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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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象春

大明巡撫山東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 南京常州府無錫縣
字號 仁甫,號涵台
出生 生年不詳
南京常州府無錫縣
逝世 萬曆四十年(1612年)
親屬 萬龍山,子萬德餘
出身
  • 萬曆五年丁丑科進士
著作
  • 《題為運糧業有成議事》

萬象春(?—1612年),字仁甫,號涵台南京常州府無錫縣(今江蘇省無錫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五年(1577年),登進士,選為庶吉士,授工科給事中。明神宗生女,詔命戶部光祿寺各獻銀十萬兩。萬象春力諫無效。萬曆九年,任兵科右給事中[1]。萬曆十年,任戶科左給事中[2]。萬曆十一年,任禮科都給事中[3]。當時鄭貴妃受寵,神宗沉湎酒色,萬象春借慈寧宮火災上奏勸諫。宗室繁衍,祿米不足,萬象春建議予以變通。恰好河南巡撫褚鈇也奏明此事,神宗於是命萬象春出使河南、山西、陝西,遍訪各王府,計劃周全後奏上。萬象春抵達河南,正準備集思廣議,而周府各位宗人懷疑褚鈇的奏疏是出自宗正朱睦㮮之意,群起毆打朱睦㮮幾乎致死。萬象春將此事上奏,神宗停發各宗人的歲祿。萬象春又依次到達秦、晉諸藩王府,奏上方便施行的十五件事,多被採納[4]

真人張國祥乞求三年一覲見,萬象春認為道教無國家社稷可寄託,不在述職之列。當時明神宗下詔允許皇后父親永年伯王偉乘坐轎子,萬象春認為:「權貴、外戚不許乘轎子,是祖宗的制度。固安伯陳景行、武清伯李偉是皇太后的父親,鬢髮疏落花白被封,才賞賜坐轎。定國公徐文璧為重臣之首,繼承爵位良久,所以也獲得格外的恩典。現在王偉無法與三人相比,乞求停止前項的命令。」明神宗都沒有同意[5]

初秋時將祭祀祖廟,皇帝齋戒住宿在宮中。萬象春說應當住在便殿,不應當在內宮就寢。萬曆帝大怒,停發他三個月的俸祿。不久,因發生災害,萬象春說:「京城之外官吏貪污、殘暴,不應當派遣緹騎逮捕審問,宮中禁地幽密不應當駐守重兵,朝廷大臣因建議被貶退的應當考慮依次調遷,內臣有犯王法者,應當送交外廷處理。」皇帝稱知道了。萬象春在御史台長期工作,前後上了七十餘疏,多是關於軍事、國家的大計。他請求恢復建文年號,追加景帝廟號,尤為世人所稱道[6]

萬曆十三年(1585年),萬象春出為山東參政[7]。萬曆十六年,任陝西按察使[7]。恰逢妖賊郭大通叛亂,萬象春設計成功捉獲。萬曆二十年,歷任山西左、右布政使[8]。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9]倭寇進犯朝鮮,濱海郡邑戒嚴。萬象春安撫軍民,供應糧米,當機立斷。中使陳增以礦稅使身份來到山東,萬象春上奏評論稅使之害。福山知縣韋國賢違背陳增旨意被侮辱,被萬象春力保,韋國賢被陳增彈劾阻撓徵稅之事,也得到萬象春庇護。明神宗下詔逮捕韋國賢,萬象春停俸,於是稱病回家。後來,起為南京工部右侍郎,未上任卒。贈右都御史[10]

參考

  1.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21卷 ,2267
  2.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22卷 ,2288
  3.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43卷 ,2669
  4.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27卷 ,5969-5971:萬象春 ,字仁甫,無錫人。萬曆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工科給事中。皇女生,詔戶部、光祿寺各進銀十萬兩。象春力諫,不聽。屢遷禮科都給事中。鄭貴妃有盛寵,而帝耽於酒。象春因慈寧宮災疏諫,報聞。時宗室繁衍,歲祿不繼,象春議變通。會河南巡撫褚鈇亦奏其事,帝即命象春遍詣河南、山西、陝西諸王府,計劃以聞。象春抵河南方集議,而周府諸宗人疑鈇疏出宗正睦意,羣毆睦幾死。象春以狀聞,帝為奪諸人歲祿。象春復以次詣秦、晉諸藩,奏上便宜十五事,多著為令。
  5.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27卷 ,5969-5971:真人張國祥乞三年一覲,象春言左道無民社寄,不當在述職之列。時詔許後父永年伯王偉乘肩輿,象春言:「勳戚不乘輿,祖制也。固安伯陳景行、武清伯李偉,太后父,衰白封,始賜肩輿。定國公徐文璧班首重臣,嗣爵久,故亦蒙殊典。今偉非三人比,乞寢前。命。」皆不許。
  6.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27卷 ,5969-5971:孟秋將享廟,帝齋宿宮中,象春言當在便殿,不當於內寢。帝怒,停俸三月。已,因災異,言:「外吏貪殘不當遣緹騎逮問,宮禁邃密不當宿重兵,廷臣建言貶黜當敍遷,內臣有犯當付外廷按治。」帝報聞。象春在諫垣久,前後七十餘疏,多關軍國計。請復建文年號,加景帝廟諡,尤為時所稱。
  7. ^ 7.0 7.1 明實錄:神宗實錄 ,195卷 ,3659
  8. ^ 明實錄:神宗實錄 ,254卷 ,4729
  9. ^ 明實錄:神宗實錄 ,309卷 ,5785
  10.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27卷 ,5969-5971:出為山東參政。妖賊郭大通為亂,計擒之。歷山西左布政使。二十五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倭躪朝鮮,濱海郡邑悉戒嚴。象春拊軍民,供饋運,應機立辦。中使陳增以礦稅至。象春疏論其害。福山知縣韋國賢忤增被侵辱,象春力保持之,增遂劾國賢沮撓,象春黨庇。詔逮國賢,奪象春俸,遂引疾歸。起南京工部右侍郎,未上卒。贈右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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