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汪和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汪和
大明
籍貫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出生十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董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汪和(1476年—?),字惟節,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四十一名進士[1][2]。授樂平縣知縣,擢大理寺評事,升寺副,官至河南按察司僉事。

家族

曾祖汪彥端,縣丞;祖父汪勉,貢士;父汪洋,贈大理寺副。前母蘇氏;母嚴氏;繼母楊氏。重慶下[3]。兄汪棨、汪集(字惟義,號玉丘,官至南安府通判)、汪保。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