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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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按察司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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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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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寧府甌寧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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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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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年甲申十一月十五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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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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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一年癸卯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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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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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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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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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應銶、應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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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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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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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紀(1524年—1603年),字仲理,號羽泉,福建建寧府甌寧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乙卯科(1555年)福建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五十三名,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2][3]。刑部觀政,授湖廣漢陽縣知縣,改浙江鄞縣,三十八年九月考選貴州道試御史,三十九年三月實授,四十一年二月升浙江僉事,四十三年升廣東參議,分守嶺東道,建議曾一本不宜招,大家井賊不宜剿,已而竟寢不行,紀謝病免歸。隆慶元年(1567年)升淮揚兵備副使,給事中陳邦顏薦之,二年九月復補廣東副使,以考察去職。萬曆時,累薦不起。享年八十。
家族
曾祖陳善安,所鎮撫;祖父陳仕濂,所鎮撫;父陳樅,母倪氏[4]。兄教(生員)、焜、照、炳、文烱、文炤(生員)。
參考文獻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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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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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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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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