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行政區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尼泊爾全國在2015年採納新憲法以後劃為7個。在採納新憲法以前,尼泊爾劃分為5個發展區,下轄14個專區(尼泊爾語:अञ्चल,IAST:añcal;英語:zone),專區又分為75個縣(尼泊爾語:जिल्ला,IAST:jillā;英語:district)。尼泊爾頒行新憲法後,撤消5個發展區和14個專區,縣維持不變。

尼泊爾的七個省

尼泊爾分為7個省。

  1. 戈希省(第一省)
  2. 馬德西省(第二省)
  3. 巴格馬蒂省(第三省)
  4. 甘達基省(第四省)
  5. 藍毗尼省(第五省)
  6. 格爾納利省(第六省)
  7. 遠西省(第七省)

發展區(已於2015年廢除)

5個發展區
  1. 東部發展區
  2. 中部發展區
  3. 西部發展區
  4. 中西部發展區
  5. 遠西部發展區

專區(已於2015年廢除)

14個專區

專區為主要行政單位(括號內為首府):

  1. 巴格馬蒂專區巴克塔普爾
  2. 佩里專區尼泊爾根傑
  3. 道拉吉里專區巴格隆
  4. 甘達基專區博克拉
  5. 賈納克普爾專區賈納克普爾
  6. 格爾納利專區久姆拉
  7. 戈希專區特蘭
  8. 藍毗尼專區布德沃爾
  9. 馬哈卡利專區馬亨德拉訥格爾
  10. 梅吉專區伊拉姆
  11. 納拉亞尼專區黑道達
  12. 拉布蒂專區杜爾西布爾
  13. 薩加瑪塔專區拉傑比拉傑
  14. 塞蒂專區迪帕亞爾錫爾格里

參考文獻

  • 周定國主編,《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中國對外翻譯出版社,2008年。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