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的莊園經濟
北方的莊園經濟,為因應當時社會紛亂而改變的經濟型態。
背景
永嘉之禍後,晉宗室及許多北方大族南遷,後北方陷入戰亂,國家更迭迅速。且胡族進入中原後,從游牧經濟轉變為農業經濟,戰爭使得商業活動停擺,絹布和穀物取代原本的錢幣,成為主要交易的手段[1]。
組織
塢堡是北朝自給自足文化的象徵,為躲避盜匪及戰亂,大家族間建立具防禦功能的塢壁。在塢壁裏面,實施自給自足的經濟,主要的勞動力為部曲及客女,部曲近於奴隸,但基本上比真正的奴隸更保有自由,這點跟西方莊園經濟頗像。[2]
宗主督護制[3]
在塢中雖不只有一個宗,但只有一個塢主。塢主或其宗不直接擁有整個塢,所有人遵循着宗主督護制。宗主之下的蔭戶[4]沒有戶籍,國家不得任意對其徵收稅務及徵調,為宗主剝削。除蔭戶,塢主還擁私軍,守衛其塢堡,盡其之責。
瓦解
在北魏北魏孝文帝登基後,文明太后主政的重點之一便是三長制[5]及均田制。國家把大片荒蕪的土地分給農民,利誘蔭戶從塢主脫離塢壁。再用三長,即五家為鄰﹐設一鄰長﹔五鄰為里﹐設一里長﹔五里為黨﹐設一黨長,三長查明戶口,國家得對蔭戶徵收稅務、發兵務及徭役,進行新租調制。之後北方的府兵制度也是均田制下得以運行,大幅提升北方軍事和經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