但在沒有確切證據證明這一切發生之前,任何針對某個或某個族群編輯的特殊舉動都只會讓人產生「株連」的聯想。--MrBingxin留言2021年11月5日 (五) 10:14 (UTC)[回覆]
(-)反對:在下認為,所謂的「假定善意」應當有前提條件,現如今WMC對此次針對其的行動基本上處於一個無動於衷的狀態(即WMC未按照WMF的措施結果而對全域封鎖用戶採取行動)之時,應移除WMC的相關鏈接,在此基礎之上才能假定善意,否則純粹免談。還有,我上文所說之「特別指引」並非是一種羞辱或審查,而是文明地對他們進行指引,即對他們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這亦是閣下一種純粹主觀的誤解。--๖lนē Şkฯ ງrēēຖ ຟคtēr 2021年11月5日 (五) 10:55 (UTC)[回覆]
(※)注意:因為你是某個族群的人,所以給你其他族群所沒有的指引。這本身就是一種歧視和羞辱了。--MrBingxin留言2021年11月5日 (五) 11:10 (UTC)[回覆]
(※)注意:倘若按照這種邏輯,那麼你也是某個族群的人。因此在這件事情上,我們二人之間的利益以及立場的衝突很明顯是涇渭分明的。--๖lนē Şkฯ ງrēēຖ ຟคtēr 2021年11月5日 (五) 11:40 (UTC)[回覆]

投票流程說明

由於上次討論中,移除WMC於站內所有相關鏈接動議已通過。因此,本次投票是對具體的移除方案進行表決,並不存在不移除WMC鏈接的選項。若此次具體方案投票未達投票規則中的通過要求,則應考慮其它移除方案開啟投票,取支持率最高者通過。——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11月7日 (日) 02:39 (UTC)[回覆]

那現在是在⋯⋯?--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1年11月7日 (日) 02:55 (UTC)[回覆]
我覺得第一階段討論之有效性也有爭議吧。最好還是諮詢一下行政員的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1月7日 (日) 08:57 (UTC)[回覆]
現在看來就只有一個方案,意思是這個方案不通過的話要考慮別的方案吧?--Tazkeung留言2021年11月9日 (二) 10:54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建議雪球關閉。-- Sunny00217  2021年11月12日 (五) 10:51 (UTC)[回覆]

關於投票中止的說明

第一次投票規則不明,未經討論即發起投票,其有效性有爭議;本次投票有效性亦有爭議,故投票暫時中止。若經討論有共識認為投票有效,則投票繼續;否則應關閉投票。--12З4567留言2021年11月12日 (五) 16:20 (UTC)[回覆]

中文維基百科並未規定投票前必須先有充分討論(Wikipedia:投票:「對於投票是否能代替討論,中文維基目前並未達成共識。」),且上次投票中,以36票贊成,10票反對,78%的支持率壓倒性通過,可見已經達成共識。另外,閣下以非行政員身份關閉投票並不合理。如無更多異議,應繼續投票。--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11月14日 (日) 03:54 (UTC)[回覆]
  • @BlackShadowG移除WMC鏈接屬於重大事項,根據Wikipedia:投票,應先進行討論,公示投票細則及選項,設立數天的冷靜期之後再投票。而第一次投票在WMF突然行動後僅1天即開始投票,未進行討論及設置冷靜期,明顯有利於支持票;且投票規則不明,顯然不符合上述規定,故其有效性存在爭議,中止投票是合理的。另外,中止不是終止,不等於關閉投票,任何符合投票資格的用戶給出合理理據即可中止投票,此時應由社群討論後再決定是否繼續投票。--12З4567留言2021年11月14日 (日) 05:02 (UTC)[回覆]
  • @12З4567 投票規則事實上先前已明了,至少在公告欄上已表明投票期限一周。前次投票除開基本的票數總結,同時亦對正方(支持移除鏈接案)與反方(反對移除鏈接案)的意見進行綜合後得出的結果及社群之總體有效結論(見上次討論結果)。且根據本站WP:共識指出「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本人認為近八成的支持率已可證明此為絕大多數意見之共識(略過部分且被指正的無效意見),前次討論及投票的有效性就綜合社群正反意見的基本結論而言,仍然有效。--WMLO留言2021年11月18日 (四) 17:59 (UTC)[回覆]
    「被指正的無效意見」?這是哪門子榮耀行裁官?--🎋竹之初生留言中華民國110年 2021年11月19日 (五) 06:03 (UTC)[回覆]
    @Newbamboo綜合並略過無效的意見,是有效結論的前提。否則加之「政治迫害」等理由只是為陰謀論提供立足點。——WMLO留言2021年11月20日 (六) 13:06 (UTC)[回覆]
    我對您的高見表示遺憾。--🎋🎍 2021年11月20日 (六) 13:14 (UTC)[回覆]

所以沒人關心了嗎 囧rz……—— 請鎖定NHK 紅白歌合戦まふまふ初登場! 2021年12月18日 (六) 03:39 (UTC)[回覆]

一年多了

一年多過去了,這個投票還是「現正暫止」,想問一下能不能把這投票直接關掉了?--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3年2月11日 (六) 13:36 (UTC)[回覆]

依先例,投票結果應為「無共識或共識不明」,現關閉此投票,如有問題請至互助客棧說明。--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3年2月12日 (日) 01:2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