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蘇永欽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蘇永欽
 中華民國第12任司法院副院長
任期
2010年10月13日—2016年9月30日
提名馬英九
前任謝在全
繼任蔡烱燉
 中華民國第1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期
2006年2月22日—2008年7月31日
前任職務設立
繼任彭芸
個人資料
出生 (1951-03-28) 1951年3月28日73歲)
臺灣宜蘭縣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彭鳳至
親屬蘇起(兄)
蘇卓馨(女兒)
職業法學家、政治人物
學歷
經歷

蘇永欽(1951年3月28日),中華民國法律學者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理事長,曾任司法院副院長大法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國民大會代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政大法學院院長等職。

早年

蘇永欽出生於宜蘭縣,籍貫浙江省杭州市。就學於老松國小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畢業於建國中學後,就讀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於1972年畢業。他與馬英九是高中及大學同學。1981年取得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學術生涯

從政經歷

李登輝執政期間,曾銜命前往遊說陶百川接受修憲,未果但頗獲重用,並對堅持護憲的憲法耆宿胡佛批判尤烈。1996年擔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亦曾任行政院新聞局法規委員會、訴願委員會委員。

1997年5月8日馬英九辭去政務委員後向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提出教職申請,然而申請已在三月底截止,法學院為此召開臨時院務會議通過受理申請,並將申請截止日期為延長到五月底。該院教授許玉秀和陳惠馨撰文〈特權很難反省〉,批評前院長蘇永欽等為馬破例的特權問題,文中強調「往後至少政大法律系所公告的期限再也很難取信於人」[1]

[2][3]

自2006年起,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採政黨比例代表制,因此蘇永欽又受中國國民黨推薦,專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司法院副院長

2010年8月24日,蘇永欽受總統馬英九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大法官民間司改會對其評價是「非常不適任、非常不推薦」,雖有專業能力,但曾多次提出支持威權、壓縮民主與人權的意見,道德也有嚴重瑕疵:例如違背程序正義,護航馬英九到政大法律系任專任教授等。[4]

同年10月8日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獲73票贊成出任司法院副院長;於10月13日上任。

2016年7月12日,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砲轟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阻礙觀審制。柯建銘反駁,這種「只讓你看,不讓你判」的假改革距離人民期待太遠毫無學理基礎。

個人生活

蘇永欽與大學同學彭鳳至結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爭議釋憲時,彭鳳至即因蘇永欽擔任該會主任委員而迴避。

兄長為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其女為蘇卓馨為國立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教授兼國際事務學院IMPIS學程主任。

榮譽

中華民國勳章獎章

  • 一等功績獎章(行政院,2008年8月21日頒發[5]

著作

  • 《聯合政府:台灣民主體制的新選擇?》(主編),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2001年出版,ISBN 957-30797-1-2
  • 《國會改革:台灣民主憲政的新境界?》(主編),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2001年出版,ISBN 957-30797-5-5
  • 《政府再造:政府角色功能的新定位》(主編),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2002年出版,ISBN 957-30797-7-1
  • 《地方自治:落實人民主權的第一步》(主編),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2002年出版,ISBN 957-30797-8-X

註釋

蘇永欽公開辭職信 反對總統主導司改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反駁蘇永欽 柯建銘:「觀審制」距離人民太遙遠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1. ^ 許玉秀; 陳惠馨. 特權很難反省. 民間司改會數位典藏.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1997-05-31 [2024-11-30] (中文(臺灣)). 
  2. ^ 馬屁由來有自 特權很難反省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自由時報, 2008年6月23日
  3. ^ 特權很難反省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1997年5月
  4. ^ 2010年大法官暨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評鑑報告:. [2010-10-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3). 
  5. ^ 劉院長頒贈一等功績獎章予卸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蘇永欽. 行政院. 2008-08-21 [2021-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0). 

外部連結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行政院
首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一屆
2006年2月22日-2008年8月1日
繼任:
彭 芸
司法院
前任:
謝在全
司法院副院長
第十六任
2010年10月13日-2016年9月30日
繼任:
蔡烱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