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華府
升華府,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府,原為越南胡朝黎季犛侵略占城所取之地,治所可能在今越南廣義省、廣南省境內[1][2][3],領昇州、華州、思州、義州四州、黎江縣、都和縣、安備縣、萬安縣、具熙縣、禮悌縣、持平縣、白烏縣、義純縣、鵝杯縣、溪綿縣十一縣。旋即被占城派兵強行取回。
沿革
- 明軍滅胡朝後,永樂十二年三月庚子,沿用胡朝侵略占城所設的升、華、思、義四州,俱隸升華府,在化州以南統黎江等十一縣[4]。
- 永樂十三年夏四月壬申,定升華府四州所隸縣縣[5][6]。
- 永樂十三年十一月辛酉,占城國王占巴的賴派兵強行收回升華府所隸四州十一縣之地。兵部尚書陳洽上疏請發兵征討,永樂帝下旨譴責占城[7]。
- 永樂十五年十一月乙卯,交阯升華府知府嚴律己等奏占城侵據地方,拘制所屬官,不容理事,敕總兵官豐城侯李彬斟酌處置[8]。
參考文獻
- ^ 「三岐府:漢盧容縣地,後為占城占洞之地,陳取之置華州。」《大南一統志》卷五,廣南省,第7頁
- ^ 「第十七章 交阯布政司」,郭紅,靳潤成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明代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08,第244頁
- ^ 《越南歷代疆域 越南歷史地理研究》,陶維英著 鍾民岩譯,商務印書館, 1973,第208頁
- ^ 「永樂十二年三月庚子,設交阯升、華、思、義四州,俱隸升華府。在化州以南統黎江等十一縣,蓋黎賊所取占城之地,而以阮帥、胡具、鄧景異、鄧鎔為守,及帥等叛,占城仍遣人守之,至是叛賊就擒,總兵官英國公張輔同黔國公沐晟計議復建四州,承制授降人阮蕘、楊夢松、范公議、阮儉為知州,胡交、張原注、武征、范昉為同知,仍以書報占城王,使知建置之故。備其事來聞,皇太子從之。」《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九永樂十二年三月。
- ^ 「壬申,設交阯演州府之葵州、乂安府之茶籠、玉麻二州、定升華府之升、華、思、義四州所隸縣:昇州領黎江、都和、安備三縣;華州領萬安、具熙、禮悌三縣;思州領持平、白烏二縣;義州領義純、鵝杯、溪綿三縣。」《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三永樂十三年夏四月。
- ^ 《天下郡國利病書》原編第32冊,雲貴交阯,第116頁
- ^ 「辛酉,兵部尚書陳洽言:朝廷初討黎賊及陳季擴之時,占城國王占把的賴雖聽朝命出兵來助,然實陰懷二心,圖唇齒相依,徘徊觀望,愆期不進,至化州乃大肆虜掠,以金帛戰象資季擴,亦以黎之女遺之,復納季擴之舅陳翁挺及鄧容之弟鄧鍜等男女三萬餘人,又侵奪升華府所隸四州十一縣之地,驅掠人民厥罪下季擴一等耳,夫有罪必討,請發兵征之。上以交阯既平民方安業,不忽窮兵遠夷,但遣使敕諭占巴的賴曰:『爾久罹安南荼毒,屢請發兵除害,朕既命師平之,郡縣其地,爾賴以安,當思感德守分,用保爵土,若陰蓄二心,悖違天道,不撫下人,不歸侵地,安南覆轍在前,爾其鑒之。』」。《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永樂十三年十一月。
- ^ 「乙卯,交阯升華府知府嚴律己等奏占城侵據地方拘制所屬官不容理事,敕總兵官豐城侯李彬斟酌處置。」《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四永樂十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