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潘文鐸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潘文鐸(1844年—?年),左階廣州駐防京城鑲白旗漢軍陳應麟佐領下人,繙譯進士

履歷[1]

民國十三年《海城縣志》潘文鐸傳[8]
潘文鐸,字佐階,廣東南海人,繙譯進士,光緒十八年蒞縣任性狷介痛絕苞苴詞訟判決如流,每解差蠧役藉端勒索沿途騷擾,文鐸下車即革此弊,勒碑為戒(碑在北門外官道旁),去任時捐廉六百金存大成會以助興學。
— 民國十三年《海城縣志》

餘事

刻有劉錫鴻《劉光祿遺稿》,此書是劉錫鴻在出使前寫給李鴻章丁日昌等人的書信集和回國後的奏稿,收入《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第45輯

參考文獻

  1. ^ 潘文鐸,現年六十歲,係廣州駐防京城鑲白旗漢軍陳應麟佐領下人,中式同治十年繙譯會試第四名,以主事籤分工部行走,呈請改歸進士知縣原班候選。光緒元年七月經惠陵工程大臣翁同龢奏派到工,因隨辦出力奏保以知縣本班儘先選用,旋復奏保選缺後以直隸州知州在任遇缺前先補用。八年五月㨂發奉天知縣,八月到奉差委。十六年九月,補安東縣知縣,十七年二月到任,六月在山東賑捐局報捐花翎,十二月調署海城縣事,十八年正月接任,十九年二月因親老稟請終養,隨即交卸回旗,二十二年五月經安徽巡撫福潤奏調隨辦清賦事宜,八月到皖,經吉林將軍延茂調赴吉林差遣,因親老礙難偕行,仍留皖省。二十四年清賦事竣,銷差回旗。二十九年二月終養事畢,在南洋順直賑捐三次案內捐升道員,指分廣東試用,五月十七日經吏部帶領引見奉旨照例分發。《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7-244下
  2. ^ 《駐粵八旗志》卷十二,選舉-繙譯舉人,同治九年庚午科科,潘文鐸,鑲白旗漢軍,第15頁
  3. ^ 《駐粵八旗志》卷十二,選舉-繙譯進士,同治十年辛未科,潘文鐸,鑲白旗漢軍,額外主事,第12頁
  4. ^ 潘文鐸,廣東駐防漢軍鑲白旗人,同治辛未繙譯進士,光緒九年十二月署,十年五月解。《奉天通志》卷136,清文職-復州知州,第9頁
  5. ^ 潘文鐸,廣東駐防漢軍鑲白旗人,同治辛未繙譯進士,光緒十三年閏四月署,十四年二月解。《奉天通志》卷136,清文職-開原縣知縣,第43頁
  6. ^ 民國十九年《開原縣志》卷三職官,第33頁
  7. ^ 潘文鐸,字左階,廣東駐防旗人,繙譯進士,光緒十七年二月初二日任,十八年正月初一日交卸。〈民國二十年〉《安東縣志》卷三沿革歷任知縣知事,第6頁
  8. ^ 民國十三年《海城縣志》,卷四人物名宦,第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