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內政部或內務部是一國負責管理國內重要政務的政府機構,其職責通常涵蓋內部保安、災害管理、地方自治、選舉、公共行政、出入境、移民等領域。內政部一般下轄警察機構,例如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1]、俄羅斯聯邦內務部警察。
部分國家的警察機構不屬於內政部,例如美國。還有一些國家不設內政部,例如日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加拿大,它們通過不同的機構來分擔相關職責。
常見的內政部或內務部:
- 中華民國內政部,為行政院中央二級行政機關。
- 美國內政部,為聯邦政府部門。
- 英國內政部,為內閣部門。
- 法國內政部,為內閣部門
- 俄羅斯聯邦內務部,為聯邦政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為已撤銷的國務院組成部門,現改制為民政部。
- 日本國內務省,為內閣部門,1947年廢止,其行政職權移轉至總務省。
各國家和地區的內政部
參考資料
- ^ 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1條:「內政部為辦理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構)執行警察任務,特設警政署(以下簡稱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