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祖洛
嘉慶四年(1799年)中進士,授刑部主事。後歷任郎中、內閣學士、江西按察使、湖南布政使、山東布政使等職。道光二年(1822年),任陝西巡撫,後調河南。道光七年(1827年)丁母憂。後任工部侍郎。道光十年(1830年7月)六月任湖南巡撫,調江蘇。道光十二年(1832年)任閩浙總督。之後,奉命查辦浙江鹽務。台灣張丙等起事後,命將軍瑚松額督兵平定,程祖洛治後路軍需。道光十六年(1836年)程祖洛丁父憂並稱病不出。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卒贈太子太保,諡簡敬。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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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歙縣誌》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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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勳 |
陝西巡撫 道光二年五月戊戌-道光二年七月甲申 (1822年7月13日-1822年8月28日) |
繼任: 程國仁(代) |
前任: 姚祖同 |
河南巡撫 道光二年七月甲申-道光七年九月庚午 (1822年8月28日-1827年11月16日) |
繼任: 楊國楨 |
前任: 康紹鏞 |
湖南巡撫 道光十年六月乙未-道光十年十一月壬午 (1827年11月16日-1831年1月11日) |
繼任: 蘇成額(代) |
前任: 盧坤江 |
江蘇巡撫 道光十年十一月壬午-道光十二年二月乙未 (1831年1月11日-1832年3月19日) |
繼任: 林則徐 |
前任: 孫爾準 |
閩浙總督 道光十二年二月乙未-道光十六年七月癸未 (1832年3月19日-1836年8月13日) |
繼任: 鍾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